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災難發生,人民生命財產往往受到莫大損失,在這個時刻,究責官員變成了一個很自然的反應。災難的發生,難以預知,如地震,有時也難以阻擋,如颱風。然而,災難所造成的損失,仍然可以透過種種的作為來降低,這也是政府應有的責任。
以台灣的地質及所處的位置來說,實在很難避免地震及水災。這幾年,只要有颱風登陸,往往挾帶驚人雨勢,造成水漲山崩,土石橫流,橋斷路毀,家園無存。去年莫拉克的災難,記憶未遠,沒想到今年又來了凡那比,使整個大高雄猶如水鄉澤國。
有人說,凡那比是天災,如此大的雨量,無論降到那裏都會淹水。這點無人否認,但水淹多高,退多快,並非全由老天決定,而是一個市政建設的問題。雖然高雄市長陳菊想要轉移責任,認為治水八成是中央政府的責任,但水利署已經指出,高雄市是直轄市,「全市沒有中央管理的河川和排水系統」。台灣省前水利處長李鴻源點出了問題的癥節:下水道工程是縣市政政府的權責,但縣市政府往往無心於看不到下水道工程。他舉台北縣周錫瑋為例,一年至少編列廿億在治水,五年來北縣沒有淹大水,然而周的民調依舊「倒數第一」。
再看看台北市,從馬英九市長到郝龍斌市長,每年治水預算都有上百億,即使是污水管接管率,也是台北市做得最多、最好。如果再對比高雄市,就會發現,高雄市長陳菊把資源用在城市景觀上,卻忽略了下水道的建設與清淤。根據立委邱毅的資料,高雄市對下水道等防水工程,只能用漫不經心來形容了。
在民主體系之下,市長是由人民一張張選票選出來的。市長為了贏得選舉,行為上自然會有以下幾種傾向:
(一)只做市民看得到的工程,只做市民感受得到的努力。例如高雄市在城市景觀上用心,效果就是立即而顯著。
(二)市長其實就是一張利益網的核心,市府的工程,往往就是利益分配的機制,於是種種工程容易偷工減料,例如前一陣子檢察官舉發的馬路柏油檢驗造假事件。
我們不能不指出民主政治的弔詭:選民如果只注重一些表象的建設,如果只看一個市長會不會做秀,如果只看一個市長的意識型態,那選出來的市長必然是一個只做表象建設的市長,只會做秀的市長,只講意識型態的市長。
當選民選擇這樣的市長,而當災難發生時,再去責備市長時,是否也會平心靜氣想一想,難道當初自己投下的那一票沒有責任嗎?
台北市長郝龍斌和高雄市長陳菊或許是一個很好的對比。做下水道以及污水管的郝龍斌,好像沒有得到掌聲,而美化愛河的陳菊反而民調很高。這個現象不只郝龍斌感到委曲,恐怕楊秋興也都不服。
在做事與做秀之間,市長可以有選擇;在投票的時候,選民也是有選擇,而且每一個人都要為他的選擇負責。這個責任,當災難來臨時就可知其沈重。五都選舉即將到來,選民投票時,是不是應該嚴肅看待自己的責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