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时,美国政府并不允许以区域中心的方式来进行投资移民。1992年起,移民局根据促进经济增长的提案,指定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s)投资项目,定期更新授权,并预留3000个EB- 5投资移民名额给投资到区域中心的移民投资者。
所以,EB-5投资移民包括基本的直投移民与区域中心项目投资移民两种形式。二者最大的区别是,直投移民投资需要投资人自己创建公司,亲力亲为管理及经营营收;区域中心的投资方式,则是把钱投给移民局核准的区域中心或其代理人推荐的项目,成为某个项目的合伙人或股东(有限投资人),委托区域中心或其项目经理人全权代理,经营管理投资项目。二者都有最低投资金额的限制,包括移民投资者在美国境内投资100万美金创办新企业,抑或在高失业率或人口稀少的偏远乡村等目标就业区(Targeted Employment Area)投资50万美金。
对于直投投资人,要求在I-526申请表格批准后的两年内,创造就业岗位,直接雇用10个以上全职美国职员等。对于投资区域中心项目的投资人,需要证明区域中心正在按移民局批准的商业计划运营。如果满足兑现对移民局各项要求的承诺,两年后可以申请永久居民绿卡。
据洛杉矶王婧律师介绍,EB-5投资移民申请大概步骤包括:
首先,向移民局递交“外国企业家投资移民申请”之I-526表格,附件包括所需投资资金合法证明,以及商业计划等证明文件,附申请费1500美金。移民局需要半年至一年时间审理申请。
其次,为申请身份调整。I-526获批准以后,申请人可以开始申请“条件绿卡”(Conditional Green Card),亦即临时绿卡,向移民局递交调整身份的申请表I-485,审理过程需要大约6至12个月。不在美国境内的申请人,必须申请移民签证,并在美国领事馆进行移民签证面试及身份调整。一旦获批,便可获得为期两年的临时绿卡,与永久绿卡享有相同功能。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及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同时申请调整身份。
最后,申请永久绿卡。申请人在临时绿卡满两年之前的90天内,向移民局递交“外国企业家要求免去有条件身份申请”之I-829申请表格,审理时间半年至一年,费用为3750美金。如果申请者满足移民局针对EB-5投资移民的所有资金和就业岗位等相关要求,I-829将获批准,并获取永久绿卡,成为合法美国永久居民。
EB-5投资移民申请人从开始申请到最终拿到永久绿卡,通常需要3年半到4年时间。
王婧表示,鉴于区域中心与EB-5投资移民申请人之间连续不断的诉讼纠纷及冲突,甚至涉嫌欺诈,移民局今年开始加大力度关闭不合规范的区域中心,而且不久前开始,已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投资移民区域中心项目的最新资讯。由于过去信息不公开,一些区域中心事实早已关闭多年,但是大部分投资人并不知晓,移民局决定通过网站适时公布已被关停项目的信息。所以王婧律师建议移民投资人首先上移民局官网查询,该区域中心项是否目还存在。另外,在签署移民投资协议前,有必要找独立的法律顾问,对移民律师提供的投资移民文件进行审核及法律风险分析,避免陷阱。这样,即使发生问题纠纷,移民投资人也知道如何通过司法程序追偿自己的损失,维护自己应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