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稅法要求美國稅務居民申報全球收入並繳納相應的稅款。換言之,美國稅務居民需對其在全世界任何地方的收入向美國政府進行申報和繳稅,無論納稅人獲得收入時,是否居住在美國境內。對於居住在美國境外或者居住在美國境內但是在外國有經濟活動的美國稅務居民,如果自身稅務複雜,需要合理規劃稅務,避免因稅務問題付出沉重代價。
海外收入豁免
對於長期在外國生活工作的美國稅務居民,2019年度每個人的海外豁免額為$105,900美元,如果夫婦倆人都在國外居住和工作,海外免稅額為$211,800萬美元,這裡一般是指海外工資收入。
要符合美國海外收入豁免優惠,納稅人還需要通過以下兩項測試的其中一項:
第一項,真正居所(Bona Fide Residence)測試,主要是要看納稅人在國外居住的時間,和在國外居住的目的,和與當地的關係的密切程度。
第二項,人身所在(Physical Presence)測試,需要納稅人連續在12個月內居住海外至少330天。
海外納稅抵免
對於無法滿足海外收入豁免條件的在海外有銀行存款,股票和房地產等被動收入來源的納稅人,美國稅務居民在報稅時可將海外收入和美國收入放在一起申報,即在個人稅B表申報利息股息,在D表申報資本利得,在E表申報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所有收入加在一起就是總收入,按累進稅率納稅。為避免雙重納稅,如果這部分海外收入已在與美國有稅收互惠協定的國家納稅,可用外國稅收抵免(Foreign Tax Credit)從應納美國所得稅中扣除,也就是說,在海外交的稅,在美國也可以抵免。如果海外收入在外國免稅或以低於美國稅率來徵稅,則需要補繳美國稅的差額。
納稅人在申報海外金融資產時,需要填寫8938表和FinCEN114表,填寫信息要與自己在銀行開戶的資料一致,所申報的海外金融資產的收入與個人稅B表對應,一併填入個人稅表中。
如果沒有申報會有什麼後果?
最後提醒您,將收入藏匿海外(Hiding Income Offshore),不申報海外收入可能觸犯稅法。美國國稅局正積極追查海外藏匿資產及以利用複雜跨國稅務策劃逃漏稅的納稅人。國稅局的目的是為了確保每一位納稅人正確申報收入並繳納正確的稅額。
在海外有金融資產的美國公民和綠卡持有者要按規定報稅,一旦國稅局發現您有未申報的收入或未申報的國外金融帳戶,您將面臨嚴重後果。這些後果可能不只是補繳額外的稅金,還可能包括高額罰金,利息,罰款甚至入獄。
何時申報?
如果您是工作、居住在外國的美國公民或美國稅務居民,2018年度的美國個人所得稅申報的截止日期是2019年6月17日。如果您無法在6月17日之前完成報稅,您還可以在到期日前提出4868表【自動延期申報美國個人所得稅申請書】要求額外延期到10月15日,但是國稅局還是會從6月17日起徵收延遲繳稅的罰款。因此,納稅人可以提前繳納預估稅款以避免延遲繳稅的罰款。對於第一次報稅的新移民,建議請專業稅務律師或者會計師協助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