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创建于1955年,是一所以法学教育为主体,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基本定位、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201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2015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专业设置涵盖法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
学校党委紧密结合形势任务,确定了教学型院校办学类型定位、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服务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面向定位,确立了“错位竞争,特色发展”的发展战略,坚持走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之路。
目前,我校本科专业总数已达19个,形成了以法学类专业为龙头,以经管类专业和新闻传播类专业为两翼,以信息技术类专业和外国语言类专业为基础的“122”专业结构体系。注重专业分类建设和体系优化,被列入山东省首批本科高校专业拨款改革试点学校。
学校学科建设已基本涵盖法学各二级学科,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对法学学科的支撑作用日趋明显,基本形成了以法学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学校拥有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刑法学、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省级重点实验室——证据鉴识实验室,省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民商事法律与民生研究中心等。法学学科已跻身全省高校法学学科第一团队,在省属高校的法学学科中,山东政法学院的法学学科是首家全部拥有“三重点”(省级特色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项目的学科。根据工作需要,我校现面向社会诚聘英才。
一、引进对象
优秀博士研究生。
二、引进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二)热爱高校教学工作,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
(三)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身心健康。
三、引进待遇
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职称及学术成果等情况,提供相应的安家费、科研经费等,具体待遇面议。
四、引进程序
学校常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可随时携带个人简历及科研成果来校,或将个人简历发到院系(部)指定邮箱(同时抄送sdzfxyzp@126.com、sdzfxyzp@163.com)。详细情况可咨询学校人事处工作人员。
五、博士需求专业
六、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山东政法学院人事处。
联 系 人:孙老师 高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599830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zfxyzp@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