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民穷”,最核心的当是农民太穷。我国目前农民人均纯收入不及城镇居民的三分之一,而我国农民占全国总人口的70%左右,消费只占到33%,如何缩小目前愈来愈大的城乡差距,让农民也真正地富起来,意义重大,任重道远。
“国富民穷”,城乡差距过大,尤其是农民收入低,生活贫困,将引发一系列问题。
目前我国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日益扩大,贫富两极分化,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收入是农村居民的3.3倍还多。过大的城乡差距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首先,城乡差距过大,将会导致人口过分的不合理流动,造成城市资源的过度利用,对城市发展造成一定的障碍。农村中的低收入人口出自对富裕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形成了不断向经济发达地区尤其是向大城市流动的态势。至2009年底,北京市实际常住人口总数为1972万人,其中户籍人口1246万人、在京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726.4万人, 登记流动人口763.8万人。如将驻京部队、在社会上散居未登记的和短期来京探亲、旅游、就医的流动人口估算在内,北京的流动人口总量已超过1000万。4年来流动人口增量逐年加大,共增加151.8万人,年均增长37.9万人。 这些流动人口的吃饭、住房、就业、子女教育等问题均给城市管理带来巨大压力,城市资源难以承载,对城市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其次,城乡差距过大,导致农村空心化问题严重。一方面,农村空心化使村庄不断的向外扩展,导致大量的耕作土地减少,对国家的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城乡差距过大,农业与农村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已经失去吸引力,造成“没人愿意种地,没人愿意当农民”的局面,农村地区缺少发展农业建设农村的中坚力量,造成农村人才外流。因此,由于城乡差距过大所造成的农村空心化问题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短板,对我国未来的农业发展和农村繁荣造成致命的影响。
第三,城乡差距过大,农民“相对剥夺感”显化,影响社会稳定。“相对剥夺感”是一种不平衡的心理状态或心理感受。这种心理状态或心理感受来自对自身利益损失的判断和评价,是社会比较的结果。如果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农民“相对剥夺感”显化,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就有可能导致各种极端行为发生,引发社会动荡,影响社会稳定。最近几年,我国农村群体性事件频发,恶性犯罪事件如幼儿园砍杀事件屡有发生,从某种程度而言,这些事件的发生与农民“相对剥夺感”显化不无关系。城乡差距过大,使得农民的仇富心理增强,对社会的不信任感也逐渐增强,这将会极大的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让农民富起来意义重大
正在酝酿的“十二五”规划,将首次提出“民富国强”的目标,取代过去的“国富民强”,从机制上保障人民可以分享更多经济发展成果,改善教育,医疗、就业保障、缩小城乡差距、缩小贫富悬殊,实现公平分配,藏富于民。让农民富起来意义重大。
首先,经济模式转换,需要扩大内需来实现,而农村消费内需是最大的潜力所在,农民富起来将会带动我国整体的消费潜力。转变增长方式是中国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而增长方式的转变需要扩大内需,农村内需是最大的潜力所在,扩大内需需要农村市场。长期以来我国内需乏力,因为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让人印象尤深,中国内需最强有力的“发动机”就在农村,一方面必须加快提升农民收入,补齐社保短板;另一方面加快城市化建设,让更多的农民转化成市民是必然选择。目前我国的现状是,乡村两级的消费只占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8%左右,县以下的消费只占33%左右,而县以下的总人口则占全国总人口的70%左右,这样占总人口70%的人消费只占到33%,造成内需严重不足。因此中央政府采取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战略,通过增加农民收入,来扩大农村、特别是县以下的消费,来拉动经济增长,来解决资本过剩、生产过剩的问题。如果内需不足,农村购买力上不去,片面依靠出口拉动经济的增长方式就难以扭转。而农村的购买力要提高,就必须使得农民富起来,腰包鼓起来。
其次,农民承担着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重任。让农民富起来才能够使得农民安心从事粮食生产,才能够保证农产品的基本供给,稳定物价,抑制通货膨胀。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是衣食之源,生存之本。农业最直观最根本的作用就是提供粮食,保证我国的粮食供给、避免物价波动与通货膨胀。而我国目前面临的情况是,绝大多数青壮年农民都不愿意从事农业,而选择外出打工。因为,务农收入相比而言实在太低。如果农民因为务农收入低不赚钱,都放弃粮食生产,那将会导致我国农产品供给短缺,供需不平衡。由于农产品是基础性产品,是许多加工品的原材料,农产品的产量即使略微减少,都将产生“蝴蝶效应”,对我国整体物价带来巨大影响,导致物价可能上涨十几个甚至几十个百分点。物价上涨,严重的通货膨胀,不仅影响消费、贸易以及人民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对国民心理将会带来很大的冲击,让人们失去对市场的信心。温总理曾经讲过,信心比黄金更可贵。假如我国的农产品价格大涨,信心肯定就会出大问题。去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中,我国经济一枝独放,各个方面能够保持稳定,这与近几年国家的惠农政策所带来的农业稳定发展是分不开的,农业对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基础性作用。而要使得农业稳定发展,则必须要让农民安心从事粮食生产。而要使得农民安心从事粮食生产,则只有想尽一切办法让农民富起来。
