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与国籍法案243(d)条
该纸条上明确说明了拒签理由是因为违反了移民与国籍法案243(d)条,这一条法规的原版英文如下:
Section 243(d)provides, in its entirety, that:On being notified by the [Secretary of Homeland Security] that the government of a foreign country denies or unreasonably delays accepting an alien who is a citizen, subject, national, or resident of that country after the [Secretary of Homeland Security] asks whether the government will accept the alien under this section, the Secretary of State shall order consular officers in that foreign country to discontinue granting immigrant visas or nonimmigrant visas, or both, to citizens, subjects, nationals, and residents of that country until the [Secretary of Homeland Security] notifies the Secretary that the country has accepted the alien.
官网并没有这一条款的中文版,翻译后如下(仅供参考):
第243(d)条全文规定:
(国务卿)在被(国土安全部部长)通知,已经询问某国政府是否接收该国公民、主体、国民或居民,但遭到拒绝或无端拖延接收该国公民、主体、国民或居民后,国务卿应命令位于该国的领事官员停止向该国公民、主体、国民或居民发放移民签证或非移民签证,或两者同时停止发放,直到[国土安全部长]通知国务卿该国已接收(遭遣送)的公民、主体、国民或居民。
由此来看,243(d)的条款本身是一个惩罚性条款,简单来说就是当某国拒绝或拖延接收遭遣送的该国公民回国时,国务卿有权暂停向该国公民提供签证。
这与上文中被拒学生收到的小便条上的理由基本一致。
但是243(d)并没有如同上文大使馆发放的中英文便条中那般详细规定“暂停发放签证”的群体范围有多大,这似乎是由国务卿自己决定的。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上述情况属实,那么这位学生并没有被彻底拒绝,只是此类学生目前被暂停办理签证业务。一旦达到243(d)的要求,该项惩罚性的禁令就会自动解除。
在此提醒留学生们请留意:美国F1签证上是否有NIE豁免标志?目前国内出签的美国F1学生签证都有NIE豁免标志,也就是可以从中国直飞美国。
但是在新加坡申请美签的同学要注意,目前拿到的美国学生签证是没有NIE豁免标志的(如下图 5月12日刚刚在新加坡拿到签证的同学的签证页)
在新加坡拿到美签的同学,如果先回到国内,再准备前往美国,要提前确认好是否可以直飞还是要转机。
不过,根据美国发布的公告,已持有有效美国F签证可以自动豁免可以直飞美国。而以前签发的签证也都没有豁免标志。正常8.1之后开学的都是自动豁免的,不过建议签证页上没有NIE豁免标志的,还是提前确认下比较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