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内蒙古工业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学校面向海内外引进具有博士学位人才补充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内蒙古工业大学面向海内外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事业编制教师100人,其中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博士毕业生40人。具体岗位、人数及岗位招聘具体条件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2021年度引进具有博士学位人才补充教师岗位需求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业绩成果特别优秀以及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含国外取得,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博士学历学位)。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准入资格、技能要求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考察方式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不设笔试,采用学院、学校两级面试和考核答辩相结合的考察方式进行。相关学院和学校根据需要随时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和考核答辩。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通过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imut.edu.cn)进行,也可直接联系相关学院投递简历。报名系统全年开放,随时报名。
(二)资格初审
1.学校和相关学院根据岗位需求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将学历学位证明上传至报名系统“简历附件”中以便工作人员核查。
(1)国内院校毕业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证及学信网在线学历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海(境)外院校毕业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证明材料。
2.国外院校毕业的专业须与公布专业相近,具体由学校专家组认定为准。
(三)学院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学院组织面试,学院面试考察由各学院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引进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成立面试专家组自行组织面试,一般采用试讲、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师德素养、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发展潜力等。
(四)学校考核
通过学院面试的人员参加学校考核答辩,学校教师聘任专委会对学院提交的拟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通过投票表决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评价。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通过学校考核答辩的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由学校统一组织在自治区人事管理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和用人单位组建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1)考察工作结合师德师风建设要求,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素养等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
(3)对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工业大学招聘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学校引进人才工作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校内外师生全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次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http://zp.imut.edu.cn)上发布并通过学校人才招聘微信公众平台推送,请予关注。
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2021年度引进具有博士学位人才补充教师岗位需求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