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網】發佈消息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部分條款在發佈之日起提前生效。
黃三水看到新《個稅法》時嘖嘖感嘆,從此後中國公民移民海外恐怕要交「棄籍稅」了,而投資海外獲得的收入也要在中國申報個稅。與海外華人和準移民直接相關的修訂條款包括:
1、稅務居民概念從在中國居住滿1年改為在中國居住滿183天。
也就是說不管你是中國公民、外國公民、還是持其他國家永久居留權的中國公民,只要一年內在中國居住滿183天,就認定為中國稅務居民,需要把中國境內收入和中國境外收入依照新《個稅法》繳納個稅。
如果一年內在中國居住不滿183天,則不視為中國稅務居民,但必須把中國境內收入依照新《個稅法》繳納個稅。
黃三水說這一條非常重要,很多空中飛人家庭從此面臨雙重征稅的窘境。
比如富豪風滿山持外國永居權,在中國每年有100萬收入,在加拿大也有100萬收入。2019年的時候風滿山如果回國探親時間超過183天,則風滿山不但要依法向加拿大稅局報稅,還必須向中國稅務部門把中加兩國收入申報個人所得稅。
再比如富豪風滿山持外國永居權,在中國每年有100萬收入,在加拿大也有100萬收入。2019年風滿山回國探親的時間是182天,別看僅僅相差1天,風滿山就不需要為他在加拿大的收入向中國稅務部門申報個人所得稅了,因為他不是中國稅務居民,但風滿山仍然要向中國稅務部門申報中國境內收入的個人所得稅。
黃三水指出,新《個稅法》意味着中國個稅徵收將與國際接軌。原來利用中國公民身份和第三國永久居民身份兩邊避稅的人這下子要緊張起來了。因為兩頭避稅秒變兩頭交稅。在CRS規則的關照下,中加兩國稅局都事實上實現了「全球征稅」,兩頭跑的空中飛人恐怕需要聘請兩個優秀的會計師幫自己脫困了。
2、中國公民移民前必須申報個稅,非移民海外收入必須報稅。
在新《個稅法》中的表述是:取得境外所得;因移居境外註銷中國戶籍;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則必須申報個稅。
黃三水說這個問題他也沒有完全理解,他諮詢過國內的朋友也說需要有進一步的司法解釋才能明確新《個稅法》中的表述如何落實。
激進一點可以理解為,任何中國公民移民海外則將在中國的全部財產視為收入,需要申報個稅,如果按照這個角度理解,那几乎等同於美國的「棄籍稅」。
保守一點可以理解為,任何中國公民移民海外之前需要做「移民審計」,把之前的個稅和中國稅務部門有個完整的清算,如果被稅務部門發現有拖欠的黑歷史,則冰冰小姐就是前車之鑒。
以黃三水的弟弟黃四水為例,假設他在2019年移民美國,那麼在拿到綠卡之前,他應該到稅務部門把自己的個稅結算清楚,才能清清白白的離開上海,否則就有偷逃稅款的嫌疑,至于如何清算,還需要稅務部門給他明確的指導。
如果黃四水在正式取得綠卡之前,已經在美國獲得收入,不管這收入是勞動所得還是投資所得,也不管黃四水是不是已經在美國申報個稅,黃四水都必須向中國稅務部門把美國收入申報個稅。因為他在取得綠卡前仍然是中國稅務居民,海外收入也必須申報個稅。
等到2022年時,黃四水從美國返回上海受聘于中國公司,每年在上海居住時間不滿183天,不屬於中國稅務居民,但黃四水在中國境內既有房屋出租收入又有工資收入,按照新《個稅法》,黃四水除了要向美國稅局申報在中國收入的個稅之外,還要向中國稅務部門把在中國境內的收入申報個稅。
大家看完這段之後是不是有種感覺,移民海外的中國公民稅務負擔大增,那麼恭喜你,你的直覺是正確的。
小編從國內朋友處瞭解到,現在國內很多金融機構和私人理財機構開始有針對性的幫助客戶分析新《個稅法》生效對移民海外投資海外的實際影響,因為新《個稅法》是一部與國際個稅徵收準則高度對接的法律,是前所未有的全面修訂版。
比如黃三水的房地產客戶很多來自上海,他們並沒有移民加拿大仍然是中國稅務居民,他們在溫哥華擁有的房產增值頗多。如果他們在2018年最後的1個月裡選擇出售房產,那麼他們除了在加拿大按照稅法要求完稅之外,並不需要向中國稅務部門申報在加拿大收入的個稅。但如果他們在2019年1月1日後出售溫哥華房產,則獲得的收入除了要向加拿大稅局繳稅還必須向中國稅務們申報個稅。至于兩國稅務部門是否存在重複征稅問題,由於現在還沒有實際案例出現,國內的會計師也不敢給出準確答案。
但可以想象的是,政府天然喜歡收稅,既然千辛萬苦修訂了新版《個稅法》,不拿到真金白銀又怎能善罷甘休。
文章結束前,小編的好友A所在會計師事務所對新《個稅法》關於」居民居民個人移居境外註銷中國戶籍」如何繳納個稅的情況做了自己的解讀。
他們理解的操作規範是:
1、申報移民當年的綜合所得,經營所得彙算清繳情況;
2、申報移民當年的其他所得的完稅情況;
3、申報移民當年以及以前年度欠稅的情況。
也就是說欠稅納稅人今後再也不能辦理移民一走了之了,否則很有可能拿着第三國綠卡但出不了中國海關登不上遠行的飛機。
小編的朋友A指出,這一變革對廣大的中國普通稅收居民個人、外籍的跨國企業高管、及高淨值個人都會產生重大的影響。其中對於高淨值個人的財富規劃將會產生非常直接的影響。與此同時,新法對於境外財富管理機構也可能會有非常大的影響。
總之,不交稅別想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