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亿以上(1000000000):1人
山西省吕梁市副市长张中生(受贿10.4亿):执行死刑
【张中生作为一名副厅级官员,却创下两个并不光彩的记录:新中国成立以来涉及贪腐受贿额度最高的官员,十八大后首个未涉命案而被判死刑的贪腐官员。】
10亿以下,3亿以上:5人
原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受贿7.17亿):2020年7月31日,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云(受贿4.49亿):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黑龙江省龙煤矿业控股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副总经理于铁义(3.06亿):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广东省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总经理张新华(贪污2.84亿、受贿近亿):尚未宣判
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受贿2.11亿元,另有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3亿以下,2亿以上:4人
中国华融原董事长赖小民(媒体爆出私藏现金约3吨约合2.7亿):尚未宣判
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树隆(受贿超2.7亿):无期
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受贿超2.46亿):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贪污受贿1.06亿,另有0.72亿不能说明来源):刑期不详
超1亿:25人
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副总经理彭曙(1.88亿):无期
湖南省高广投资公司总经理胡浩龙(1.7亿):无期
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受贿超1.7亿):无期
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受贿超1.56亿):15年
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保安(受贿1.53亿):无期
河北省三河市委书记李刚(受贿1.48亿):无期
浙江省宁波市市长卢子跃(受贿超1.47亿):无期
辽宁省委书记王珉(受贿超1.46亿):无期
浙江省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1.45亿):执行死刑
广东省揭阳市市委书记陈弘平(1.253亿元,港币1720万元):死缓
广东省政协主席朱明国(受贿超1.4亿):死缓
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受贿超1.29亿):无期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杰辉(1.27亿):有期徒刑15年
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陈雪枫(受贿1.25亿):无期
浙江省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张新(1.24亿):死缓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道铭(受贿超1.23亿):无期
江西省委书记苏荣(受贿超1.16亿):无期
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受贿超1.14亿):无期
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受贿超1.11亿):无期
国家安全部副部长马建(1.09亿):无期
江苏省苏州市副市长姜人杰(1.09亿):执行死刑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魏民洲(1.09亿):无期
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张琦(1.07亿):
青海省委常委、西宁市委书记毛小兵(受贿超1.04亿):无期
河北省大名县县委书记边飞(受贿0.59亿,另有0.4194亿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死缓
2015年11月1日,中国《刑法修正案(九)》开始实施。《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刑法中直接对于涉案数额的规定,只表述为:
“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何为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
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贪污受贿的较大标准为3万元至20万元;数额巨大,为20万元至300万元;特别巨大为3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