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12月21日的报道说,美国政府通常对部分国家投资者从美国商业地产获得的利润征收高达30%的税。根据美国1980年的一项法律,有几十个国家的基金和富人必须在美国缴纳所得税和本国税收之外,为其持有的美国房地产的商业利润支付高达30%的税收。
报道说,过去许多海外买家已经能够通过涉及海外实体贷款的复杂手法来规避支付这一不针对美国公司的税款。
目前,“重建美好未来”法案中的一个条款可能会改变这一避税行为。该法案11月份在美国国会众议院获得通过,但在参议院面仍临很大不确定性。如果该法案最终获得通过而且该条款得以保留,这将为美国增加数十亿美元的税收;但业主们则担心,这也会可能导致外国对美国商业地产投资的减少。据统计,外国实体在过去十年共买入了价值2.26万亿美元的美国商业房地产,约占同期总销售量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