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重点实验室简介
天津科技大学食品营养与安全研究领域具备悠久的历史和较强的科研实力,在国内食品营养与安全研究领域居于领军地位。2004年,以天津科技大学为依托单位的“天津市食品营养与安全重点实验室”获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并于2007年确立为教育部和天津市共建的重点实验室,2009年通过教育部验收,正式批准为“食品营养与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食品营养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正是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及有关部门支持下,依托于天津科技大学,在天津市食品营养与安全重点实验室和食品营养与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基础上联合工业发酵微生物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组建成立。
近年来,该实验室获得各类科技奖励4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奖6项;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科研课题100余项;发表SCI检索论文370余篇;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37项;承担和完成了多项重大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新增经济效益100多亿元。
重点实验室以天津科技大学“食品科学”、“发酵工程”等传统特色专业为依托,围绕食品质量安全与食品营养健康研究的前沿和热点领域,以保障国民健康为根本、重大科技需求为导向、创新理论研究为基础、促进产业发展为中心,充分发挥天津是我国重要食品产业基地的优势,凝练形成了食品营养机理与功能评价、食品中危害物识别机制与风险评估、加工制造过程营养与安全调控机理三个研究方向。
未来重点实验室将继续立足天津,面向京津冀和全国食品产业发展重大需求,充分发挥天津的区位、产业和政策优势,瞄准学科发展前沿,着力在食品营养因子资源开发与创新、食品中危害物识别、营养与安全调控等重大基础理论和产业共性关键技术上开展创新性研究,从而通过持续创新提升我国食品产业健康保障能力,为推动我国由食品大国向食品强国迈进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引进专业和研究方向
专业要求: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化工、食品安全检测、食品营养与健康、食品加工工程、食品化学等相关专业。
三、特殊待遇与支持措施
1.鼓励依托实验室优秀平台申报国家级、省部级人才计划(如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杰青、优青、天津市千人计划等);对于已有人才称号者,欢迎随时联系。
2.享受天津科技大学人才引进待遇,并可按急需专业人才,待遇从优面议。
3.对于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者,在学校待遇基础上,实验室将在根据引进人才的科研发展需求,为之组建一定规模的研究团队,提供足够的实验和办公用房,并在硕博研究生招生名额和博士后名额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保证科研工作的高效运行。
四、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29号食品营养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
邮编:300457
联系人:贺老师、王老师
E-mail:hehua@tust.edu.cn/tusthr@163.com
天津科技大学2018年诚聘海内外英才
各类人才待遇
(一)国家“千人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入选者、国家特支计划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面议
(二)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天津市杰出人才、天津市杰出津门学者。
1.提供年薪80万。
2.提供安家费50万元;提供150万元购房补贴,另可按学校规定配租校内住房一套。
3.提供科研启动费(含实验室建设费)理工类不少于500万元;人文社科类专业根据实际需要由校长办公会确定。
4.配备科研梯队、实验室。
5.安排其配偶工作(须符合天津市有关规定),购房后协助解决其子女户口随迁及就学问题。
6.符合天津市有关政策的规定的人才,可申请20-100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三)天津市“千人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入选者。
1.提供年薪60万。
2.提供安家费20万元,提供120万元购房补贴,另可按学校规定配租校内住房一套。
3.提供科研启动费(含实验室建设费)理工类不少于200万元;人文社科类专业根据实际需要由校长办公会确定。
4.配备科研梯队、实验室。
5.安排其配偶工作(须符合天津市有关规定),购房后协助解决其子女户口随迁及就学问题。
6.符合天津市有关政策的规定的人才,可申请20-100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四)天津市“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天津市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天津市特聘教授。
1.提供年薪50万。
2.提供安家费15万元;提供50万元购房补贴,另可按学校规定配租校内住房一套。
3.提供科研启动费(含实验室建设费)理工类不少于100万元;人文社科类专业根据实际需要由校长办公会确定。
4.配备科研梯队、实验室。
5.安排其配偶工作(须符合天津市有关规定),购房后协助解决其子女户口随迁及就学问题。
6.符合天津市有关政策的规定的人才,可申请20-100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五)天津市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学校“海河学者”特聘教授
1.提供年薪40万。
2.提供安家费10万元,提供35万元购房补贴,另可按学校规定配租校内住房一套。
3.提供科研启动费(含实验室建设费)理工类50万元;人文社科类专业根据实际需要由校长办公会确定。
4.符合天津市有关政策的规定的人才,可申请20-100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六)学校“海河学者”培育计划入选者
1.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岗位绩效奖金按学校内聘副教授或内聘教授待遇执行。
2.提供安家费5万元,提供25-3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享受校内教师公寓福利性租住2年。
3.提供科研启动费(含实验室建设费)理工类25-30万元;人文社科类专业根据实际需要由校长办公会确定。
4.符合天津市有关政策的规定的人才,可申请15-20万元的生活补助。
(七)紧缺学科和其他特别优秀的博士
1.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待遇。
2.提供安家费3万元, 提供7-1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享受校内教师公寓福利性租住2年。
3.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类5-20万元,人文社科类专业根据实际需要由校长办公会确定。
4.符合天津市有关政策的规定的人才,可申请15-20万元的生活补助。
(八)留学归国博士
1.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待遇。
2.提供安家费3万元;提供7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享受校内教师公寓福利性租住2年。
3.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类5-20万元,人文社科类专业根据实际需要由校长办公会确定。
4.符合天津市有关政策的规定的人才,可申请15-20万元的生活补助。
(九)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科研人员
1.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待遇。
2.提供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享受校内教师公寓福利性租住2年。
