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办政〔2018〕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实验室、外国专家项目、创业人才项目、青年项目、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申报人选的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和其他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2017年6月1日后的回国人员可申报。申报人不得通过多个平台渠道同时申报。破格引进的应附破格说明。
(二)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用人单位、主管单位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一年内的申报资格。
(三)用人单位作为人才引进和使用的主体,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理由、支持条件(包括工作和生活等方面),以及对申报人知识产权、竞业禁止等情况的核实意见。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提出具体审核意见。其中:
1. 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接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包括部门、地方科技任务)承担单位的申报(有关说明见附件1)。
2. 重点实验室作为人才引进平台,非特指国家重点实验室(有关说明见附件2)。
3. 外国专家项目平台分为中央在京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两个申报渠道(有关说明见附件3)。
4. 创业人才项目平台由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对申报人创办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后按程序报送。
5. 青年项目平台按系统归属汇总,中央部门所属科研机构报科技部汇总。
6.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申报材料单独报送。
二、申报材料要求
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附件、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及申报情况报告。其中,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附中文翻译);(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4)海外任职证明材料(附中文翻译);(5)主要成果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对青年项目,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三封海外专家推荐信。
(一)上传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文本详见国家“千人计划”网、中国人才网。请通过申报软件客户端下载申报书。
青年项目上传时间为7月1日-20日,其他项目上传时间为6月10日-30日。请通过“国家‘千人计划’申报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除外),逾期不再接收材料。首次申报的用人单位将单位全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材料盖章、扫描后发至专用电子邮箱(zhuanxiangban@1000plan.org)。工作人员审核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用户名及密码。上传材料不得有涉密信息。
(二)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要求。各推荐单位请于2018年7月20日前,报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光盘材料)1份,包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合并装订)、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情况报告。
三、联系方式
1. 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
联系电话:010-68511837,68598402,58881857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401室
邮编:100045
2. 重点实验室平台
联系电话:010-62336135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
大学人事处综合楼321
邮编:100083
3. 外国专家项目平台
联系电话:010-68940605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5号楼50341室
邮编:100873
4. 青年项目平台
联系电话:010-68511837,68598402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401室
邮编:100045
5.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联系电话:010-58881760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
邮编:100862
附件:
1. 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有关说明
2. 重点实验室平台有关说明
3. 外国专家项目平台有关说明
科技部办公厅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