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科技学院制定2021年度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与岗位
浙江科技学院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主校区位于杭州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分校区位于安吉教科文新区。
招聘岗位信息见《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特岗目录》),可供应聘者查阅有关单位简介、信息公开网址及报名、联系方式等。招聘岗位在《特岗目录》中按用人部门分列,主要是需要聘用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的短缺专业、特殊技能人才的专业技术岗位。64个教学科研岗位,计划招聘211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对象的户籍不限。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按适岗优先、适当从宽的原则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二)应聘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包括:
1、一般不超过规定的“年龄上限”。由于招聘计划实施周期较长,有关年龄计算办法从简。例如,上限为35周岁的,凡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均视为符合条件。对于业绩突出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应聘者,如确有必要,可予以适当放宽;
2、不低于明确的“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条件标准;
3、适应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学科方向”要求。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或学科方向要求,一般根据应聘者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代表性科研论文等进行综合认定。学业专业和职业专业均可能成为用人部门认定其专业要求的依据。
岗位条件栏目内容中的“/”专指要求同时具备的条件,如“研究生/硕士”表示要求同时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的硕士学位,而非其一即可。标注有“*”符号的,表明该项内容为弹性条件,一般结合该岗位“其他条件及备注”中相应要求灵活掌握,如“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同时注明“*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放宽到硕士”的岗位,取得硕士学位的副教授即视为符合条件。
招聘岗位明确优先考虑特定条件的,视为选人偏好而不是限制性条件,但在获得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的情况下,招聘单位可能谢绝其他人员应聘,也可能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体现其用人偏好。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和学校有关待遇。
根据拟引进人员的教学科研水平,引进人才分为A-F六个层次,具体入选条件及人才待遇请查看《浙江科技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一览表
人才类别 |
基本
年薪
(万元) |
各类补贴及经费 |
|
综合补贴(基础部分+浮动部分)
(万元) |
学科建设费(科研启动费)(万元) |
过渡期租房补贴(元)(年限2年) |
A |
300-500 |
一事一议 |
300-500 |
或提供经济适用房一套
(一事一议) |
一事一议 |
一事一议 |
B |
50-100 |
一事一议 |
150-300 |
一事一议 |
一事一议 |
C |
30-60 |
150-500 |
100-200 |
50-300 |
一事一议 |
D |
/ |
75-120 |
(X+15)万元,其中X=50-80 |
10-25 |
2000元/月 |
或提供过渡房一套 |
E |
/ |
45-80 |
(X+10)万元,其中X=30-50 |
5-20 |
1500元/月 |
F |
/ |
33-60 |
(X+10)万元,其中X=20-40 |
3-10 |
1000元/月 |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实施时间
招聘单位一般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2周后,根据招聘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个别单位出于预期缺额是否成为现实、现有人员离岗安排、分阶段筹建某些业务部门等需要,部分岗位将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在年度内暂缓或终止招聘。
除按规定完成招聘工作或视情况暂缓招聘的岗位外,招聘单位集中公布的用人需求信息在2021年度内有效,并将于2021年8月底集中更新(含少量新增岗位和个别需要新加入的单位及其岗位)。
经考试、考核后,招聘单位认为部分岗位现有应聘人员不能达到其用人标准,或确定的拟聘人员不能按期到岗的,有关岗位仍作空缺处理,继续组织招聘。
(二)报名办法
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可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在招聘组织实施工作周期内,按照招聘单位要求的报名方式,提供必要的报名材料,应聘尚空缺的招聘岗位。报名可同时针对本人符合资格条件的所有单位、岗位。
应聘者填写《浙江科技学院教师应聘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如近5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及文献收录和引用证明,以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报名,投递至学校人事处或相关学院(部)(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XX岗位)。用人部门直接接受报名和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应聘者可通过《特岗目录》中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表上应聘单位(含部门)、岗位名称和岗位代码等关键信息缺失的,招聘单位可能不予反馈。
招聘单位将根据各岗位用人需求实际和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数情况,适时研究确定针对具体岗位的考试、考核安排,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列入《特岗目录》的岗位一般不将符合条件人数作为是否组织考试、考核的前提(招聘单位自行提出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除外)。
(四)考试、考核
招聘单位主要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针对需要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高层次人才岗位,或者确难形成激烈竞争的短缺专业岗位,一般采用考核为主、考试为辅的形式,或者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一般采用考试为主、考核为辅的形式进行。考试、考核的方式可以穿插、综合使用。
学院(部)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综合素质、发展潜力进行全面考核;与应聘者沟通并提出聘任目标任务。
(五)体检
教师岗位体检工作一般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其他岗位一般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的办法进行。
(六)考察
考察一般采用个人档案审查、走访相关单位、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以及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研究等形式进行,了解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质等综合情况。
四、聘用和待遇
(一)公示拟聘人员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二)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或报备员额)内管理,全部实行聘用制,聘用管理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及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
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可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中有关学历、职称以及任职资历等特定要求,协商并约定聘至符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的合理级别岗位。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根据评估情况,按规定调整岗位等级或变更到其他岗位继续试用。
五、咨询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zust.edu.cn,“招聘信息”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留意。
(二)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浙江科技学院校纪检监察室,0571-85070100。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五)咨询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浙江科技学院人事处(行政楼309室)
联系电话:宋老师 0571-85070153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业务单位直接咨询。
附:
1、 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xlsx
2、 浙江科技学院教师应聘登记表(2021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