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银保监会2020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对7家中资大型银行、17家中资中型银行、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县域农合机构、村镇银行,共5档机构分类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通知》自1月1日起实施。
根据《通知》,第一档中资大型银行有7家,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第二、三、四、五档的占比依次减少。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房地产分析师夏丹认为,从《通知》细则不难看出,坚持“房住不炒”的房地产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夯实,利于优化资金配置,减少资金过多地进入到房地产领域。从银行体系看,利于降低房地产体系可能给银行业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风险。“对房地产市场而言,进一步强化房地产的金融监管,是坚持房住不炒的重要环节。对于金融市场而言,防止楼市可能的风险向金融系统传导将有利于金融系统维持稳健发展。”她说。
夏丹进一步分析说,《通知》中对不同类型银行、不同区域实施差异化管理,意在引导不同银行进行差异化发展,如城商行、农商行等地方中小银行的占比上限要低于大行,体现出监管希望地方中小银行回归本源,更多支持当地实体经济的政策意图。
根据公开资料测算,大部分商业银行尚未触及上限,居民无需过度担心买房申请贷款受到影响,存量住房贷款也不会因为该政策而被银行提前收回,短期内对房贷利率不会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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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主要金融机构(含外资)房地产贷款馀额48.8兆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增长12.8%,房地产贷款佔各项贷款馀额的28.8%,个人房贷馀额为33.7兆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增长15.6%。
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曾指出,当前中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就是房地产。为管控风险,中国人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将银行分为5个档次,依照不同档次设定房地产贷款馀额佔比和个人房贷馀额佔比两个上限。
第一档中资大型银行,如中国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国开行和邮储,房地产贷款佔比上限是40%,个人房贷佔比上限是32.5%;第二档是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农发行等,两个上限各为27.5%、20%。
该《通知》指出,截至2020年12月底,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佔比、个人房贷佔比超出者,会给予2-4年的调整过渡期,但必须1个月内提出整改方案,并呈报当地人民银行及银保监会的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