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美国,有一些“中间人”给外国人介绍当地的美国公民,通过假结婚作为让他们获取绿卡的途径,申请人给“中间人”的付费在2万~10万美元不等,如果付2万美元或许只能嫁给当地一个婚姻历史非常糟糕的人,而付了10万美元的话则可能会嫁给条件更好的美国人。
所谓的假结婚是否能够帮助申请人圆梦美国?想要移民美国的人究竟应该如何合法申请办理结婚绿卡?移民局在审核面签时会提出什么“刁钻”的问题?来自美国的移民资深律师对此进行了专业的讲解。
美国移民资深律师James Park表示,目前多数申请人移民到美国并获得绿卡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申请美国EB-5投资移民;另一种是申请人和美国公民结婚。
结婚两年可获永久绿卡
和申请投资移民一样,通过结婚这种途径首先获得的也是有效期为两年的条件绿卡,在到了结婚两周年前的90天,可以开始申请取消有条件居留,美国籍及外籍配偶必须一起申请。而只有在婚姻关系存在两年后才能取得永久性的绿卡,而临时绿卡有效期的截止日期就是结婚两周年的纪念日。
移民专家指出,根据绿卡受益人所处地点的不同,办理结婚绿卡的程序有两种。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境内,结婚后可以在美国直接办理绿卡手续。在美直接办理,整个审理批准过程会比较快,有时3~6个月就可顺利获取结婚绿卡。如果申请人在中国境内,可以通过领事签证的方式取得移民签证进入美国,申请人要向美国移民局递交移民申请,申请获批准后,再向签证中心递交有关材料,最后案件转到广州领事馆,通过面试获得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境内后随即取得绿卡。整个过程大致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
在美国移民局看来,如果申请人结婚以后获得了绿卡却马上转过身对丈夫说:“非常感谢你给我绿卡”然后和他离婚,这是绝对不能被允许的事情。因此美国移民局会对申请人递交的文件进行严格审核。
7.2%结婚拿绿卡者被拒
面对数十万美国公民为外国配偶申请结婚绿卡,联邦移民主管部门严厉打击假结婚行为,上一会计年度,就有20507个美国公民的结婚绿卡申请被拒,占申请总数7.2%,被拒原因为假结婚、夫妇双方回答不一或没有出席面谈等。稍有疏忽在第一次面试时可能会不通过,如果第二次面试再通不过,就有可能会被送进递解程序,为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拖延和麻烦。今年墨西哥著名女星费尔南妲罗梅罗就被举报称她为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涉嫌与美国一名送比萨饼的快递员假结婚,她本人也因此险遭牢狱之灾。
移民局审核过很多通过结婚而移民美国的案例,一对夫妻在面签时会被签证官很容易分辨出是不是假结婚。James Park表示,如果在审核申请人递交的资料时,发现申请人非常富有而他(她)的另一半却比较贫穷,那么大部分的情况都是假结婚。但其中也有特殊的例子。“有一个72岁的美国人娶了一名21岁的菲律宾女子,这位美国人非常富有,这个婚姻就可能被认为是真实的婚姻。因为虽然他很富有,但其他诸如年龄等结婚条件却在这位女士之下。”
结婚移民面签问题 真夫妻也会答错
有一对真正结婚的小夫妻去移民局面谈时非常紧张,而移民官针对他们生活中的小问题刨根问底,当两人被分开面谈之后回答不一致,于是当场被移民官怀疑是假结婚而遭到拒绝。所以在面谈时申请人千万不要慌张,应静下心来仔细回答问题,并敢于和移民官做眼神的直视交流。面谈前也要对以下可能会提到的相关问题做充分的准备——
关于婚姻关系的问题:你的先生(太太)的生日是哪一天?你们在哪里认识的?怎么认识的?你们什么时候开始谈恋爱的?是谁先提出的?你们有没有订过婚?什么时候?
关于婚礼的问题:你的婚礼是哪一天举办的?在哪里举办的?有多少客人参加?父母有没有参加?有没有伴郎伴娘?他们叫什么名字?能否介绍一下那天的情形?你们有没有去外地度蜜月?去哪里了?待了多少天?
关于双方家人的问题:你的岳父母叫什么名字?你的先生(太太)有没有兄弟姐妹?他(她)在家排行老几?你什么时候带你的先生(太太)去见你的父母?
关于日常生活的问题:昨天早上谁先起床的?什么时间?谁做早餐?你们早餐吃什么?你的配偶喜欢喝咖啡吗?上个星期天你们做什么了?谁付账单?有几个账户?是共同财产吗?你们养有宠物吗?它叫什么名字?你的丈夫(太太)最喜欢吃什么?最喜欢哪种颜色?
关于子女的问题:你们有小孩吗?小孩叫什么名字?生日是哪天?谁照看小孩?谁送小孩上托儿所?谁接小孩回家?保姆叫什么名字?
关于家庭环境的问题:你们家里装有几部电话机?有几台电视?有几辆车子?是什么牌子的?什么颜色?卧室里有几个窗户?卧室的门朝哪个方向开?卧室里的床是多大的?你先生(太太)睡在床的哪一边?你先生(太太)平时起床后的第一件事是做什么?
移民留学宝典系列
李先生在获得全家移民签证时,他的儿子小李在广州某知名大学计算机系就读大一。作为企业主的李先生,希望太太及儿子在加拿大长期居住,自己则继续经营在中国的生意,可以自由往返于中国、加拿大两地。但他担心这样会不会影响到自己永久居民的身份?
方法1:派驻回中国
移民专家告知他,要维持“枫叶卡”(加拿大绿卡)的话,就必须每五年在加拿大累计住满两年。但如果李先生能受雇于一家加拿大企业,并被派驻中国,那就能避免“移民监”的约束,这样一来他在中国居住的时间也能算作是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做到拿加拿大身份与回国做生意两不误。
惠达国际集团移民专家介绍,所谓“移民监”,就是指移民法规定对于加拿大的绿卡持有者(即永久居民)为了保留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在加拿大5年内最短需要住满2年,即每五年必须在加拿大累计住满两年。如果无法在加拿大居住,一定要提供合理的理由,比如海外打理生意等。如有正当理由,可以向加拿大移民局或驻外使馆申请延期。
方法2:随配偶再申请
除了如上述李先生的案例中提到,可由加拿大公司派驻海外从而应对加拿大移民居住限制条款之外,移民条例还规定,当配偶一方(如妻子)在加拿大4年中,累计住满3年获取加拿大公民身份后,另外一方(如丈夫)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即可陪伴公民加籍配偶从加拿大一起到海外,可免除在加拿大境内居住。
另外,移民申请人还可在永久居民身份失效后通过申请家庭团聚来重新获得移民身份。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持有有效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可通过配偶担保的方式来获得移民身份;如果申请人满18周岁的子女在加拿大居住并有工作收入,可通过子女担保来获得移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