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27省15000人都被骗了!
世界华商协会
世界华人联合会
世界华商联合会
世界华商促进协会
世界华商联合总会
世界华商联谊总会
世界华人华商联合会
世界华商联合促进会
世界华人华商诚信联合会
世界华商联合发展促进会
......
世界名家书画院
世界艺术家协会
世界华人艺术联合会
世界文学艺术家协会
世界文学艺术家联合会
世界华人文艺家联合会
世界华人国际标准舞联合会
世界华人音乐舞蹈艺术总会
......
中国教育界联合会
中国教育科学学会
中国职业教育协会
中国当代教育协会
中国教育发展协会
中国基础教育研究会
中国艺术教育联合会
中国标准化教育协会
中国教育事业促进会
中国教育改革研究会
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会
......
看着这些动辄以“世界”“中国”“国际”打头的境内外“高大上”组织,你怕了吗?
如果不是专业人士,不经特意查验,只怕打着其中任意一个名号展开活动、洽谈合作,都能在第一时间,轻而易举取得信任与礼遇。
试想,西装革履,名片上印着“世界华人联合会主席”“中国当代教育协会理事”的人,任谁不得礼让三分,恭恭敬敬与之攀谈呢?
可你知道吗?
以上这些组织全是山寨社团,
没一家是合法的!
这些非法组织顶着“世界”、“全球”、“中国”、“中华”等噱头,故意取与国内合法社团相近甚至相同的名字,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骗人+敛财。周遭莫名出现类似字眼的朋友,一定要注意。
中国国内哪几类人群,出于哪些心理,最容易被这些骗局选中?不想自己和家人中招,这些你要知道!
易受骗群体一:
有点闲钱的市民
2018年年初,不少人通过微信上收到这样一则消息:
只要交303元报名费,就能成为“世界华人联合会”会员,入会后,可享受股权分红、工作安排等“福利”。
据称,“世界华人联合会”总部设于西安,实行“五级会员制”管理模式。在全国各省市区设有分会,下设市级办事处、县区小组等。
该会主席李某号称“两岸和平使者”,甚至有传言讲,她是某领导人的孙女。
“反正303块钱也不多,况且海外华人本来就挺神秘,可能比较有背景”,许多生活相对富足,手里有些闲钱的市民被这样洗脑。
于是,这个非法利益输送网络迅速扩张,短短数月发展了会员15000多人,遍及全国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李某通过这种方式敛财数百万人民币。
易受骗群体二:
学生家长
中国国际青少年艺术节、中国国际青少年儿童艺术节、ICAA国际少儿书法大赛……少则几百块多则几千块,孩子就能够参加这些一听就很加分的比赛,甚至可以到境外进行总决赛,谁不心动?
多年来,这类比赛层出不穷。而这些所谓少年儿童才艺大赛的主办方,许多其实正是民政部曝光的“山寨社团”。
图为学生家长所晒证书
吃准家长舍得为孩子花钱的心态,目前,这种比赛已经形成一条“敛财产业链”——
随便找几家地方民营机构作为分赛区,而后邀优胜者参加“总决赛”,过程中除了比赛,还安排观光行程,单人收费至少数千元。
图为民营机构在朋友圈中宣传比赛
教育专家表示,受“择校热”风气影响,家长精神状态普遍焦虑,希望孩子多拿比赛证书加重择校的砝码,这才让“山寨比赛”有可乘之机。
易受骗群体三:
成功人士
以“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为例,该协会官网上,包括联合国原副秘书长金永健等退休政界人物在内的51位高级顾问赫然在列。
同时,还有包括陈光标在内的67位企业家担任协会副会长,茅于轼、厉以宁、樊纲等学者也被列为经济顾问和金融顾问。
但事实上,这一阵容纯属子虚乌有。该协会存在的终极目标,就是以豪华阵容为噱头,吸引更多成功人士入会,大肆向会员征收费用。
该协会随便举办一场联谊乒乓球赛,参费就要数十万元。
正是抓准成功人士过于紧张人脉关系,同时也怕在业内同仁中“跌面儿”的心理,这些非法组织才有机会,令在商海浮沉多年的“老马”失蹄。
看到此处,有朋友肯定要忍不住吼一句了:面对乱象,国家怎么就无动于衷,不能成立个有部门,统一认证统一管理呢?
国家给证的,就是真的,就可信;没有国家证件的,就是假的,就不信,岂不是很好分辨,一了百了?
监管海内外相关组织,还真不是“给一张证”这么简单。
社团情况不同
比如,“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
“离岸社团”主要是指内地居民在境外登记条件较为宽松的国家或地区依规注册、却在中国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山寨社团”是指“离岸社团”中与内地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名称完全相同或极其相似的组织。
依据我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的法律属性为境外非政府组织。
法律依据不同
对“非法社会组织”查处和取缔的法律依据是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的有关取缔和没收非法财产的规定;
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监管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该法第九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依法登记设立代表机构;未登记设立代表机构需要在中国境内开展临时活动的,应当依法备案。
如果未经登记、备案,却以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或以境外非政府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取缔或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下拘留。
监管部门不同
根据法律法规,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职责属于各级民政部门;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监管职责属于公安部门。
由于这些社团不像境内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有固定的住所、有明确的负责人,而“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很容易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获得暴利后立刻“人间蒸发”,因此在职责和范围等方面,很难“一刀切”地划于某个部门。
此外,尽管存在不少困难,国家却从未对此现象听之任之。事实上,这两年,对于各种社会组织的监管,已经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2016年底,公安部发布了《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和临时活动备案办事指南》等文件,为境外非政府组织申请代表机构登记和临时活动备案提供详细指引。
2017年1月1日,《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正式实施。
图片来自公安部公众号“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
令人欣喜的是,据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最新发布:
截至2018年3月31日,已有354个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在境内依法登记,临时活动备案637项。
另一方面,查询与举报机制也愈发方便健全。如今,想查验您遭遇的是否为“山寨社团”,只需登陆:www.chinanpo.gov.cn/lianst/index.html
输入社团全称,如果出现了查询结果,即可认定,该社团已被民政部曝光的“山寨社团”“离岸社团”。
迅速留好查验方式,并告知家人!擦亮双眼,千万别听“山寨社团”瞎忽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