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保守主义?
广义的保守主义其实并无固定内容,既然保守,就不会提出什么新招,它只是对已有变故不满的一种被动反应。西方传统的保守主义源自古典和圣经,现在通常所说的保守主义指的是自柏克批评法国革命所开创的那一脉政治思想,亦称“现代保守主义”。在当代美国研究中保守主义之所以值得注意,因为它是1980年以来美国的主流思潮。21世纪刚开始,共和党即在国会两院赢得多数,这是几十年来未有的现象,说明了自新政以来的民主党政纲在共和党主持下的纠偏修正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民意支持。保守主义倾向于守旧,其宗旨主要是尊重历史形成的传统。
保守主义者认为,与生物的进化一样,人类社会也是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自发形成的,是历代淘汰筛选的结果。习俗、传统、秩序、社会机制、道德价值等都是如此产生的规则,它们包含着丰富的历史积累,凝聚着无数代人的智慧,是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绝对不应当随便更改,也绝对不可能被随便更改。
保守主义者倾向于已被证实的事物,而不相信未被证实的。他们认为,近代以降,相对于自发形成的传统社会,人们变得更醉心于按照某些思想家发明的抽象概念来重建社会,亦即哈耶克所反对的“理性建构’。这些抽象概念(或个别人在书房里设计出来的方案)虽然十分动听,令人难以抗拒,但它们从未经过证实,贸然付诸实践,其结果不仅远不如想象中那般完美,也不大可能比传统社会更好。相反,它们往往给社会带来毁灭性的伤害—割断历史,摧残文明,引发混乱虚无,人类为此将付出高昂代价,因此,社会应极力防止此类匆遽之变。
保守并不等于思想僵化,保守主义者不反对变化,而且认为变化是保存传统所必需的,他们反对的是突变。(他们主张渐变,务必使变化在原有的社会框架内逐渐发生,自然发生,这样才能保持人类文明的连续性,避免造成巨大断层。他们坚信社会不能草率地推倒重来,这对谁也没有好处。社会需要稳定,需要法律和秩序,需要连续。他们反对人为地随心所欲地去改造社会,龙其是所谓翻天覆地的激烈试验。历史上发生过的那些对已有体制所作的拙劣修改,只能说明人们的狂妄自负,没有任何积极意义,其后果都是灾难性的。
任何政治思想都必然建立在某种对人性的评估之上,保守主义者一般主张对人性保持警惕。他们认为启蒙运动对人类理性的看法并不天真,但人的理性毕竟不是万能的,认知也是有限的,人应该知道自己的局限,保持谦卑谨慎,道德自律,对于掌握权力的政府尤应严加防范,限制其权力。因此,他们反对政府过于庞大,主张调动地方和社群的积极性。他们更强调个人的责任、家庭的意义、社会的整合和谐,也更重视公民权利、私有财产,反对政府干预。
从这个意义上讲,克己复礼、“吾从周”的孔子可以说是保守主义的,无为而治、道法自然的老子也是保守主义的。倒是法家可称革命派,他们在君权的支持下按自己的意志来改造百姓,改造社会。
美国特色的保守主义
美国有没有保守主义的传统?这要看如何界定“保守主义”了。有人将美国的保守主义视为与自由主义的对立,这很不确切。至少这个“自由主义”应改为“当代自由主义”。如果按照自由主义初创时的定义,那么连菲茨休也只能算半个保守派,因为他虽然反对人类平等,维护奴隶制,骨子里却是个假封建,整个南方同盟都未能挣脱自由主义,他们不反对契约论和人民主权,也不像罗伯特·菲尔默那样维护君权。也许美国革命时的保王派托利党人最接近欧洲保守派,但随着革命成功,他们已经从美国大地上消失了。
因而,要在美国政治的范围内识别保守传统,必须牢记这个“保守”是和说美国革命“保守”同一个意思。美国基本上不存在欧洲国家中反对自由主义的保守主义,它唯一的主流就是自由主义。当自由主义成为传统时,维护自由主义也就成了保守主义。如果这样界定保守主义是有意义的活,那么不难看出,它和自由主义一点也不矛盾冲突。在美国,当代保守主义要保的就是古典自由主义。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也就有了它自己的保守主主义传统。
