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3日,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关于允许持三类有效居留许可外国人入境的公告》发布后,外国公民就公告内容的咨询较为集中,驻洛杉矶总领馆现就公众关心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外国人居留许可?
外国人居留许可是国内公安机关签发给符合条件需在华长期(居留期超过180天)外国人的一种居留证件。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持有人可凭许可在华居留并多次出入境中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条例》,外国人居留许可分为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团聚类、学习类、记者类等几种。公告提及的三类居留许可及其签发对象是:
(一)工作类居留许可,发给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二)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发给入境长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三)团聚类居留许可,发给因家庭团聚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二、居留许可与签证的区别是什么?
入出境和在华停、居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签证和居留许可均签发给外国人,都为贴纸式设计,二者相互关联但并不相同,主要区别有:
(一)签发机关不同:签证签发机关是驻外使领馆和国内公安机关,居留许可签发机关为国内公安机关。
(二)签发对象不同:签证签发给赴华外国人,而居留许可签发给符合条件需要在华长期居留超过180天的外国人。
(三)证件性质不同:虽然停留期不超过180天的短期签证持有人可凭签证停留期在华停留,但签证的主要性质是外国人入出境证件。虽然居留许可持有人可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多次出入境中国,但其主要性质是外国人居留证件。
三、哪些外国人可以申请居留许可?
(一)通常,D、J1、S1、Q1、R、X1、Z字签证发给符合条件需在华长期居留(在华居留超过180天)人员。此类签证通常为1次入境有效(根据双边协议,中美双方互发的学习签证为5年有效),停留期标注为“000”天,在签证备注栏注有“ 请于入境之日起30日内办理居留证件”的提示。持有者在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必须前往当地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申办外国人居留许可,并凭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停留并可多次往返。
公告提及的工作类居留许可通常签发给持有Z字签证外国人,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签发给S1签证持有者,团聚类居留许可签发给Q1签证持有者。
(二)C、F、J2、L、M、Q2、S2、X2等签证颁发给短期(在华停留少于180天)赴华的外国人,持有人凭签证注明的有效期和入出境次数入境,并可在华停留最长至签证注明的停留期。
四、持有效外国人居留许可就可以入境了吗?
目前不是。根据公告,目前仅限于现持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三类居留许可,且居留许可仍然有效者。
当事人持有以上三类居留许可,但居留许可已于2020年3月28日0时后过期的,在来华事由不变的情况下,持有人可凭过期居留许可和有关材料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相应签证入境。
其他种类居留许可不在公告调整范围之列。
五、我持有的外国人居留许可属于三类之一,且有效,是否需要重新申请签证?
(一)根据公告,持有效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的,自2020年9月28日0时起,不需要再办签证即可持有效居留许可入境。
(二)原持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但居留许可在3月28日以后过期失效,如来华事由不变的,可凭过期居留许可和有关材料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相应签证入境。在美国,此类情况应根据领区划分,按相关驻美使领馆通知事先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相应证明进行预约。
(三)原持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但居留许可在3月28日以前过期失效的,应按照3月26日发布的公告执行。
六、我符合条件,现在可以申请三类居留许可相关的签证吗?
9月23日发布的公告调整对象仅限于已经持有有效的,或3月28日之后居留许可过期的外国人入境。下列外国人仍按3月26日发布的公告执行:
(一)所持居留许可不属于公告明确的三类情况的;
(二)持有公告明确的三类许可但已于3月28日之前过期的;
(三)其他持有3月28日之前颁发的各类签证者;
(四)未持签证外国人。
以上人员目前仍暂时停止入境,因“从事必要的经贸、科技等活动,以及出于紧急人道主义需要”赴华的,需重新申请签证。
七、外国人持有效签证是否即可入境?
不是。
(一)9月23日发布的公告只是对3月26日发布的公告的做了部分调整,而不是取代原有公告。具体说,9月23日公告只对“暂时停止外国人持目前有效居留许可入境”做了部分调整。
(二)3月26日发布的公告中有关“暂时停止外国人持目前有效来华签证入境”,和“暂停外国人持APEC商务旅行卡入境,暂停口岸签证、24/72/144小时过境免签、海南入境免签、上海邮轮免签、港澳地区外国人组团入境广东144小时免签、东盟旅游团入境广西免签等政策”等措施仍然继续有效。
(三)如非9月23日发布的公告提及的三种情况,包括十年多次签证在内,目前仍不能凭3月28日前获得的签证入境。
八、“遵守中方防疫管理规定”是什么规定?
防疫规定包括但不仅限于外国人健康状况声明书、登机测量体温、入境防疫检测,以及入境地的入境集中或居家隔离等措施。
九、何时才能恢复外国人正常入境?
根据9月23日发布的公告,“中方将在确保防疫安全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复中外人员往来”。外国人入境应取决于外国疫情控制情况及中国疫情控制需要,驻外使领馆签证受理亦将据此逐步进行相应调整。
关于核酸检测相关问题的提醒
自9月15日在美国实施赴华乘客核酸检测措施以来,绝大部分乘客能按驻美使领馆的通知要求提交核酸检测报告。为提高工作效率,针对驻美使领馆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现提醒如下:
一、建议自美赴华的中、外籍乘客综合权衡利弊风险,尽量避免非必要长途跨境旅行。如确需赴华,宜尽量选择直航航班,以尽可能降低风险。
二、建议在进行核酸检测后,尽量减少非必要外出,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出现感染情况。
三、请注意,只接受核酸检测,不接受血清抗体、抗原(Antibody Test or Serology Test、Antigen Test)等其他检测方式。
四、请务必如实进行检测并提交检测证明。任何伪变造检测报告均可能导致核酸码、登机被拒,乃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五、核酸检测报告出具日期(如Result/Report Date)是成功申领带“HS”标识绿色健康码的重要内容之一。个别旅客提交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明确标明报告具体出具日期。为避免耽误旅行,请向检测点索要包含检测报告出具日期的证明(或检测点发送电子报告时的日期页面截图等)。
六、检测报告上的本人姓名、生日、报告出具日期、检测结果等关键信息手写无效。
七、中国公民在检测时以及在线申报时,请务必提交本人有效中国护照、旅行证件上的中文姓名或姓名汉语拼音,以及证件号码。报告与证件上的姓名有出入的,可能被拒绝通过。
八、驻美使领馆周末、节假日均在审核核酸检测证明。请勿反复测试提交检测证明,以免影响工作效率,或导致本人核酸码失效。
九、驻美使领馆已就核酸检测的相关要求通知相关航空公司。部分航空公司对防疫有具体要求,请当事人提前向有关航空公司咨询确认。
十、目前,在美国仍能正常使用微信,通过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仍能正常提交检测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