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才层次与待遇
人才类别:第一类人才
人才层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4.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5.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之杰出人才;
6.其他同层次人才。
引进政策:
1.直接聘为一级教授岗位,年薪500万元;
2.提供1亿元科研启动经费;
3.提供500万元购房补贴;
4.支持建设以50名教师为主体的200人教学科研团队。
人才类别:第二类人才
人才层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奖项目负责人;
2.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项目负责人;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
5.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长期);
6.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7.其他同层次人才。
引进政策:
1.直接聘为二级教授岗位,年薪120万元;
2.提供1000万科研启动经费;
3.提供100万购房补贴;
4.支持建设以30名教师为主体的100人教学科研团队。
人才类别:第三类人才
人才层次:
年龄55周岁以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或辽宁省优秀专家;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奖项目负责人;
3.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奖项目负责人;
4.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负责人;
5.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负责人;
6.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7.近五年在《Nature》、《Science》杂志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者;
8.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学术帅才;
9. 其他同层次人才。
引进政策:
1.直接聘为教授,教授任职满十年、考核合格后,聘为二级教授岗位,年薪50万元;
2.提供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3.提供50万元购房补贴;
4.支持建设以20名教师为主体的100人教学科研团队。
人才类别:第四类人才
人才层次:
年龄45周岁以下,业绩突出的国(境)外归国博士。
引进政策:
1.安家费20万元;
2.科研经费10万元;
3.入职后根据业绩表现追加科研经费,最高30万元。(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10万元;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基金20万元;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0万元)
人才类别:第五类人才
人才层次:
年龄45周岁以下,业绩突出的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
引进政策:
1.安家费10万元;
2.科研经费10万元;
3.入职后根据业绩表现追加科研经费,最高30万元。(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10万元;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基金20万元;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0万元)
人才类别:第六类人才
人才层次: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等一级学科博士点学院院长及有需求的其他学院院长。
引进政策:
1.年薪100万元(税前);
2.每年100万元可自主支配的院长基金,管理学院50万,其他需求学院另议;
3.提供100万元购房补贴(税前,适用于校外引进人员);
4. 支持建设以30名教师为主体的100人教学科研团队;
5. 协议中的其它政策。
博士后引才计划
人才类别: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员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1.电气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3.机械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4.仪器科学与技术科研流动站。
引进政策:
年龄35周岁以下,业绩突出的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在我校做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员。
1.月薪1万元;
2.生活补贴10万元;(学校按辽宁省人社厅资助政策申报)
3.进站后根据业绩表现追加科研经费,最高30万元。(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10万元;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基金20万元;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