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台灣的張先生,2007年用100萬元投資友人在美國的進出口公司,取得投資移民臨時綠卡。沒想到不管事的張先生誤上賊船,友人2008年捲款潛逃。張先生不懂經營,公司後來倒閉,使他在快滿兩年期限的前90天換取永久綠卡時,由於無法出具公司繼續經營且聘用十名員工等文件,最終未能換得永久綠卡。
中國經濟崛起,富商如雨後春筍般湧現,不少大陸商人透過投資移民取得綠卡,並以投資區域中心(Regional Center)取得投資移民簽證最火紅。這項投資金額只要50萬元,且不須直接聘雇十名員工。
不少投資區域中心案並與大陸移民仲介合作,跨海招攬富商前來美國投資,北京、上海等中國一線城市都有其據點。
移民律師許俊良說,投資移民在移民法上列為第五項,通稱為EB-5簽證。傳統投資移民規定申請者須投資100萬元,並聘雇十名員工達兩年。但在失業率高於全國平均失業率150%地區,投資金額只要50萬元,唯也須聘雇十名員工。
由於景氣低迷,政府鼓勵透過投資區域中心吸收外資。這類投資案一般先由經濟學家評估,並須先經移民局特准。由於不須直接聘雇員工,間接造就十個工作機會也算在投資人身上,省去運作麻煩,成為移民仲介積極介紹的投資移民方式。
三年前投資中加州佛瑞斯諾(Fresno)附近一個土地開發案的林先生說,50萬元資金雖已進去,但由於建商貸不到款,遲未動工,以致雖早就獲得有條件綠卡,卻無法轉換為永久綠卡。
許俊良說,不論是過去常見的投資旅館、加油站,或近期以土地開發案為主的區域中心,透過投資移民獲得有條件綠卡都不難,但多半卡在轉換為永久綠卡的環節,主要是因為無法落實提供工作機會的承諾。
移民律師周正烜說,透過投資區域中心取得EB5簽證風險極高,「並非當局事先批准投資案,就能萬無一失獲永久綠卡」。因為這類投資案未來能聘雇多少員工,都是根據預估。如果經濟更惡化,未能落實最初增加工作機會的承諾,臨時綠卡轉為永久綠卡將遇困難。
移民律師方孝偉說,投資區域中心雖須先獲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許可,但卻是有條件的。負責投資案的公司須承諾未來達成政府多項要求,投資者才有資格取得正式綠卡。
他建議有意透過這類方式取得綠卡,須先做好功課,找有口碑的公司。如果公司宣稱「投資方案,政府擔保」、「移民局核准投資案,不需聘請員工」、「拿到臨時綠卡後,正式綠卡自然拿到」等,宜提高警覺。因為「太好了不是真的」。這類保證均違反投資移民須冒風險,與須提供工作機會的法案精神。
會計師黃世仲說,申辦投資移民須證明資金合法。至於投資金額若未能保本,事實上可申報為利得損失(Capital Loss),與買房子及股票的利得相抵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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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中國經濟崛起,不少富人有意透過投資取得美國綠卡,相關開發商如雨後春筍冒出,代辦投資移民。
投資移民分兩類,一類是申請人實際經營企業,投資金額根據公司所在地而定,一般分50萬和100萬元。另一類是投資聯邦移民局批准的區域中心(Regional Center),其中包含直接與間接投資,特色是申請人不需參與經營,也不必在區域中心所在地定居,投資額50萬元,這是目前中國熱錢湧入美國最夯的投資類別。
投資移民顧問公司YK America資深副總裁丁偉豪認為,放寬外資移民是美國政府重振經濟前提的讓步,由於加拿大政府緊縮投資移民審核,美國趁機吸收外資,希望促進地方經濟繁榮,造成雙贏局面。
他說,EB-5移民投資計畫(EB-5 Immigrant Investment Program)1990年頒布、1993年開始出現區域中心,目的是配合地方政府推動都市開發,並投資已規畫或進行中項目,幫助大型連鎖零售業發展、創造就業機會。50萬元投資門檻等於幫助政府推動基礎建設,申請者可幫全家人取得臨時綠卡,包括21歲以下單身子女。
丁偉豪說,區域中心涵蓋連鎖零售店、餐廳、綜合購物廣場、辦公大樓、觀光酒店、工業廠房和娛樂中心。以該公司為例,在寇恩縣(Kern County)、德拉諾市(Delano)與波莫那(Pomona)均有區域中心,總建築面積6萬6784平方呎,開發金來自政府、銀行貸款與投資移民,簽約承租的經營者均有來頭,且都是長期租賃合約,包括沃爾瑪(Wlmart)、Lowe's、Jack in the Box、El Polo Loco和Panda Express等連鎖企業。
不過,EB-5投資金得用於開發項目,以減少對銀行貸款的依賴度,移民過程同樣須經審核,丁偉豪坦言,掌控審核的是移民局,他們無法打包票永久綠卡可到手,但一般若按條件動工、經銷商進駐等都完成,尚未遇過被推翻的案例。就算未辦成,投資移民公司也有備案,包括轉移投資項目與購回客戶控股。
投資移民律師劉崇宏說,永久綠卡獲得率很難推算,這幾年成功、失敗的案例都有,個案情況不同。他說,問題多半在投資者個人,有的現金到位後不耐等候抽腿,有的周轉失靈需拿回現金等,另有案例是投資金額龐大,因資金募集不足胎死腹中。
以一項金額1000萬的區域中心案為例,因興建成本過高,導致資金籌募困難,資金先到位者等了一兩年後宣告放棄,導致1000萬元的計畫遲遲無法動工。在等候時間上,劉崇宏說,五年說法較為客觀,要看送件、審批、面談與入境時間。另律師須瞭解經費來源是否合法,以免影響未來申辦手續,牽涉環節很多。
劉崇宏認為,區域中心的難度較直接、投資低,透過精算師分析後,針對區域中心造就的工作機會繁多,除商場員工外,還遍及原料供應商、機械、交通、運輸等,十人就業機會湊成難度不高,移民局基本上在各項資料到齊後,也沒理由刁難申請人。
對投資者的建議,他說,投資移民物色開發商要格外謹慎,得注意所投資的去向與區域所在,看承租商身分、物業簽約年數多寡等,因為物業穩定,架構於商場如何經營,投資者也希望順利取得綠卡,並有安全和可靠的報酬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