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中,道家和个人主义最相近。道家宣扬顺其自然,回归自然,注重自我,强调内在自由。儒家要求人们克己复礼,达到与礼的一致;道家则要求人与自然合一,顺乎自己的个性,强调人的自然性而非社会性,因此鄙视功名、利禄、礼教这一套。政治上,道家主张无为而治,政府的存在是为了让每个人追求自己的真性情。
第一,道家不想介入社会、在社会中实现自己,而是要逃离社会。根据“无为”原则,争取政治权利毫无意义。他们要的是与自然合一,最终归融于自然。唯一反叛方式是逃遁,不是隐居于高山名川,就是迢迢于醇酒诗画。
第二,道家从自然主义到相对主义,从相对主义到齐物论,将世界万物等量齐观,这就有可能否定个性。
第三,道家不可能建立一种新的社会秩序,来保证每个人所需要的个人自由,因为他们对所有至关重要的法律或权威问题,不是没有涉及就是没有解决。实践中,道家只会意味着倒退到原始社会,老子的乌托邦就是一个“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方。他们的政治理想——在自然状态中实现和谐——是不可企及的。人类社会不是完全自然的,人不像植物和动物,而是有意志有思想的,不可能弃智绝圣,回到“民知其母,不知其父,与糜鹿共处”的原始状态。
道家可以被视为无政府主义的个人主义,它对个人的精神有一种解放的力量,因而对文学艺术产生了极大影响。魏晋时期,道家风范对上层影响巨大。当时儒家礼仪受到公开否定,个人癖好和异端行为受到欣赏,三纲也受到挑战。但这只是个性解放或自我放纵的知识分子一时偏离了“正道”,很快便被儒家正统压倒,从此再没能聚集到当年的气势,也不可能发展为一种政治原则。
佛教关于自我的概念中,也有某些潜在的个人主义倾向。其一,佛教相信人的可完善性和自我修养,“即心即佛”是对每个人而言的;其二,佛教的解脱完全依赖于个人努力,强调个人的作用。佛教徒通过静坐沉思,克服自我中的本能欲念,去达到“涅槃”的终极境界,也就是从世俗牵挂中解脱出来。佛在圆寂前还教诲弟子说,解脱是个人的事:“作你自己的明灯,别寻找自身以外的任何避难所。”其三,和基督教一样,佛教教义宣传人类平等和四海之内皆兄弟。早期佛教在印度是对种姓制度的抗议。
但佛教的世界观决定它不可能沿着个人主义方向发展。因为,佛教的个人主义不涉及政治,不管红尘事务。清教徒说自己虽在这个世界,但不属于这个世界,佛教徒甚至不想在这个世界里。他们也没有清教徒那样的野心,要在尘世建造上帝的王国。佛对弟子说他只教两件事:“受苦的事实和脱离苦海的可能性。”而从尘世获得自由的方法,就是一心一意打坐。
像道家的“无” 一样,佛教徒崇拜“空’’,相信“无常和无我”---本我不过是暂时的自我,拯救就是摆脱尘世中的本我去达到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真我。因此,佛教徒不可能像个人主义所提倡的那样在这个世界里表现自己、完成自己。
儒佛道这三种主要的思想中,关于自我的概念与个人主义都不一致。他们的“个人”是一个道德载体,而不是政治实体,更不是法人。道教和佛教倾向于退出社会,儒家虽然主张改造社会,但也不是像西方那样要解放个人,而是用礼仪和等级制来规范个人,事实上,儒家最不愿做的事就是颠覆社会秩序。
中国思想史上,大概只有杨朱一人公开宣扬过“为我”的学说,以至于没有留下任何著作。孟子把杨朱和墨翟放在一起批判:“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儒家文化没有魔鬼一说,骂人禽兽已属最高级了。值得注意的是,孟子攻击的矛头是针对杨墨学说对等级制的瓦解,他确实击中了要害---倘若每个人都有了“自我”的意识、“为我”的可能,等级制就很难维护了。这正是个人主义的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