任何国家在政治上总会分成两派,代表两种相反的意见和气质,就像见到半杯水时的不同反应:一派倾向于维持现状,被视为保守;另一派倾向变革,被称为激进。保守和激进本身并没有固定的内容或具体的观点,保什么,反什么,在历史背景下此一时彼一时,同一种观点在此时为激进,到彼时可能就是保守。提倡君主立宪在17世纪是激进,到20世纪就是保守。美国早期自由派的代表杰斐逊主张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而这恰恰也是近两百年后当代保守主义的信念。
在美国历次政坛之争中,“保守”所指各不相同,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仅用抽象的标签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在革命时期,反对独立共和的托利党人代表保守。在汉密尔顿与杰斐逊之争中,汉密尔顿因为不相信人民、反对民主而代表保守,但他并不反对独立共和。在南北之争中,南方因为代表奴隶制而保守,但他们并不反对民主,他们的党是民主党。在罗斯福与最高法院之争中,最高法院因为反对新政之法而代表保守,但他们并不反对改革。在艾森豪威尔与南方种族主义之争中,种族主义者代表保守,但他们早就接受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条宪法修正案。在里根与民主党之争中,里根代表保守,而他并不反对政府干预经济,只是对干预程度的理解不同而已。小施莱辛格早就说过:“很难相信(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的)主要区别在对政府作用的态度上,保守的汉密尔顿和约·昆·亚当斯和自由主义的富兰克林·罗斯福一致同意提倡政府指导经济,而自由主义的杰斐逊和保守的胡佛都希望限制政府权力。”[1]
正因为美国政治的主流始终是自由主义,所以除了新左派这样的极端派,美国的自由和保守两派充其量只是自由主义的左翼和右翼,他们在自由主义最本质的方面——自由市场、代议制政府和个人自由——并无分歧。拿美国人与其他国家的人相比,这点更为清楚。如哈茨所言,美国的右派相当于欧洲的大企业自由主义,其主要特征是仇恨旧制度,热爱资本主义,畏惧民主。
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美国一直比大多数欧洲国家更为保守,其保守传统更多地表现在维护所谓的美国价值和美国生活方式上。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由于经历了迥然不同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其传统必然庞杂不纯,而美国历史却很短,短得可以与一种单一的价值相连,产生一种独特的“美国价值—亦即自由主义的价值。因此,美国的保守主义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深深扎根于普通民众之中,尤其是农村和小镇居民。布尔斯廷认为,美国人是西方文明中明摆着的保守派: 我们的历史使我们……理解保守主义的意义。我们已经成为历史连续性的例证,我们历史的成果就是健全适合此时此地的体制,又与过去保持连续……我们非常恐惧理论上反复无常的变化有可能危及我们的体制。这就是我们的保守主义类型。[2]
美国的保守传统从移居北美的清教徒就开始了,清教徒毫无疑问是当时欧洲的激进派,他们否定教皇,怀疑国教,对英王也阳奉阴违,完全是反权威反传统的。然而当他们建立了自己的政权后,就坚决维护自己的权威和传统,地位的变化使他们从激进的反主流势力变成保守的主流势力,这也是所有激进主义者一旦掌权后的必然变化。在一个半世纪的殖民过程中,由激进的清教徒奠定的这一保守传统牢牢扎根于美国的习俗民情中,成为未来共和国的坚强磐石。
因此追本溯源,美国政治传统的基础是这一全民的基督教共识:相信原罪,强调秩序。到美国革命时。美国仍有四分之三的人口信仰清教。美国革命是一场保守的革命,成功地保存了殖民地原有的社会制度。即便如此,合众国宪法还是对社会可能出现的混乱保持高度警惕。无论是旨在建立政府,还是限制政府,宪法的目的都是要使社会安定有序。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宪法是保守的。制宪者们的共识是基督教式的,他们相信性恶论,因而绝不信任握有权力的政府和官员,严防其滥用职权的可能性。他们认为人权来自上帝,不是来自政府,政府只是公民立约来保护自己权利的工具,因此人权无疑大于政府。宪法的保守性还表现在它能非常有效地阻止轻举妄动,修宪的企图是很难实现的,修宪的动议必须有三分之二多数,也就是说99个议员中只要有34票反对,就可阻止修宪提议。批准修宪就更难了,必须有四分之三多数,100个议员中只要26票就可使之搁浅,也就是说一个少数足以阻挡大多数,这才是宪法的保守性,而不是比尔德的阶级分析。
