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新的一年開始,加州立法機構在2018年內通過的一系列和道路、車輛相關的法律也從2019年1月1日開始生效。加州機動車輛管理局DMV和加州公路巡警CHP提醒市民注意這些新法律帶來的變化。
加州駕照和身份證出現第三種性別:從2019年1月1日開始,申請加州駕照或身份證的個人可以在申請表中選擇自己的性別為男性、女性或非二元(nonbinary),分別用M、F和X表示。加州是最喜歡標新立異的,借用計算機科學裡使用的形容詞nonbinary(非二進制的,非二元的),就是一個明證。這個形容詞當作名詞用在這個尷尬的場合,目前好像還沒有正式的中文翻譯。漢語學家們可能要費一番心思琢磨一個能上得了檯面的名稱,因為總不能直呼他們(她們?X們?)為不男不女/非男非女吧?
低排放車輛(low-emission)和零排放車輛(zero-emission)不再享受共乘車道待遇:低排放車輛(綠色標籤)和零排放車輛(白色標籤)從2019年1月1日開始不再享受共乘車道HOV(high-occupancy vehicle lanes)免費待遇。
酒後駕車處罰更重:從2019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對於累犯酒後駕車的和首次酒後駕車就致人受傷的,將被罰安裝點火聯鎖裝置(ignition interlock device),期限為12至48個月。這項法律還允許那些根據《行政訴訟法Administrative Per Se law》被吊銷駕照的人也可以在安裝點火聯鎖裝置以後恢復有限制的駕駛權。這項法律只適用於酒後駕車,不適用於與毒品有關的違法駕駛行為。
肇事逃逸(hit-and-run)重罪法律擴大到騎自行車的人:要求騎自行車的人與駕車司機一樣,在發生受傷或死亡的撞車事故時必須留在肇事現場,不得逃逸,否則將按聯邦重罪法律懲治。
青少年必須戴頭盔:未滿18歲的人士在街上騎自行車、踏板車(scooter)、滑板(skateboard)或溜冰鞋(skates)必須戴頭盔,否則會被警察開可糾正的罰單(fix-it ticket)。
對電動踏板車(motorized scooter)的專項規定:電動踏板車不得在時速超過25英里的公路上行駛,除非在適當的自行車道上。18歲以上的電動踏板車駕駛者不再需要頭盔。
汽車尾氣檢查(SMOG)的免檢年限延長:從車輛出廠頭6年免檢延長到頭8年免檢。免檢費用頭6年為每年20美元,後2年為每年25美元。
未成年人法院權力減弱:未成年人法院不再擁有對受監護的駕駛人吊銷、限制和拖延頒發駕照的權力。
所有貨運車輛荷載必須覆蓋或固定:機動車管理局(DMV)將在至少20%的駕照考試中,包括至少一道與不安全駕駛、未固定負荷駕駛等法律問題相關的考題。
車輛噪音:機動車和摩托車因改裝排氣系統或消聲器而致噪音過大的將被強制性罰款,而不是可糾正的罰單。
關於收集垃圾車輛的安全規定:當駕車接近或超越一輛閃着黃燈的收集垃圾車輛時,司機必須駛入鄰近的行車道,並在安全距離內超車;如果沒有其它車道,司機必須減速到合理的安全速度。
新車必須加掛臨時車牌:汽車經銷店出售未發放車牌號的新車,必須加掛臨時車牌方可駛離。私自更改臨時車牌有效期屬於刑事犯罪行為,檢察官可以選擇是否以輕罪或重罪起訴。這是South San Francisco選區民主黨眾議員Kevin Mullin提出的加州眾議院516號法案(AB516)規定的。該法案旨在阻止收費公路欺詐行為,並確保執法人員能夠識別道路上的車輛。這項法律還規定,如果未掛臨時車牌的車主能夠證明已經向機動車管理局提交了註冊文件,就可以免於罰款。
提出AB516的Mullin說,加州以前只要求在等待永久車牌的時候,在車窗上貼一份出售通知書。這種標記既不能遠距離閱讀,也不能拍照。他估計,沒有牌照的車輛在加州公路和橋樑上躲避過路費,每年給加州造成1500萬美元的損失。但是,社會正義活動人士反對這項法案。他們擔心這將大大增加因違反文書規定而被罰款的人數,因為警察更容易發現過期的臨時車牌。人權團體“汽車可靠性和安全性消費者協會”主席Rosemary Shahan在寫給前州長Brown的信中說,對違反註冊規定的司機處以罰款可能會讓無力支付罰款的低收入司機面臨一連串的法庭罰款和滯納金。“讓駕駛自己汽車的人變得非法而懲罰他們,這是公然的不公正,是浪費加州政府的資源。”不過Brown還是在這個法案上簽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