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经济增长从高速转为中高速,一些收入分配问题已有所显现。尤其是收入分配领域出现的四大苗头性倾向,需要引起关注。
这四大苗头性倾向要关注
第一,居民收入增速滞后经济增速。2018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实际增长6.8%,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实际增长6.6%。继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没有“跑赢”经济增长后,上半年居民收入增长仍没能实现与经济增长同步。
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年居民收入增长的表现具有风向标意义,如果居民收入增速“跑输”经济增速,对于提振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收入分配体系的信心不利。
第二,基尼系数在高位有所抬头。自上世纪80年代,我国基尼系数逐步上升并于2008年达到峰值0.491。从2009年开始,基尼系数开始缩小,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但从2016年开始,全国基尼系数在高位又有所抬头。
2009-2015年全国基尼系数的缩小,主要得益于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增长带来的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缩小。但从城镇内部和农村内部的数据看,城镇内部和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都在继续扩大。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我们仅仅盯着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而不关注城镇和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扩大趋势,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也就无法最终实现。
当前,我国基尼系数总体上仍处于高位,加上经济增长放缓,如果没有全面的、强有力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措施出台,不可能期望它自然而然地一直下降。
第三,中等收入群体收入增速放缓。当前,我国已形成了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中等收入群体。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到2035年实现“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到2050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未来一段时期,是我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关键期。
从居民收入的五等份数据看,2015年以来,高收入组和中等偏上组的收入增长速度明显加快。2017年,高收入组的收入增长速度已超出中等收入组增长速度2个多百分点,这不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在这样的增长态势下,低收入群体进入中等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群体进入高收入群体的可能性会降低,时间也会进一步拉长,进而容易导致阶层固化,对社会稳定和国民福利的提高较为不利。
第四,财产性收入增长过快。2007年,我国财产性收入增长占居民收入的份额不到2%,2017年增长至8.11%,2018年上半年达到8.29%。分城乡看,2018年上半年,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占其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接近10%,而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仍不足2.8%。
从增长速度看,2002年到2013年,居民财产性收入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6%以上,相当于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的一倍以上。2013年以来,财产性收入增长速度更是明显快于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增长速度,平均高出工资性收入增速2个百分点,高出经营性收入3个百分点。2017年以来,财产性收入增速又开始快于转移性收入增长速度,在四大收入来源中,增速最高。财产差距的急剧扩大引起收入差距的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又抵消了再分配政策的调节作用,带来分配差距的急剧扩大。
应对四大苗头性倾向的措施建议:
未来一段时间,对收入分配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需要加强监测分析,密切跟踪研判,政策及时跟进,确保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一是稳增长促就业,推动居民持续增收。提高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以经济增长带动就业增加,以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夯实居民增收的物质基础。继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着力推进降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效益提升。保持工资性收入的主体地位,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工资增长与消费价格指数挂钩、与企业效益挂钩等工资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密切关注物价温和上涨对居民实际收入的影响,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
二是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居民的抗风险能力与安全感。加大民生领域的财政资金投入,增加对居民的转移支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减轻居民生活负担。稳步提高社会救助、抚恤优待标准,建立低保标准与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机制,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逐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三是实施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计划,促进更多人群成为中等收入群体。将重点群体增收激励计划落到实处,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创富的动力和活力,促进城乡居民普遍增收,引导更多人群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成为中等收入群体之一。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让住宅从投资品、投机品回归到正常的生活消费品。消除包括户籍等体制性障碍,形成合理、公正、顺畅的社会纵向流动,让低收入者有机会跨入中等收入群体。
四是加快优化税收结构,更好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适当降低增值税、消费税的税率,顺应民众呼声,抓紧引入累进的财产税和遗产税。加快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提高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体系,鼓励勤劳守法致富,完善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