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绿卡,是发给把美国当作自己长期居住地的人的,在任何时候,如果绿卡持有者有了放弃把美国作为长期居住地的意图,他就会失去拥有绿卡的权利。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绿卡持有者需要长期离境,这时候他们就会很矛盾:一方面,由于工作需要,他们不得不长期居住在美国境外,另一方面,他们又不想放弃来之不易的绿卡。
这时,了解美国移民法对绿卡的规定就至关重要了。
美国移民法规
美国的移民法规定,绿卡的持有者如果在美国境外连续停留183天以上,即使没有主动放弃绿卡,当用绿卡申请再次入境时,美国移民局也有权利去质疑他是否还有把美国当作长期居住地的意图。
这并不意味着,如果永久居民每6个月不到就返回美国几天将不会失去他的永久居留权。如果你保持每6个月返回美国一次,在头2到3年内可能不会有任何后果,但是时间长了,就提高了被移民局认为你已经有放弃永久居留美国的意图的风险。
如何维持美国移民绿卡?
维持绿卡,妥善的做法是绿卡持有者事先就告知美国移民局自己可能离开美国超过183天,通过申请回美证,表明自己没有要放弃永久居留权的意图。
但是,回美证本身并不能够完全阻止出入境口岸工作人员来质疑并判定你已经放弃了永久居住美国的意图。如果你不能避免长期居住在美国之外,那就为答复移民局质疑你的永久居留意图保留以下的证据:
1.依照美国税务局规定,每年按时报税,并做好记录;
2.保留一个在美国的居住地址;
3.保留一个在美国的银行账户;
4.拥有一个有效的美国驾照,入境时随身携带;
5.拥有美国的信用卡;
6.在美国拥有房屋和汽车等;
7.随身携带你的社会安全卡入境;
8.在绿卡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到期前申请新的绿卡。
关于维持绿卡的几点建议:
1.如果你离境183天以上,没有回美证,一定申请特殊的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千万不能申请非移民签证入境。
2.尽量避免与你的非公民或非美国绿卡的配偶和孩子一起入境,尤其是如果你的配偶和孩子只是短期停留美国的话。
3.不要用往返机票进入美国,尤其是机票的返程目的地是在美国之外的情况。
由于美国移民绿卡的持有者要用绿卡返回美国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未放弃合法永久居留权,即美国绿卡;
第二,在美国境外的停留期不超过183天。
这就是说,如果你离开美国的时间在183天以上,即使你有美国的绿卡,你也不能用绿卡再进入美国了。所以如果你计划要在美国之外停留183天以上,就必须申请回美证才能再次进入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