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女”因何而剩?—“剩女现象”的经济学解释
剩女云者,大龄未婚女青年之谓也。她们生活于现代大都市中,一般具有高学历、高收入、高智商的“三高”特征,却失意于情场,找不到理想的归宿。这些年来,其人群数量规模呈现不断膨胀之势,以致成为一种现象。“剩女”一词,亦被收录于教育部2007年8月公布的171个汉语新词之中。而据坊间流传的笑谈,同是剩女,亦有级别之分:25--27岁为初级剩女,名曰“剩斗士”;28--29岁为中级剩女,别号“必剩客”; 30--34岁为高级剩女,尊称为“斗战剩佛”; 35岁往上是特级剩女,尊之为“齐天大剩”。
因为种种原因,一个女性选择单身生活。这样的案例,其实在历史上也是并不鲜见的。但是作为一个群体,作为一种“现象”,“剩女”的出现是这个时代独有的“新生事物”,为以往所未见。然则“剩女”何以会在当下出现,并且成为一种现象?
“剩女现象”在此时此刻的应运而生,以愚观之,与中国女性面临的两项重大局限条件的转变有关。其一是独生子女政策的引入。相对于以往,独生子女时代的女性获得的事实上而非法律文本意义上的地位的提升以及机会的平等,不必说传统社会中的女性,就是解放以后改革开放前的女性也难以望其项背。其二是改革开放带来的民众思想观念的改变。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前者是一国之政策,是明确的白纸黑字正式的制度安排的转变;后者可以归入风俗习惯一类,约束人们行为于无形的非正式制度安排的转变。上述制度安排的转变,成就了“剩女”生长的土壤。
不难明白,在传统社会中,不会有“剩女”现象出现。因为那个时代的女性,“未嫁从父,既嫁从夫”,没有独立的人身权利。在婚姻上,除了听命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之外,别无选择。鲁迅先生曾经借笔下的人物之口描述过传统社会的婚姻:“……可是这婚姻,是全凭别人主张,别人撮合:把他们一日戏言,当我们百年的盟约。仿佛两个牲口听着主人的命令:‘咄,你们好好的住在一块儿罢!’” 是的,那个时候,一个年轻女子即使想“剩”也剩不下,因为父母会将其许配给一个陌生的男子,无论你愿意不愿意。建国之后,虽然法律文本上明确男女平等,但事实上的男尊女卑不容易消除。譬如说罢,一个家庭育有一子一女,因为贫困只能允许一个孩子上学。那么,结果大抵毫无例外地会牺牲女儿的上学权利。而在婚姻上,一旦大龄而未婚,则从单位到街道居委会的各种组织,会找你“谈心”并且发动群众帮你张罗,直至你结婚而罢休。但自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出生的女性则大不相同,她们赶上了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以及改革开放的时代。因为这两项重大局限条件的转变,她们掌控了自己的“产权”,真正拥有了包括人身权利在内的个人权利。到了适婚年龄,自然也是“我的婚姻我做主”。倘若觉得不合适,大可寻寻觅觅。不必担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将其强行嫁掉,也没有了单位领导和居委会干部的“开导”带来的巨大压力。“剩女现象”的出现,萌芽于第一代独生子女的适婚之时,并不是巧合,而有其内在的逻辑。
婚姻不是独角戏,而是对手戏,它需要两个人来演绎。因此,从组织合约的角度来看,所谓“剩女”,其实就是一位女性,想要结婚却找不到一个可以与之签订婚约合约的男子。出现这种现象,除了上述的制度安排转变提供了基础条件之外,从婚姻市场上的层面来说,愚以为,是因为讯息费用的存在。这讯息费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大体而言,一方面是“剩女”和对手戏另一方的各自需求的落差,另一方面是市场信息的误导。
前些天在网上看到一篇名为《中国男人4大择偶潜规则》,是一位外国人的感受。据他的观察,中国男子的4大择偶潜规则是:注重外表的漂亮;特别在意女人的年龄,喜欢比年纪比自己小的女性;不能容忍女人比自己强,不喜欢“女强人”; 喜欢在征婚启事上罗列“成就”。不过,据区区在下看来,这大概是普天下男子的共同心理,非中国男子所独有。追根溯源,这是传统父权社会思想的因袭的表现。但文中提到的两点,“特别在意女人的年龄,喜欢比年纪比自己小的女性”;以及“不能容忍女人比自己强,不喜欢女强人”;中国男子表现得更为敏感和在意,我以为是确然的。而恰恰在这两方面,剩女的年龄以及高学历、高收入、高智商的“三高”特征,与之背道而驰。自然,你可以批评中国男人表现得心胸不够开阔,思想陈腐老套,但这是现实,非一朝一夕所能改变。从另一面说,是中国女性在飞速成长的同时,同一时代的男性没有应时而变,与之同步成长。由此带来的落差,形成了相互之间的隔阂。表现在婚姻市场上,就是不能达成双方一致同意的婚姻合约。
对一个年轻女子而言,婚姻市场的信息也可能导致对其自身价值的误判,从而使得自己进入 “剩女”状态。从征婚启事以及人们口头流传的信息来看,如今的婚姻市场上,“有房有车”已然是女子求嫁的基本条件了。在房价和油价高高在上的今天,这是一笔不菲的开支。除非有父母的资助,对绝大多数离开大学工作两三年的男青年来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他们正是婚姻市场上的主力军,是未婚女青年的主要的合约对象。对一个待嫁的适龄女子来说,这个时候自我价值的判断非常关键。或许这个时候,她已经认识到少女时代“灰姑娘碰到白马王子”的幻想只是一个童话,她也不指望一个白马王子出现在眼前。但是,曾经的同学,身边的同事,姿色和自己相差无几甚至不如,才能不分上下或者不及,却真的嫁得很好,“有房有车”。因为这个信息的真是存在,她会挣扎,会犹豫,她觉得应该继续等待继续寻找,而不是降低要求。这结果,自然是有可能她最终找到了,但也有可能,终于在不知不觉中剩下了,成为了“剩女”队伍中的一员。
无论怎样说,一位女性,宁愿选择“剩女”生活而不结婚,必然是在她自身局限条件下的所能做出的最佳选择。 而允许“剩女”寻求、选择“想要自己的生活”也显示着社会的宽容。因此,从这个层面来说,“剩女”群体的出现,其实倒彰显着社会的开放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