第三,让农民富起来有利于从根本上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富民强国。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稳定就没有全国繁荣稳定,没有农民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全面小康。目前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很大,如果城乡差距拉得过大,就会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引发社会的不稳定甚至动荡。巴西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一方面有超大型企业,另外一方面却有一个庞大的群体在城市找不到工作,只好住进贫民窟,形成黑社会、黑帮,社会治安形势恶化,人心不安,整个社会容易陷入动荡。要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其立足点仍是农民。只有通过大力发展“农”,提高农民收入,让农民富起来,才能从根本上缩小城乡差距,才能维护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富民强国。
城镇化是增加农民收入、让农民富起来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中央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的解决,努力提高农民收入。党中央连续七年以一号文件的形式,调整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方向,引导资源向农村投入。并通过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来缩小我国的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统筹发展。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要放宽户籍制度限制,推进城镇化改革,将城镇化作为我国未来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和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我们应当认识到,仅靠小农生产无法让农民迅速致富,同时仅靠劳动力转移农村人口大量涌向城市也无法促进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当前我国所讲的城镇化,是马克思所指的现代化进程中最为关键的乡村城镇化。乡村城镇化的重点在于县乡一级的城市化发展和建设。乡村城镇化应该充分调动当地资源,发展当地工业农业与服务业,使得当地农民能够在当地找到理想的第二职业。一方面,农民能够兼顾农业生产,有正常的家庭生活,同时又能够获得较高的收入,进一步提高生活水平。那么,如何才能做到积极稳妥地推进乡村城镇化从而带动农村大发展?这里有几个需要特别注意的关键问题。
首先,我国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第一个面临的挑战就是城镇的容纳能力。未来城镇化的发展重点是立足在如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的话讲,今后要坚持规划先行,加强政府资金引导,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重点城镇交通、供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规划先行,产业带动是城镇与中小城市的生存之本。
其次,城镇化绝不仅仅等于农民市民化,城镇化也绝不仅仅等于“去农地化”。城镇化的目的在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并同时改善城镇居民生活环境与条件、加快城乡一体化,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如果想使城镇化作为中国未来经济的新引擎,想使城镇化成为解决农民过穷的有效途径,仅有户籍制度的改革是不够的,还必须要有相应的土地制度改革。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城乡隔离的两套土地管理制度,城镇化的土地必须被征走,政府垄断了土地的一级开发,农民被排拆在土地增值收益之外。巴西城市化的教训就很惨烈。在政府主导下,大批农民转移到城市,土地以低廉价格被出售给开发商,农民到城市后形成数量庞大的贫民窟,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巴西经济也在短暂的十几年经济高速增长之后经济迅速跨下来。而我国的台湾等地,让农民分享城市化中土地增值收益,不少农民因此成为百万富翁,然后这些农民就有资本去创业去开发,不仅没有贫民窟,而且带来了农村的发展。
目前我国不少地区的城镇化又重走巴西老路。如果土地制度不变,与土地相关的制度不改,仅仅是把农民的户籍制度变成中小城市与城镇的户籍了,基本上不会有太大的作用。原因很简单,目前缺乏类似的交易机制,大多数农民的宅基地与承包地被变相低价出售了。农民如果搬到城镇去居住,即使采取目前浙江嘉兴的“两分两换”(宅基地换城镇住房、承包地换社保),也不能够从置换中获得足够的创业资本。所以目前靠政府大力推动的农民城镇化,如浙江嘉兴推动的盯着农民宅基地与承包地为主要形式的小城镇发展思路,在经济平稳增长时可能没有什么问题,但一旦出现经济波动,大批中小城镇的新居民如果失去工作,又被迫返去原来的村庄却回不去了,因为他已经没有宅基地与承包地了,这就会变得很危险。仅给农民住房与社保是不够的,必须要解决他们的创业资本或者就业问题,才能算是稳定的。
因此,城镇化需要有配套的土地制度改革,实现农村、城市土地“同地、同权、同利”,应该建立类似的土地交易机制,使农民分离城市化中的土地增值收益,使进城农民获得创业资本,这样的城镇化才是可持续的,才能够促进农民收入的不断增长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三,慎防中小城镇的房地产被爆炒,未发展先泡沫化,使得农民无力买房落户。建议在中小城镇进行物业税试点。目前大家最大的担心是城镇化还没有开始,部分地方政府就已把小城镇的房价炒上了天,使农民根本无法在此落户。目前我国的房地产政策在大城市基本上是失败的,相应的宏观调控房价政策基本无效。如何未雨筹谋,防止类似悲剧在中小城镇重演,预防房地产泡沫化,可以先行在中小城市与城镇试行物业税试点改革,以此来扼制地方政府的炒地卖地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