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海外华人华侨来说,无论身在何方、走出去多远,总会有那么一两样来自故乡的牵绊会让你关心甚至烦恼,比如,遗产继承,再比如,移民之后中国的养老金该怎么办?带着对这些问题的疑问,不少休斯敦华人上周末冒着酷暑参加了一场在“休斯敦中国人活动中心”举行的法律知识讲座。放眼望去,绝大多数听众都是中、老年人,而且,他们中的不少人都是带着问题来的。比如,年届60的Q女士就很想知道,国内亲人留给她的一套房产该如何继承才好。
8月4日,在休斯敦中国人活动中心,“海外华人华侨常遇到的中国法律问题”讲座吸引不少中老年华人华侨前来听讲。当天的主讲人、79岁高龄的张教平教授分享了很多案例,有些案例是他亲身经历过的,有些则是海外华人向他咨询过的,都很有代表性。
案例一:独生子女家庭也会有“其他继承人”
J先生是家中独子,他来美国发展后,父母仍留在中国国内并拥有房屋等财产。在父母先后去世后,J先生回中国准备继承那些遗产,没想到,他被要求先去公证处做一个公证,以证明其他继承人对J先生的继承没有异议。J先生很纳闷,他是家中唯一的孩子,哪里还会有“其他继承人”?经过了解,发现真的有其他继承人,而且数量还不少。原因在于,J先生的父母是先后去世的,根据中国法律,当他父亲去世时,由于母亲仍在世,所以,家中的财产只有一半属于父亲遗产,另一半是属于父亲和母亲的共有财产;同时,属于父亲遗产的那部分要在父亲的“配偶、子女、父母”这些笫一顺位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当时,J先生的奶奶依然健在,所以,奶奶应该分得其中的三分之一。后来,奶奶也去世,因此奶奶的继承人(比如J先生的叔伯、姑妈等)就成为这部分财产的利益相关者。J先生要想得到自己父母的遗产,首先需要理清所有“其他继承人”的关系图谱、并一一找到这些人,然后带他们去做公证,缺任何一份材料都会导致继承无法实现。J先生为此已经焦头烂额。
对于Q女士有关国内房产的疑问,她一方面不知道应该以何种程序来继承,二来想知道一旦把房产变现,怎么才能把人民币变成美元带到美国来。张教授告诉她,如果她是唯一继承人的话,根据中国目前的税则规定,最好趁房主还在世时签定一份买卖合同,因为在赠予、买卖等多种方式之间比较的话,还是买卖来得最实惠,会少交一些费用。至于要把人民币兑换成美元出境,则需要按照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来实行,目前的政策是,中国公民每年每人有不超过5万美元的额度。
案例二:中美遗产分割原则有别,需注意遗产管辖权问题
北京的H女士与丈夫育有一女,由于感情不合,夫妻二人准备离婚并正在做手续的过程之中。为了让H女士散散心,H女士的妈妈邀请H女士带孩子到美国来玩,没料到,H女士在休斯敦遇到车祸并不幸去世。车祸责任方给付了一笔赔偿金,H女士的妈妈原以为这钱应该有自己的一份和H女士孩子的一份,没想到,这钱全部给了H女士的丈夫。原来,遗产有一个管辖权的问题,由于这是在美国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因此适用的是美国法律;而按照美国法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一方死亡,财产全部归另一方所有(有遗嘱除外)。因此,这笔赔偿金分文没有给到H女士的妈妈和孩子。
不甘心的祖孙二人寻求张教授的帮助,张教授了解到H女士在北京有房产,而且价值七、八百万人民币,于是张教授帮助祖孙俩获取了美国的证明文件,以证明在导致H女士身亡的事故之中,赔偿金全额给付了H女士的丈夫。然后,祖孙俩带着这些文件到北京跟H女士的丈夫打官司,北京的法官据此在分割房产时进行了倾斜,这才没有让老人和孩子太过吃亏。
曾在中国法官学院安徽分校担任教授、同时也是一名资深中国律师的张教平老先生特地提醒海外华人华侨有关遗嘱的重要性。在他看来,如果对中国境内的财产不过问、不知情,一旦有事,会非常麻烦。若能在生前就列出遗嘱,则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继承遗产时的麻烦。
继承遗产分法律继承和遗嘱继承,中美法律皆规定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律继承,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生前写有遗嘱,他可以在遗嘱里想把财产给谁就给谁,想怎么分配就怎么分配;如果没有遗嘱,则进入法律继承程序,需要按照笫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先行分配,如果笫一顺位的继承人都不在了,再进入笫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分配财产。
而遗嘱又分四大种:自述、口头、代书以及公证。其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强。而其它三种各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自述遗嘱需要当事人手写,而且要写明自述人姓名、日期、住址、身份信息等,总之,写的越详细越好。这是最方便、最经济、也是最常用的一种遗嘱方式。
口头遗嘱是对处于病危等特殊处境之中的人的一种方式,需要有医生或其它见证人在场。
代书遗嘱也很普遍,但要求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证,否则就算写了也是无效遗嘱。
另外,由案例一所引发的有关公证事宜,对于海外华人华侨来说也有一些细节需要注意。张教授提醒说,对于那些打算放弃中国境内遗产的人来说,如果已经入美国籍,则需要去所在州的州政府做公证,如果是绿卡持有者,则需要去中国驻美国的领事馆去进行公证。
案例三:中国养老金,谁能拿?谁不能拿?
休斯敦的W先生当年通过停薪留职、自费留学的方式离开中国来美,期间也一直没有跟原单位办正式离职手续,现在,他想知道自己是否有资格得到中国的养老金?而Z先生则是通过申请避难的方式入了美国籍,他也想知道自己是否还能享受中国的养老待遇吗?
对于有此类疑问的人,张教授幽默的问了一句,“需要问清楚你之前出国是怎么出来的?只要是获准出国定居的,就可继续享有国内的养老金、退休金、医疗等等待遇。”
一个“获准”两字,拦截住了一大批人!包括早期出国的华侨华人,时间集中在80年代、90年代初;也包括通过非常规渠道出国的人。
根据中国的现行规定,出国定居者,不论有没有改变国籍,只要在出国前办理了离退休手续、在国外持续开具“生存证明”、满足中国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和社保条件,就可以依法领取养老金。对于领取的年龄,现行规定是男性职工年满60周岁,女性职工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并需要依法缴纳社保满15年。事业编制人员视同缴费。
所以,对于W先生来说,他需要找到原单位的人事部门,正式完成离职手续,调出档案、放进人才服务中心,然后才能加入当地社保,在满足其它要求后(比如缴费年限不足的话需要补交),才可以领取养老金,养老金会定期发放进银行帐户里。
而类似Z先生那样的政庇者、或者非法移民,将不可能领取中国养老金。
虽然外籍华人可以领取中国养老金,但中国国内对此有着强烈的彼此对立的声音。反对的人认为,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既然移民了,就等于放弃了中国国籍,成为其他国家的公民,不应该和中国公民一样享受国内的社会福利政策,单位或者国家没有义务承担他以后的养老。支持的人则认为,退休后移民其他国家,至少曾以中国人身份在中国工作,将自己的青春和心血奉献给中国的建设事业,工作了一辈子并按要求缴纳了社保,退休后应该享受属于自己的那份养老保险金。
美国华裔老人两边拿福利在美国也是一件颇招争议的事情,主要原因是一部分老年华人刻意隐瞒自己的真实收入,一方面拿着中国国内的退休金,同时还以低收者的身份享受美国的各项福利待遇比如白卡、老人屋等。这种现象不仅令当地人侧目,即使是在华人圈里往往也会招来骂声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