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
人留专字〔2018〕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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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 2018 年全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
高级研修班(总第 15 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留学服务机构、中 国留学人员回国服务联盟成员单位:
为贯彻 4 月 4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大力支持留学回国人 员创业创新,推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培育 企业家精神,激发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活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将于 10 月 15 日至 20 日在辽宁省盘锦市举办 2018 年全国留学
人员回国创业高级研修班(总第 15 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一)弘扬和传承“两弹一星”精神;
(二)新时代建设人才强国的新使命及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 形势与政策解读;
(三)“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企业的机遇与发展;
(四)弘扬以创新为核心的企业家精神;
(五)新一轮创业浪潮的分析与解读;
(六)留学人员企业融资方式与风投机构合作模式;
(七)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案例分析教学。
二、研修方式
研修将采取专题讲授、现场教学、项目路演、拓展训练、交 流互动及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
三、研修对象
主要面向处于初创期的留学回国创业人员,包括“千人计划” 入选者,获得 2017 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资助的留学人员,获得 2017 年度“最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 企业”称号的留学人员,各地重点支持的留学回国创业人员;各 地留学人员服务机构及省部共建留创园可派 1 名相关负责同志带 队。每省(区、市)2-3 人。
四、研修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8 年 10 月 15 日至 20 日(共 6 天),15 日 报到,20 日返程;
(二)地点:盘锦东方银座铂尔曼酒店(地址:辽宁省盘锦 市兴隆台区石化路 181 号;酒店总机:0427-3899888)。
五、研修费用
研修及食宿费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承担,学员往返交通 费用各单位自理。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请每位学员围绕“创业梦·报国情”主题准备 5 分钟 发言;同时以“我和我的企业”为题,准备企业宣传小海报一份
(规格为 A3 纸大小,竖版,包括:个人照片、企业照片及企业文 字 简 介 ) , 于 10 月 8 日 16:00 前 将 电 子 版 发 送 邮 箱 :
281429731@qq.com 和 lxhgfw@163.com,我们将统一印发,用于 学员交流使用。
(二)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报名,于 10 月 8 日 16:00 前将报名
表电子版分别反馈:281429731@qq.com 和 lxhgfw@163.com , 纸质版盖章后的照片一并反馈至上述邮箱。
(三)研修班将于 10 月 15 日,分别在在沈阳桃仙机场、盘 锦站、盘锦北站安排专人接机接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韩海平、沙岩
电 话:010-62330841、62322968
电子邮箱:lxhgfw@163.com
中共盘锦市兴隆台区委员会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郭秀芬、施凯
电 话:0427-2310686、13130888887、13804278397 传 真:0427-2310686
电子邮箱:281429731@qq.com
附件:2018 年全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高级研修班(总第15期)报名表
附件:
2018年全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高级研修班(总第15期)报名表
单位:(盖章)
姓名 |
民族 |
性别 |
有效证件号码
(制作结业证使用) |
专业领域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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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航班/车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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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人员类别”栏,请从以下类别中选择相应序号填入表中:①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②“最具成长潜力企业”入选者、③“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④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