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才创新创业指南
一、省情简介
海南概况:
海南是我国南海上的一颗璀璨明珠,是我国陆地面积最小、海洋面积最大的唯一热带海岛省份。海南生态环境优良,阳光充沛,四季无冬,空气清新,水质纯净,素有天然大氧吧、生态大花园、健康岛的美誉,是人们公认的人类最佳居住地之一。
海南省是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特区体制机制特色明显。
2009年,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成为国家战略,这是中央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继建省办经济特区之后海南发展史上又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海南迎来了发展的新机遇,将掀开海南改革发展的新篇章。
开放的海南以特区的气魄和政策,通过投资创办企业和兼职兼薪、合作研究、技术入股、技术承包、科技咨询等柔性流动形式,采取环境引才、项目引才、产业引才等多种灵活便捷的方式,重点引进建设国际旅游岛、热带特色现代农业、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海洋经济等优势产业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高成长性项目的专家和高层次研发人才;引进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国内外知名大学的教授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引进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紧缺型人才,来海南从事教学、科研、咨询、投资、创业发展等活动。
我们真诚期待国内外优秀人才的加盟,共创海南美好明天!
联 系 人:谭 龙
联系电话:0898-65342051 0898-65365969(FAX)
邮 编:570203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省委组织部人才处
电子邮件:hnrcb@126.com
二、海南省引进人才相关政策
海南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办法(试行)
(一)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定义
本办法所称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是指在国内外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金融机构、高校等关键岗位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有突出工作业绩或重大成果的领军人才。
(二)引进对象与条件
围绕我省重点领域、优势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学科的实际需要,面向国内外重点引进以下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我省重点发展的热带特色现代农业、现代新型工业、现代旅游服务业、现代金融服务业、创意产业、文化产业,以及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海洋经济、生态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方面的高级研发人才、高级创意人才;
落户我省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留学归国人员创业园、信息产业园、软件园、高校或科研院所等,创办科技型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与产品符合我省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方向,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经济竞争力有推动作用的高级复合型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三)鼓励政策
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可享受省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中一次性拨给100—200万元的创新创业启动经费等六项优惠政策、六项重点支持、六项优先服务。
详细情形可登陆海南省外事侨务办网站查看。
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扶持政策
㈠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的若干意见
- 经省人事部门确认,符合《关于引进优秀人才和鼓励科技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若干规定》的人员,即是曾在国外重点实验室或新兴学科领域工作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留学回国人员、具有真才实学确属海南紧缺急需的其他各类等人员,由单位提供一套10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服务满5年以上的,房产权无偿归留学人员。
- 各级政府对留学人员承担的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 经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确认并出具证明的海外留学人员在我省服务期间,其本人及配偶、子女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应优先安排其随行配偶、子女在本单位就业,教育部门应妥善安排其随行未成年子女入学,在本省参加中考、高考的,按规定予以照顾。
- 海外留学人员为我省的建设引进资金,受益单位从资金中给予一定奖励。
㈡海南省(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
对入园创业的留学人员提供如下优惠:
- 两年内免费提供1至2间工作间及会议室、报告厅、图书资料室等公共设施。
- 免费代办工商、税务、海关登记注册等手续。
- 协助申请有关科研项目资助金。
- 协助联系和嫁接风险投资和高科技创业资金、企业,促进项目和企业的孵化。
- 协助解决创业期间遇到的有关问题,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详细情形可登陆http://121.194.3.155/articleview.php?aid=576查看
人才培养引进政策
㈠海南省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暂行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省属事业单位和企业。各市、县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参照执行。本办法对引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进行了界定,分六大类,规定了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提供住房补助、为子女安排入学等优惠政策
详细情形可登陆查看
㈡关于引进优秀人才和鼓励科技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若干规定
- 院士每月发给3000元津贴,博导每月发给1000元岗位津贴,突贡专家每月发给300元津贴。(《关于海南省院士、博士生导师、“突贡”专家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明确了有关专家津贴发放的具体办法、途径)。
- 调入的博士后人员,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可直接确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调入我省工作的“教授级”、“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经省政府人事部门确认后,保留原待遇不变。
- 对留学回国的优秀人才,公安、外事部门应优先办理出入境手续,保证其来去自由。
详细情形可登陆查看
㈢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
- 软件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第一次购买住房和轿车时,经申请可获得政府的财政补助,其补助金额为个人上年缴纳个人所得税的80%。
