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是海南省办学历史悠久、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综合办学实力较强的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坐落在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海南师范大学前身为建于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的琼台书院,1949年秋正式创建“国立海南师范学院”。1952年在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更名为海南师范专科学校。1983年重新招收本科,并与海南医学院等单位合并组建海南大学, 198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恢复海南师范学院建制。1999年与海南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新的海南师范学院。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7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2009年海南省政府将学校列为省重点大学进行建设。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5年被列为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六十多年来,学校始终秉承“崇德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精神,以服务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在教师教育、海南和南海区域历史文化、海南生态环境和特有物种保护、海南药用植物开发研究等领域具有独特地位,发展成为海南省教师教育中心,重要的高级应用人才培养基地、科学研究基地和海南教育文化对外交流基地,为海南基础教育、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建校至今,已经为社会培养了各类人才14万多人,尤其是海南各中学校长、教学骨干多为我校毕业生,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
学校现设有21个学院,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58个本科专业。形成了师范与非师范性专业协调发展、教育层次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学生近2万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700人,全日制本科生18000人,留学生600人。
学校现有龙昆南、桂林洋、灵山三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100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7437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83万册,电子图书112万册,各类中外文数据库18个。数字化校园建设走在海南省前列,无线网络覆盖全校。
学校突出抓好教学基本建设,积极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现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特色专业3个。
学校大力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整体学术水平持续提升。有5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培育学科。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5个,32个校级研究所(中心)、智库、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落户学校。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人才队伍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524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09人,具有博士学历366人。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首批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及省级各类专家150人。有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培育团队,10个省级教学团队。
学校积极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成为中宣部首批部校共建新闻传播学院(专业)高校,与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多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与儋州市、陵水县等地方政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海外交流方面,已经与五大洲58个国家、一百多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开展了学术交流活动,与境外53所大学和教育机构建立姐妹学校关系,与9所大学合作培养人才。2009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批准将东南亚汉语推广师资培训基地落户我校。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接收院校。2015年,与马来西亚世纪大学共建的孔子学院顺利揭牌。
“十三五”期间,学校将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国际旅游岛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以及省部共建和省重点大学建设的契机,以服务终身教育、服务绿色崛起和服务文化交流与传承为己任,以教师教育为根本,以改革为动力,努力建设教育思想先进、办学开放、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学风优良的现代化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高水平大学。
海南师范大学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信息公告
为适应我校发展需要,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及《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并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现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3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海南师范大学2018年招聘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一览表》)。
二、报名
2018年12月31日前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由我校人事处受理或直接与二级用人单位负责人联系。
三、资格审查
招聘信息对外公开发布,根据不同岗位的实际情况与应聘人员情况,由相关二级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考核人选,在学校人事处的指导监督下,分岗位、分批次组织安排考核及后续工作。
四、考核
此类人员采取考核方式进行招聘。由各二级单位的领导、副高职称以上教师以及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5人或7人的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以面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能力。如应聘人员人数不构成竞争比例的,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人数的考官投票同意,方可进行考核方式的招聘。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聘人选(按照1:1的比例确定)并组织通知安排体检。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核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经党委会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分批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及其他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通知办理报到相关手续,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符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05983
电子邮箱:hsrsc@hainnu.edu.cn
纪检监督电话:0898-65882013
海南师范大学
2018年5月21日
附件:海南师范大学2018年考核招聘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