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帝制”代表着一种什么秩序呢?
那就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秩序,其基本特点是:
皇帝独裁,天下奉一人,所有臣民都是听命于皇帝的仆役;推行郡县制,将财权、军权、司法权统统收归中央;实行官员任免制,无论中央官职还是地方主管都由皇帝任免,小官吏则由皇帝任命的官员推举;长于“治民”,乏于“民治”,奉行商鞅“残民、弱民、穷民、愚民”政策。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秩序的中心点就是“皇帝独裁”,一切制度规定,都是为了保证“皇帝独裁”的实现。民众绝无问政权,有的只是服从君令,任君宰割。
实考史迹不难发现:秦汉以降两千余年社会的基本面并非我们所谓的“封建制度”,秦以后诸朝代虽仍然封爵建藩,但多是“虚封”,而非“实封”,受封贵胄“赐土而不临民”,对民众实施行政管理的是朝廷自上而下任命的流官,强化的是中央集权的郡县制。
其实,中国的“封建制”行之殷周,与“宗法制”互为表里,故殷周可称之“宗法封建时代”。而承其后的秦至清两千年,应称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皇权时代”。
秦统一中国后,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和廷尉李斯为秦始皇商议称号,他们认为“三皇”中泰皇最贵,所以给秦始皇定的称号是“泰皇”。秦始皇却不大乐意,认为自己创造“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的伟大基业,有“三皇”的品德,亦有“五帝”的功劳,于是给自己定号为“皇帝”。
王绾主张将秦始皇的儿子、宗族还有功臣们封到燕、齐、楚等国偏远地方,让他们镇守各地,以保持国家的稳定。但李斯却认为分封诸侯已不合时宜,说那样国家就会像东周时期一样混乱,他主张地方郡县,中央集权。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同时打开的是“天下奉一人”的魔咒,开启了中国两千年中央集权专制历程。
假如秦始皇、李斯与王绾等人换一下位子,也许分封分权制就成了普遍推行的国策。
其实,并不是说分权制有多么好,也不是说集权制有多么差。分权制重在制衡,而集权亦有约束,受约束的集权或许比分权制衡更有效率。
但法家却将“专制”与“集权”联了姻,他们所讲的君主专制就是君主集权,而强调集权实质上就是强调君主专制。这便出现“天下奉一人”的专治主义中央集权的独特政治,让天下人都成了皇帝一人的仆役,着实是人类历史的奇葩。
后来,法家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理论与儒家的礼乐思想结合起来,更是迷惑民众数千年。
儒家认为,礼是区别尊卑的,乐是调节情感的,礼使人畏敬而不争,乐使人和亲而无怨,从而达到“揖让而天下治”的目的。这样,就使得独断专行、张牙舞爪、杀气腾腾的政权变得既庄严肃穆而又和颜悦色,达到人们对统治阶级既敬惧而又不憎恶的社会效应。
韩非“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思想”为君主专制理论背书,秦始皇便将这种思想理论制度化,开创了“天下奉一人”的君主专制,“百代都行秦政法”。
西汉景帝削藩,平定七国之乱,收回官吏任免权。武帝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议,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终于找到了一种最适合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所需要的理论基础。到了隋唐,三省六部制与科举制,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保证了皇权的稳定。北宋太祖“杯酒释兵权”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收归中央,形成了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庞大的军队,导致了后来严重的社会危机。元朝实现了全国性的大统一,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实行行省制度,推出了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明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空前,在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地方势力进一步削弱,改大都督俯为立军都督俯,统兵权和调兵权分离,制定《大明律》,设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加强思想控制。清朝沿用明制,康熙设立南书房,后雍正增设军机处,乾隆大兴文字狱,皇权空前强化,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发展到登峰造极的程度。
盛极必衰,月满盈亏。
最终,“三民主义”推倒了“中央集权专制主义”,“皇帝”被“总统”拉下马。
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根除“君主专制”谈何容易。
民国的大佬们打着“三民主义”的旗号,暗地里信仰的却是韩非的君主专制思想,坐着“总统”位,想着“皇帝”梦。
和“皇权时代”不无二样,“集权专制”推动官场派系、关系、利益、小圈子权力倾轧,结党贪污,败坏吏治,“掌钱谷者盗钱谷,掌刑名者出入刑名”。
越集权专制,越乱政贪腐,越治越贪。
这便是以明王朝为代表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君主制”体制性的不治之症。体制性贪腐逼使卷入其中的每个官员在向上送贿与向下贪赃的两极之间恶性循环,饮鸩止渴,欲壑难填。这种恶性循环的必然结果,就是把不断扩大的送贿负担转嫁给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从而使整个社会的基本秩序彻底崩溃,把广大民众逼上“穷且盗以死”的绝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