- 对参与我省软件企业研究开发的海外学者可提供入出境便利,对软件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简化因私出入国(境)审批手续。
- 境外科技人员、留学人员在子女入园、入学等方面享受本省户籍居民的同等权益;保证留学人员来去自由,个人所得的合法收入汇出自由。
详细情形可登陆查看
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扶持政策
㈠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
享受博士后科学基金设普通资助和特别资助两种资助方式。普通资助是对博士后人员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特别资助是为鼓励博士后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在站期间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和研究能力突出的博士后人员的资助。
详细情形可登陆查看
㈡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基金资助形式分为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面上资助是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特别资助是对在站期间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和研究能力突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资助。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在博士后进站人数的规划规模之内,面上资助比例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按照资助比例确定资助额度。资助强度划分为5万元和3万元两档。对从事基础研究、原始性创新研究和公益性研究,以及中西部等艰苦边远地区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资助给予适当倾斜。
- 基金特别资助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
㈢博士后管理工作细则
该工作细则规定,各设站单位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包括必需的仪器、设备和科研补助经费,有条件的单位亦可配备科研助手。在生活待遇上要对博士后予以优待,确保其无后顾之忧
详细情形可登陆查看
鼓励新型工业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
(一)工业鼓励政策
对在海南投资额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有以下优惠政策:
- 项目业主资本金到位后,有关部门积极推荐,争取有关金融机构提前介入并给予项目建设贷款和生产流动资金支持。按照《海南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给予资金支持。
- 优先供应大型项目用水、用电,端口接到厂界,减半负担水资源费。
- 大型项目自投产之日起,政府可将地方留成的增值税和地方分享的所得税作为投资连续5年投入该项目,以支持企业发展。
- 经省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大型工业项目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最短年限。
(二)软件产业和电子信息制造业鼓励政策
- 省财政设立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扶持海南生态软件园和三亚创意产业园建设。
- 鼓励对海南省软件产业和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风险投资。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对园区企业和项目投资实现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地方分享部分,给予50%的奖励,扶持期为三年。
- 经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优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项目,投资规模在 5 亿元人民币以上,其建设资金国内贷款部分,由省财政提供 1 个百分点的贷款贴息,贴息时间不超过3年。
- 鼓励海外学者参与“两园”企业研究开发工作,对外籍学者参与海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开发可提供出境便利。
- 园区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政府有关部门要在土地供应和用地指标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三)洋浦经济开发区优惠政策
洋浦经济开发区对开发区内生产性、服务行业及从事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根据不同投资规模和项目类型,给予多种税收优惠和地价补贴。开发区内企业还享受保税区进出口政策。
(四)海口药谷优惠政策
- 在海口市工业发展资金中分设市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海口市医药产业发展。
- 对取得国家药监部门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并落户本地企业生产的新药,给予一次性资助。资助标准为:一类新药(含中药、化药)50万元;二类新药(含中药、化药)20万元。
- 凡在批准注册登记之日起至规定时间内建成投产的新办企业,投产后2年内企业年度最高净入库税收(包括国税、地税,以国税局、地税局出具的证明为据)达10万元/亩,且年税收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从专项资金给予其所交纳的土地款额的10%的奖励。在此基础上,每亩税收增加1万元的,增加其交纳土地款额1%的奖励。
- 新建投产的医药生产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三年内,企业年度缴纳增值税达到300万元以上的,当年按所缴纳增值税的市级留成部分,由专项资金给予100%的扶持。三年后五年内按所缴纳增值税的环比增量的市级留成部分,由专项资金给予60%的扶持。
(五)其它优惠政策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
详细情形可登陆海南省人民政府网查看
● 《海南省中小企业成长性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详细情形可登陆海南省人民政府网查看
Δ《海南省2010年度第一批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的公告》
Δ《海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海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
所在国家
及城市 |
|
性 别 |
男 女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婚姻状况 |
已 未 |
身份证/
护照号码 |
|
国 籍 |
|
健康状况 |
|
最 高
学历学位 |
|
毕业学校 |
|
所学专业 |
|
毕业时间 |
|
目前单位 |
|
职 位 |
|
国内外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 |
|
传 真 |
|
国 外 |
国 内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
手机号码 |
|
手机号码 |
|
固定电话 |
|
固定电话 |
|
国内外学习及工作经历(自大学起) |
学
习
经
历 |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
在何地、何校、何部门学习 |
|
|
|
|
|
|
工
作
经
历 |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
在何地、何校、何部门工作,任何职务 |
|
|
|
|
|
|
|
|
主
要
成
果
及
业
绩 |
|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
关 系 |
姓 名 |
年 龄 |
目前所在单位、学校或地址 |
|
|
|
|
|
|
|
|
|
|
|
|
应聘意向 |
意向单位 |
意向岗位 |
|
|
|
|
|
|
其它说明事项 |
是否参加在美人才招聘说明会 |
□是 □否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