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宁先生之所以对此耿耿于怀,这是因为根据该报道的介绍,“他花费了大量的精力从胡塞尔遗留下来的40,000页潦草、难懂的速记符号手稿中,整理、出版了3卷现代德语的胡塞尔文集”。这和一般著作或文章的翻译有非常大的区别。在中文封面和书名页里不注明编者,这就会产生倪梁康是该三本文集内容选编者的误解。这样的安排显然不是粗心的缘故。倪先生的冷静、简洁回复让我很想了解他当时这么设计的用心和考量。据说倪先生主持的是国家社科的重大项目,所以更好奇当时他是怎么描述自己的工作性质和工作量的。
倪先生的第二点回复是说耿宁知道此事。但按他的叙述,耿宁知道的是一卷本的简本,而且倪先生并没有提供书面材料证明这一点。更重要的问题是现在涉及到的是三卷本,耿宁知道三卷本翻译的事情吗?如果倪先生能附上耿宁先生知道翻译三卷本或30卷本文集的书面材料,那答案就非常清楚了。该文集2018年出版,耿宁说倪先生2019年访问过他,而且还住在他家里,如此值得庆祝的重大事情,倪先生那时不告诉耿宁,与他分享或表达谢意,这也让我觉得匪夷所思的。耿宁是研究中国的学者,且不说他们之间有那么多年的交情,就是一般学者之间,按人之常情,倪先生也应该把他编的三本中译本赠送给他的。
倪先生的第三点回复说该德文版《胡塞尔全集》出版至今已七十二年,胡塞尔去世已经八十四年,他的著作权已进入公有领域。问题是倪先生这里混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不清楚《共主观性的现象学》德语版是什么时候出版的,但耿宁先生1937年出生,按他的出生年月推断,他编辑的《共主观性的现象学》不可能至今出版有七十二年。
另外,既然出版社还需要购买或协商版权事宜,这就说明该全集并不是公有。商务印书馆是资深出版社,且出版该文集的时间是21世纪,商务这样的出版社不可能对版权问题不敏感。在出版如此重大项目时,他们不可能不和主编提及版权的。版权协商当然可以是出版社的事情,但21世纪今天的学术主编组织翻译书籍时不想版权的事情,这也是很难想象的。更何况,倪先生在德国读过书的。倪先生的这点说明也很难有说服力的。或许他需要提供该书的责编写的书面材料为自己说明的。
当然,要求研究现象学的学者提供客观实在的事实也是蛮有意思的事情,也许是挑战他们的理论了。其实,耿宁先生的要求不复杂。可能倪先生有更多缘由不方便公开,可仅根据倪先生提供的这点回应,他做的确实不“完”“美”。说不“完”,是因为从学术规范角度他把编者遗漏了,因而学术程序不完整。说不“美”,是因为与情与德,他都有欠缺的,因而他这么做是损美自己人格的。据此,倪先生应该“知恥而后勇”,要入心的,向和自己有那么久交情的老先生公开道个歉,这难道不应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