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出口管制改革法案(Export Control Reform Act)》要求,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署(Department of Commerce, 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 BIS)将于当地时间2018年11月19日周一公布拟制定的针对关键技术和相关产品的出口管制体系(export control regime)框架,同时将开始对这些基础技术的出口管制面向公众征询意见。
背景: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署(BIS)根据出口行政规定(Export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 EAR)对军民两用和较为不敏感的军品出口进行监管,主要甄别涉及国家安全和高技术范畴的出口。该署当前由商务部负责工业与安全的副部长(Under Secretary of Commerce for Industry and Security)领衔。BIS主要通过商务管制清单(Commerce Control List, CCL)对具体出口商品进行监管。CCL包含敏感商品和敏感技术;出口清单上的项目需要预先获得商务部批准。凡是在CCL上拥有出口管制分类编码(Export Control Classification Number, ECCN)且未得到豁免的商品出口均受EAR管制。
细节:根据美国商务部文件(15 CFR Part 744 [DocketNo. 180712626–8840–01] RIN 0694–AH61 Review of Controls for Certain Emerging Technologies),目前甄别筛选出的代表性产业类别如下(商务部将在下述产业类别中具体认定是否有对美国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新兴技术)。该清单中部分最终认定的产品和技术类别以后可能会被列为针对中国的供应链中禁止相应美国主体出口的项目。
具有代表性的新技术类别清单:
1. 生物技术,例如:
(i) 纳米生物学;
(ii) 合成生物学;
(iii) 基因组和基因工程;
(iv) 神经科学。
2. 人工智能(AI)和机器学习技术,例如:
(i)神经网络和深度学习(例如,脑模拟,时间序列预测,分类);
(ii)进化和遗传计算(例如遗传算法,遗传编程);
(iii)强化学习;
(iv)计算机视觉(例如,物体识别,图像理解);
(v)专家系统(例如决策支持系统,教学系统);
(vi)语音和音频处理(例如,语音识别和制作);
(vii)自然语言处理(例如机器翻译);
(viii)规划(例如,安排,游戏);
(ix)音频和视频处理技术(例如,语音克隆,深度伪造);
(x)AI云技术;
(xi)AI芯片组。
3. 定位、导航和定时(PNT)技术。
4. 微处理器技术,如:
(i)片上系统(SoC);
(ii)堆叠在芯片上的存储器。
5. 先进计算技术,如:
(i)以记忆为中心的逻辑。
6. 数据分析技术,例如:
(i)可视化;
(ii)自动分析算法;
(iii)上下文感知计算。
7. 量子信息和传感技术,如
(i)量子计算;
(ii)量子加密;
(iii)量子传感。
8. 物流技术,如:
(i)移动电力系统;
(ii)建模和模拟系统;
(iii)资产总体可见度;
(iv)基于配送的物流系统(DBLS)。
9. 增材制造(例如3D打印);
10. 机器人,如:
(i)微型无人机和微型机器人系统;
(ii)蜂拥技术;
(iii)自组装机器人;
(iv)分子机器人;
(v)机器人编制系统;
(vi)智能微尘。
11. 脑机接口,如:
(i)神经控制界面;
(ii)意识-机器界面;
(iii)直接神经界面;
(iv)脑机接口。
12. 高超音速空气动力学,例如:
(i)飞行控制算法;
(ii)推进技术;
(iii)热保护系统;
(iv)专用材料(用于结构,传感器等)。
13. 先进材料,例如:
(i)自适应伪装;
(ii)功能性纺织品(例如先进的纤维和织物技术);
(iii)生物材料。
14. 先进监控技术,如:面印和声纹技术。
分析:BIS这一最新举措印证美国将持续、稳定、不断升级针对向中国进行技术转让的政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