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开始,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 IRS)就提醒拥有海外金融帐户超过1万元美金的纳税人,“自愿申报”(Voluntary Disclosure);同时还宣布了“海外银行帐户和财产纪录”(FBAR)的具体申报办法。那么,到了2010年报税的时候,错过了“自愿申报”的人士可以怎样做?他们会面临怎样的惩罚呢?
华裔会计师们表示,时间已经到了年底了,华裔人士应该提前规划好自己的税务计划,以减少被罚的机会。从去年开始,海外资产的清查、报税,已经给华裔人士造成很大的影响。他们一直接到许多人士有关税务方面的咨询,从生意人、小商业主及一些在美国以外领取退休金的人士,都有关于海外税务方面的问题。
IRS曾在去年严申,在“自愿申报”期过后,违反的人士要遭到重罚,罚款至少从10万美元起跳。如果被国税局查到未申报或是有申报不实的情况,纳税人将被处以高达该总资产额50%的罚金。
会计师张锦表示,国税局所指的海外资产包括银行帐户、投资基金、和不动产等项目,只要是跟金钱有关的项目都要跟国税局提报。如果有海外资产,去年没有报的,应该从现在开始申报。申报之后,大家一定会面临加税,或者至少是减少了政府的有关退税及福利;但是,至少不会面临各种惩罚性的责任。
拿一些在海外有账户的生意人来说,他们的账户里,随时都有可能超过1万美元的流动资金;一些有投资意识的人士,看到美元的贬值,也有可能购买其它国家的货币保值;会计师林清吉表示,按照美国法律的惯例来说,如实申报是前提条件。因此,只要大家申报,就一定可以免除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