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首位战略,加快打造新时代“名士之乡”,更大力度引进集聚绍兴高质量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现就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第二十四批引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领域 聚焦“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和“双十双百”现代制造集群,面向海内外择优支持契合绍兴产业发展方向、引领产业发展、促进产业水平提升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 重点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现代纺织、绿色化工、金属加工、现代住建、新能源、通用航空等产业,以及人工智能、大数据、半导体、5G、智能制造、医疗器械、节能环保、珍珠饰品、智能厨电、文化旅游、创意设计等领域。
二、申报类别与条件 申报类别为领军型创业团队、创业人才项目。
(一)领军型创业团队 领军型创业团队是指带技术、项目、资金到绍兴创办企业,能引领和带动我市产业发展的优秀团队。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领军型创业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不少于5名核心成员,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团队负责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第一、二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近3年内来绍兴工作。团队负责人和第一、二核心成员应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3年以上,且此前应在项目、产品等方面有2年以上稳定的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或成果转化业绩。 3.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或填补国内、省内技术空白,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市场潜力并能实现产业化。 4.依托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成立时间一般应在3年以内。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500万元,实际到位不低于300万元,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货币出资不低于200万元。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个创业团队。 5.团队负责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或团队核心成员持股总额不低于50%且核心成员之一担任技术负责人或副总经理以上职务。企业运行正常、成长性好,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目标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企业具有从事产业化项目所需资金、技术、人才、设备等条件,具备持续创新能力,且后续资金有保障。
(二)创业人才项目 创业人才主要指带项目、技术、资金到绍兴创办企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内外知名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 创业人才项目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负责人及不少于1名核心成员一般应有海外创业经历或在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3年以上,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或成果转化业绩,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 申报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具有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并处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目标产品市场前景较好。 4. 依托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成立时间一般应在3年以内。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200万元,申报人为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且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100万元以上。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特别优秀的可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三项条件上适当放宽,但破格一般不得超过一项。
三、政策支持 (一)项目资助。对“名士之乡”英才计划A类、B类、C类领军型团队,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资助;对A类、B类、C类创业人才项目,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资助。 (二)配套资助。对我市自主申报入选的国家、省引才计划人才,在分别参照“名士之乡”英才计划A类、B类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资助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补助奖励额度分别给予入选人才1:1配套补助奖励。 (三) 创业扶持。对“名士之乡”英才计划人才创业企业,提供300—1000平方米的3年免租创业场所或相应租金补贴,绩效良好的再支持3年;按销售额3%,给予最高500万元销售奖励;按引入投资额10%,给予最高500万元创投跟进奖励;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3年内新购设备投入的15%、新发生研发投入的10%、新增产业化空间租金,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创业资助;给予每家人才企业为期5年、每年最高2.5万元人才保费补助。市县两级联合组建人才发展基金,采取直投、跟投等方式投资人才创业企业。 (四)信贷支持。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给予最高500万元政策性担保,特别重大人才项目可提高担保额度。鼓励商业银行给予“名士之乡”英才计划人才创业企业信用贷款(含知识产权质押、订单贷等),按信用贷款年度新增日均余额3%,给予商业银行最高500万元信用贷款奖励;按信用贷款实际损失的50%补偿,给予商业银行最高500万元信用贷款补偿。 (五)房票补贴。对“名士之乡”英才计划人才、领军型团队负责人和第一、二核心成员,给予60-80万元的房票补贴,人才凭房票购买商品房,可用于购房首付,并享受首付后全额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或给予为期10年每年3-4万元的租房补贴。
四、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日:2021年4月10日
申报材料请通过下方绿色链接下载:领军型创业团队或创业人才项目请填写对应的申报书、计划书;另外还需提供申报人附件证明材料及其他个人信息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