自由与保守的交替消长
美国政治的保守和自由潮流有相互交替的传统,自由到了激进,便会转向谨慎的保守,而保守到了停滞,又会出现改革的自由。在历史上,保守的传统大致由联邦党—— 辉格党——共和党这一脉来体现,自由的倾向则通常由民主党代表,但绝非泾渭分明,倒常常是难以区分,定义不清,相互交叉,差别甚微,在外交上则几乎一致。争论经常围绕着大政府/小政府、大众民主/精英统治、自由/平等、传统/改革、个人/群体、责任/权利、宗教/世俗这些矛盾展开。而矛盾的两面显然不是非此即彼,所以双方的差别往往只是侧重点和程度不同而已,都在谋求某种平衡。
在建国初期,以亚当斯和汉密尔顿为首的联邦党代表了美国的保守主义倾向,主要表现在他们不那么信任人民的自治能力。亚当斯想在贵族和民主间达到平衡,而汉密尔顿更倾向于建立中央权威,发挥政府稳定社会和引导经济的作用。华盛顿和亚当斯任总统期间,基本上是现在视为保守的联邦主义占主导,最典型的表现是亚当斯任内通过的《客籍法》和《反颠覆法》。
他们的对立面是杰斐逊,在18世纪末他可以说属于激进的自由派,代表民主潮流,主张人民自治,反对专制,提倡小政府。但是即便是杰斐逊,他也赞成天然贵族的理论,他虽然认为人民是他们自己利益最好的捍卫者,但人民仍然需要教育引导才能达到自治。麦迪逊是他的追随者,但不如他那般对民主充满激情。麦迪逊更关注的是律法。到了门罗和约·昆·亚当斯执政,已经可谓保守。
立国者所代表的保守传统在杰克逊时代遭遇第一次强劲挑战。精英统治式微,大众政治崛起。然而就在杰克逊的继承人范布伦之后,美国的政治——无论是辉格党还是民主党——又倾向保守。这也很正常,在激进了一段时间后,必须有一个巩固成果的保守阶段。
直到林肯领导新生的共和党执政,新一轮自由高潮又告开始,其中包括以内战摧毁奴隶制、解放黑奴,以及国会主持重建南方等一系列激烈行动,最后落实到三个宪法修正案的通过,民主得以扩大,黑人平等公民权在法律上得到保障。可是南方重建中途夭折后,美国又进入保守时期,共和党撤出南方,终使南方堕入保守落后长达百年。而北方则专注于工业化进程,放任主义盛行,企业迅速兼并,资本高度集中。
到20世纪初的进步时代,从共和党的罗斯福到民主党的威尔逊代表了自由的又一高潮。当时人们普遍认为是放任主义造成了社会灾难,于是加大了打击托拉斯和规范大企业的力度。进步主义运动被第一次世界大战打断,战后的三届共和党政府又把美国人带入保守。
富兰克林·罗斯福政府的新政代表了又一轮自由改革的高潮,为了应付美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大萧条,政府出手全面干预和指挥经济,其程度是进步运功中最激进的人士也难以想象的。也就是大约从这时起,共和党才和保守主义连在了一起,而自由主义则成了民主党的标签。罗斯福明确指出:“明自无误、无可争辩的事实是,近年来,至少从1932年开始,民主党是自由主义的党,共和党是保守主义的党。” [3] 这一倾向延续到战后的杜鲁门时期,到1960 年代肯尼迪和约翰逊任内达到顶峰。但是肯尼迪在1960年竞选时就很清楚,自由主义的标签既可使他在一处赢得选票,也可使他在别处失去选票,所以他在1960年9月接受纽约自由党总统提名的演讲中对自由主义作了非常具体的界定: ……如果自由主义者指的是一个人向前看而不是向后看,欢迎新思想而不是固执僵化,关心人民福利——他们的健康、住房、学校、工作、民权和公民自由——相信我们能够打开我们外交政策的僵局和疑虑。如果自由主义指的是这些,那么我很自豪地说我是一个自由主义者。[4] 由此可见,“自由主义”的概念在当时已经相当混淆了。
物极必反,在经历1960 年代自由派的大改革后,美国政治又开始向保守反弹,尼克松作了一些尝试和努力,但是尾大难掉,他的试验不太成功。直到里根当选,公开亮出保守主义的时机才告成熟。
纵观全局,可以发现这样的规律:美国政治潮流的自由与保守一直是相互交替消长的,自由过后是保守,保守过后是自由,两者间并无绝对的分歧,与党派之争也无必然的联系,一派走到极端,就由另一派来纠正,矫枉若是过了正,就再来纠偏,这看来正是美国制度的自我纠正机制在发挥作用,两党竞争上岗在客观上为彼此能够没有负担地纠正对方的失误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