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美国颁布《公司透明度法案》(Corporate Transparency Act,“透明法案”),要求符合条件的实体申报直接或间接控制该等实体的个人识别信息(“受益所有权信息”)。
2022年9月,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ancial Crimes Enforcement Network, “FinCEN”)颁布了《受益所有权信息申报规则》(Beneficial Ownership Information Reporting Rule,“申报规则”)及《小规模实体合规指南》(Small Entity Compliance Guide,“合规指南”),申报规则作为透明法案的实施细则之一,已于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根据申报规则及合规指南,自2024年1月1日起,符合报告公司(Reporting Company)定义且不属于豁免范围的实体,均需向FinCEN申报受益所有权信息,否则,将面临罚款乃至监禁等刑事处罚。
我们认为,绝大部分由中国企业在美国投资设立的从事生产、制造、销售、贸易及服务的小规模公司(Corporations)及有限责任公司(LLCs)均须申报受益所有权信息。
受益所有权信息申报的主要流程有确定是否为报告公司、确定受益所有人(Beneficial Owner)及公司申请人(Company Applicant)、提交报告及报告信息变动或错误后的申报。
一、确定是否为报告公司
报告公司是指符合报告公司定义且不属于豁免申报范围的实体,分为两类:国内报告公司和国外报告公司。国内报告公司指根据美国法律成立的或者根据州或印第安部落的法律,通过向州务卿或类似办公室提交文件而成立的法律实体,包括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似实体。外国报告公司指根据外国法律在任何美国州或部落司法管辖区注册营业,通过向州务卿或类似办公室提交文件而设立的法律实体。
如果公司既不是国内报告公司也不是外国报告公司,则无需申报受益所有权信息。如果公司是国内报告公司或外国报告公司,则须进一步确认其是否属于23类豁免申报实体之一,如属于豁免范围,则无需申报受益所有权信息,如不属于豁免范围,则应申报受益所有权信息。
申报规则确定的23种豁免申报实体包括上市公司、银行、保险、证券、会计师事务所等已经属于被严格监管的特殊行业的实体,以及大型运营公司(第21类豁免实体)等,而大型运营公司是指满足如下全部条件的实体:该实体拥有超过20名全职员工(一般指在一个日历月内,员工在雇主处平均每周工作至少30小时的员工)、该实体在美国境内雇佣了超过20名全职员工、该实体在美国境内的实体办公室开展业务(指实体定期在其拥有或租赁的美国实体位置开展业务,并且该位置在实体上与任何其他非关联实体的营业地点不同)以及上一年度的销售额以及剔除美国境外来源收入后的销售额均超过500万美元。
二、确定受益所有人及公司申请人
申报规则要求报告公司报告公司、受益所有人及公司申请人的信息。
1.受益所有人
受益所有人的认定标准包括实质性控制标准及所有权利益标准,满足标准之一的人即须被认定为受益所有人。
如果个人满足以下四个普遍标准中的任何一个,则该个人对报告公司行使实质性控制权:(1)该个人是高级管理人员,如President、CFO、CEO、COO、GC(总法律顾问)等;(2)该个人有权任命或罢免报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多数成员;(3)该个人是重要决策者,包括业务、财务或机构等方面;或(4)该个人以其他方式对报告公司行使实质性控制。
所有权利益标准是指,如果个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报告公司不低于25%的所有权利益,亦应被认定为受益所有人,所有权利益包括股权、股票或投票权、可转换工具等。
2、公司申请人
公司申请人分为两类:直接提交者和指导或控制提交行为的个人。所谓的直接提交者是指直接提交创建国内报告公司的文件或直接提交首次注册外国报告公司的文件的个人。指导或控制提交行为的个人是指主要负责指导或控制创建或首次注册文件提交的个人,即使并没有实际向州秘书处或类似机构提交文件,其也是公司申请人。
并非每个报告公司均需报告公司申请人,仅有在2024年1月1日或以后成立的国内报告公司或于2024年1月1日或之后首次在美国注册开展业务的外国报告公司,才需报告公司申请人。
三、申报内容及申报时间
报告公司须申报公司名称、在美国的主要营业地址、公司设立所依据的司法辖区、国税局(IRS)纳税人识别号(TIN)及雇主识别号(EIN))等。受益所有人及公司申请人须申报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美国及美国之外均可)及护照等。
如报告公司在2024年1月1日之前成立或注册开展业务的,则其须在2025年1月1日之前提交其初始受益所有权信息报告。
如报告公司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成立或注册的,则其须在收到成立或注册生效的通知后9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始受益所有权信息报告。
如报告公司在2025年1月1日或之后成立或注册的,则其须在收到成立或注册有效的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始受益所有权信息报告。
受益所有权信息报告并不是年度要求。公司若非需要更新或更正信息,报告只需要提交一次。若需更正或更新申报信息,须在申报信息更新之日或发现错误之日起30日内提交更正或更新报告。
四、未申报的法律后果
报告公司故意不向FinCEN报告完整的或更新的受益所有权信息,或故意提供或试图提供虚假或欺诈性的受益所有权信息,可能导致民事或刑事处罚,包括违规行为持续的每一天最高500美元的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包括最高两年的监禁和/或最高10,000美元的罚款。未提交所需报告的报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可能需要对该行为负责。
我们建议,已在美国开展投资及即将在美国开展投资的中国企业应了解和熟悉受益所有权的申报要求,按期申报受益所有权,以免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