根据中国领事服务网的官方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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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保护是指中国政府和中国驻外外交、领事机构维护海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及正当权益的工作。一般针对海外中国公民安全和合法权益受到严重威胁或侵害的情况,如驻在国发生政局动荡、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危及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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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协助一般针对中国公民因客观原因或者自身原因陷入困境的情况,如海外中国公民因疏忽大意丢失财物等造成的暂时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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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服务一般指为海外中国公民提供的证件办理、民事登记等服务,如换/补发旅行证件、办理公证/认证、婚姻登记等。
凡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具有中国国籍者,都可以请求获得中国政府的领事保护。也就是说,无论大陆居民还是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以及定居国外的华侨、临时出国的旅行者、留学生、务工人员,都是领事保护的对象。
(图片来自中国领事服务网)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凡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者,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而不再享有中国驻外使领馆领事保护的权利。所以即使出国时持中国护照、后来取得居住国国籍,也无法享受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保护。
而正在办理移民手续的小伙伴,在手续完结、国籍变更之前仍是中国公民,属于领事保护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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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国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为撤离危险地区提供咨询和必要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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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国服刑或被拘留、逮捕,可以应当事人请求或经其同意进行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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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意外,可以协助受害人将事故或损伤情况通知国内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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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生计困难,可以协助当事人与国内亲属联系,请其协助解决费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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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在国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涉及刑事案件、突发疾病,可以应请求协助提供当地律师、翻译和医生等名单作为参考,但并不保证其服务质量达到当事人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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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需要寻找国外失踪或失联亲人,可以代为向所在国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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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法律法规,为在国外的中国公民颁发、换发、补发旅行证件并进行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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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法律法规,为遗失旅行证件或无证件的中国公民签发旅行证或回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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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条约,为中国公民办理公证,或为当地相关部门签发的拟送往中国使用的文书办理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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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所在国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的情况下,为居住在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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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代为申办他国签证或办理签证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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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帮助中国公民在当地谋职或申办居留证、工作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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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代替提起诉讼,不可以替中国公民调查海外犯罪或死亡案件。有关请求应由当事人向所在国当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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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干预所在国的司法程序或法律事务,不可以仲裁或解决中国公民与他人的劳资争议、商业纠纷、刑事案件、子女抚养权纠纷或家庭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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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帮助中国公民在治疗、拘留或服刑期间获得比当地人更优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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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为中国公民提供导游、翻译等服务,或代为支付酒店、律师、翻译、医疗及旅行(机、船、车票)费用或任何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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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将当事人留宿在使领馆内,不可以代为保管行李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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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代为购买免税物品。
(图片来自中国领事服务网)
请您点击您居住地的州名,您即自动进入有关馆的网页,并阅读办证须知。
请务必向您所在辖区的签证机关提交申请,以免延误。
中国驻美国大使馆 | 中国驻纽约总领馆 | 中国驻芝加哥总领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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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旧金山总领馆 | 中国驻洛杉矶总领馆 | 中国驻休斯敦总领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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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申请人留意,新版领事认证申请表需打印填写,恕不接受手写表格。领事认证申请表如用英文填写,需全部使用大写字母。
敬请留意以上调整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