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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年前,国内一位久经沙场的医生朋友,转行成为一家欧洲医疗仪器公司的中国经理。为发展业务,他最常做的事,就是以公司名义,免费邀请与其业务相关的医生,一起国内外到处跑,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和展览。
某日,在美国的一个医疗设备展览会上,朋友照例请随行的医生午餐,走出展厅时,看到几名与会的美国医生正在排队买热狗、吃快餐,顿觉不可思议:美国医生这么惨吗?那些厂商是抠门还是眼瞎?请这些医生随便吃个饭、拉拉关系,还不是信手拈来的事儿?朋友于是立此存照,发了个朋友圈。
此时,我刚好在麻州的一家医疗仪器公司做财务总监,看到朋友发的照片,会心一笑:不是厂家不愿请,也不是医生不想吃,只是双方都明白,请了吃了以后,料理后事太麻烦。
我当时刚好正和同事一起加班加点,整理资料,向美国卫生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简称HHS)下属的医疗服务中心(CMS)报备上一年度公司在医生、医院、教学机构上的花费清单。
这是一个琐碎繁杂、令人头痛过程。首先在公司系统设置上,要促使各级员工,尤其是销售部门及主管人员,在申请报销费用时,不得不标明各项消费的时间、地点、人物及项目名称,否则无法继续成功地完成报销过程;其次是在汇集资料时,所有10美元以上费用,均要按医生执照号码(网上可查的公开信息)、医院及教学机构归类汇总。报备资料一旦上传到卫生部下属的CMS系统,便被下载至“公开支付”数据库(Open Payments),成为公开信息,对全社会开放。与此同时,内容如有不符,医生、医院、教学机构有权申诉。
一年一度,所有医药、医疗设备公司,所有与医生、医院及医学教育机构有所接触的企业,无一例外,都要经历的这一过程。其幕后推手,是一项早已纳入美国法律制度的《医生报酬阳光法案》(The Physician Payments Sunshine Act ,简称“阳光法案”Sunshine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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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法案的命名,源自于上世纪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布兰戴斯(Louis D. Brandeis)的一句名言:“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Sunlight is said to be the best of disinfectants”)。其目的,是增加医生、医院、医学教育机构以及药品集中采购组织与医药制造、医疗设备企业之间经济利益关系的透明度,抑制非正当经济关系对某些决策及政策实施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经济利益关系的具象,是金钱交易;阳光法案中的“金钱交易”,涵盖以下几大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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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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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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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烟酒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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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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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研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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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或将要拥有的股份及投资利益-此项包括相关人员及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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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法案在以上各种费用基础上,进一步详细分解。以咨询费用为例,它又细分为以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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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公司或厂家支付给医生设计研究方案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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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公司或厂家支付给医生试用或评论其产品的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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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公司或厂家支付给医疗机构,用以指定某位专家发表咨询意见的费用
2021年,阳光法案又扩展到以下各类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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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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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诊所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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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临床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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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麻醉护士及麻醉医生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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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接生护士
阳光法案的报备基数(Reportable Activity)每年按通胀指数上调,2021年,基数已由最初的$10调至$11.05,即凡是在11.05美元以上的任何交易,均要报备。难怪前文所提到的朋友能看见美国医生自己买热狗了。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本人所在的投资公司,经常有一些与州政府合作的基建项目,工作过程中,也受类似法律条文的约束,凡50美元以上的交易均要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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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生报酬阳光法案》的预防功能基础上,美国另一项法律条文,《反回扣法》(Anti-Kickback Statute),则更进一步规定,医生如有接受贿赂、滥开处方、为获取利益向病人推荐与其相关的医疗机构或医药产品,罚金可达两万五千美元,最高刑期五年,且吊销执照,终身禁入医疗领域。
阳光加大棒,一向是美国治国理念的精髓,阳光不仅消毒且透明,可以净化空间、抑制腐败;大棒一挥,有严惩震慑作用。
任何法律制度,都不可能完美无缺。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的共同个性是:有空子就钻,有机会就上。社会向前推进,各种利益关系的维持手段也随之跟进,法律规则更需要随时完善。
一个真正的法制国家,抑制什么惩罚谁,不应依照个人意愿,而要明明白白写入法律条文,立法执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