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国内外选拔资助27人赴国际民航组织总部及其地区办事处(驻华办事处除外)实习,实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选派办法和岗位要求请登陆国家留学网查询(http://www.csc.edu.cn/article/1286)。
受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驻洛杉矶总领事馆教育组负责对我馆领区申请材料初审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人选。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受理范围及申请人条件
目前在我馆领区(加利福利亚州南部10郡、亚利桑那州、新墨西哥州、夏威夷州以及关岛、北马里亚纳群岛、美属萨摩亚等太平洋岛屿)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在国外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毕业离校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日期:2018年7月11-31日(北京时间)。
报名网址: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海外人员亦通过国内申请人入口报名)。
请按照相关要求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驻洛杉矶总领事馆”。
三、纸质申请材料邮寄
请申请人8月1日17时前(美国太平洋时间,以邮戳为准)将纸质申请材料邮寄至驻洛杉矶总领事馆教育组,邮寄信封上注明“2018年国际民航组织实习项目”。请务必保证网上信息和纸质申请材料一致。
邮寄地址:Education Office, 443 shatto place,Los Angeles,CA90020。
咨询电话及电子邮箱:213-8078071,educationsection@gmail.com。
四、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前期评审,确定候选人,并向国际民航组织推荐。获得推荐资格的候选人将参加国际民航组织在全球范围内的考核和选拔。最终录取结果由国际民航组织确定。
五、其他
申请人须仔细阅读有关项目选派办法和相关说明等信息。如有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电子邮箱:gjzz@c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