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禁止在明知的情况下招募招揽,主动接受或被动接收外国人的捐款或捐赠。在这种情况下,“明知”是指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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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实际情况,招募招揽,主动接受或被动接收的资金来自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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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能让任何正常人确定,所招募招揽,主动接受或被动接收的资金可能来自外国人的事实;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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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会导致如何正常人质疑,所招募招揽,主动接受或被动接收资金来源是外国人的事实。
可能使捐款或捐赠的接受者质疑是否是外国人所为的有关事实,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捐赠者或捐赠者使用外国护照,提供外国地址,从外国银行捐款,或居住在国外。本委员会的法规也规定了“安全港”(译者加注,英美法法律术语,即例外情况):只要获得有效的美国护照副本,将满足这一责任,即问询所招募,接受或接收的资金是否来自外国人。
在AO 2016-10(Parker)中,委员会确定居住在国外的美国公民可以代表联邦候选人及其委员会向同样居住在国外的其他美国公民募集捐款。如果她知道有会导致正常人置疑或认为这些人是外国人的事实,那么她就被要求确认可能募集对象的公民身份。但是,委员会建议问询者:“将您的招募仅限于居住在美国的,且据您所知没有居住在国外的亲朋好友;由于招募对象的居住地,您没有义务进一步询问其公民身份。” 但是,如果她拥有有效的美国护照副本,则将受到上述安全港条款的保护。
在MUR 4834中,某人故意并有意地招揽外国人,并错误地以美国公民的名义造成了外国捐款。此人还承认,在招揽时,他知道所招揽的人是外国人,且外国人捐款是被禁止的这一规定。因此委员会与此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他同意支付民事罚款。
在MUR 4638中,委员会找到了理由,认为一家律师事务所故意招揽外国人并向其提供了“实质性协助”,从而违反了法案。律所的成员参与了和一位知名外国人及其代理人的沟通,从而使他向州和当地候选人捐款。根据委员会的调查结果,该律所与委员会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同意支付民事罚款。
外国人或外国母公司拥有的美国分支机构,或外国母公司的美国子公司可能会受到禁止,如下所述。
向PAC联邦活动捐款
根据一系列FEC咨询意见,外国公司的美国国内子公司可以建立联邦政治行动委员会(称为分离的独立基金或SSF),以进行联邦捐款和支出,只要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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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母公司不涉及资助子公司的SSF设立,管理或招标费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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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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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与PAC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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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担任PAC的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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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与PAC的人员任用选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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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PAC的任何捐款或支出做出决定。
例如,在AO 2000-17(Extendicare)中,本委员会确定外国公司的美国子公司可以建立SSF,即便该子公司的三名董事仅包括一名美国公民,因为此委员会成立后负责监督SSF所有工作的,满足完全由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构成。另请参见AOs 2009-14(梅赛德斯奔驰美国/斯特林),1999-28(百加得-马蒂尼),1995-15(艾里逊发动机PAC)和1990-08(CIT)。
向非联邦活动的公司捐赠和支出
外国公司的国内子公司(或外国人拥有的国内公司)可以向州或地方选举(如果州和地方的当地法律允许)进行捐赠和支出:
例如,在AO 2006-15(TransCanada)中,委员会得出结论,外国公司的两家全资美国子公司可以向州和地方选举进行捐赠和支出,只要所用资金是由美国本土分支机构的业务所赚取,而不是来自外国母公司的业务,且所有有关政治捐赠的决定都由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做出。由于国内子公司在美国开设的银行账户是与外国母公司的分开的,并且没有收到外国母公司或任何其他外国人的补贴,因此本委员会得出结论认为,法案允许该计划落实。
与此相似,在AO 1992-16(Nansay Hawaii,Inc.)中,委员会审议了一种情况,一家外国母公司以“贷款或[捐赠]形式 [向其美国国内子公司]的“常规补贴”……”。本委员会确定该国内子公司可以进行州和地方捐赠,但前提是所有有关政治捐赠的决定均由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做出,并且该子公司能够通过合理的会计方法证明其捐款帐户(由其外国母公司提供或借出的资金除外)拥有足够的资金。委员会明确警示:“自上次补贴付款以来,外国母公司分配给子公司的金额不能用于补充子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政治捐款。”
相反,在AO 1989-20(Kuilima Development Company,Inc.)中,委员会拒绝批准一家美国公司使用主要由其外国母公司捐赠的资金向州和当地候选人捐款的计划。委员会认为法案和委员会法规禁止这种安排。请参见AO 1989-29(Hawaii,Inc。),1985-03(Diridon)和1982-10(Syntex)。
在MUR 2892中,委员会与包括外国个人和企业在内的许多调查对象达成了和解协议,涉及通过外国公司拥有的美国公司向州和地方候选人提供了禁止性捐款。或由外国个人提供,他们同意因违反法案而受到民事处罚。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本委员会有理由认为,有关捐款违反了外国人禁令,因为这些所谓捐款是直接由外国父母/所有者出资的,或者是所谓的外国人参与了有关捐款的决定。(另请参见MUR 2864和3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