3.符合天津市有关政策的规定的人才,可申请15-20万元的生活补助。
(十)短期及柔性人才
1. 我校申报获批的国家“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天津市“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入选者、天津市特聘讲座教授入选者,工资待遇及其他支持面议。
2.进站博士后
国内博士后年薪20万,优秀博士后年薪25万,外籍博士后年薪20-25万(博士后年薪包含学校为其支付的各类保险及公积金)。另外符合天津市政策的进站博士后可申请一次性生活补贴5万元。
三、部分人才申报条件
(一)国家及天津市千人计划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周岁;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管理职务;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来华,下同)工作,或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在申报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周岁;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专业技术、管理职务;系我市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与用人单位商定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引进后在申报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
3青年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年龄不超过40周岁;二是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者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年以上(3年内工作断档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可视为“连续工作”,但断档期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三是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特别优秀的科学研究或发展潜能;四是申报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五是引进后全职(辞去海外职务)在申报单位工作3年以上。
4.外国专家项目(含长期、短期)。引进对象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急需紧缺的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可放宽到65周岁,其他资格条件应当分别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短期项目要求
(二)天津市特聘教授(讲座、青年)
1.特聘教授: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近5年应有6个月以上连续海外研修、访学经历。
2.特聘讲座教授:在海外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每年在国内受聘学校工作2个月及以上。
3.青年学者项目: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海外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经历;国内应聘者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近5年应有6个月以上连续海外研修、访学经历。
(三)海河学者及海河培育计划
1.海河学者特聘教授:一般具有博士学位,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近5年应有6个月以上连续海外研修、访学经历;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海河培育计划人选:人选年龄原则上35周岁左右,重点引进在海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连续2年以上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博士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网址:hr.tust.edu.cn
邮箱:tusthr@163.com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电话:+86-22-60600198、60600199
邮编:300222
各学院招聘联系人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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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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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包装与印刷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022-60600870 |
yuyu060508@tust.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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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
王老师 |
022-60600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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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
022-60600938 |
wwjwwj@tust.edu.cn |
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闫老师 |
022-60600938 |
yjk@tust.edu.cn |
5 |
海洋与环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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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0600359 |
zyn@tust.edu.cn |
6 |
化工与材料学院 |
张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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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机械工程学院 |
孟老师 |
022-60600692 |
myh@tust.edu.cn |
8 |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桑老师 |
022-60600983 |
sangxiao@tust.edu.cn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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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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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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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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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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