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府与哥伦比亚政府签署的互换奖学金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拔留学人员于2022年赴哥伦比亚学习。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硕士研究生:24个月
博士研究生:48个月
二、人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热心参加公益和社会实践活动。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学业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四)申请人须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中相应的西班牙语水平要求。
(五)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应为国内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应为国内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资助内容
被录取人员在外留学期间享受哥伦比亚政府提供的学费、奖学金生活费、在哥期间医疗保险,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艰苦地区补贴、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出国留学人员补贴、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推选工作的具体要求
1.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本奖学金项目的具体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做好人员选拔推荐工作。
2.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管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3.推荐时请充分征求被推荐人选意见,保证被录取人员按期派出,避免录取后因放弃留学资格而造成奖学金名额的浪费。
4.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推选单位负责受理并审核申请材料,其中,有关高校由所在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本校人员的申请和材料初审;其他高校须通过所在地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受理并审核有关人员的申请材料。各单位须组织被推荐人于2021年12月10日-12月15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 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哥伦比亚互换奖学金”(610014),“受理单位名称”请选择相应的受理机构。此外,被推荐人应同时在哥方网站注册,详情参见https://web.icetex.gov.co/becas/programa-de-reciprocidad-para-extranjeros-en-colombia/beca-colombia-extranjeros 。
5.请各受理单位于2021年12月17日前完成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材料的接收,审核通过后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并将正式单位推荐公函、人选名单扫描件发送至latina@csc.edu.cn 。
五、评审、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向哥方推荐,并根据哥方评审结果确定录取人员。未被录取人员由各校负责后续学习等相关安排。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孙静
电话:010-66093558
传真:010-66093945
电子邮件:latina@csc.edu.cn
附件:申请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