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个系列《明天会更好》的最后一则,在“哲人(凯恩斯)对明天的预测”里,我用“万类霜天竞市场”来描述人们在市场上不休不眠地竞逐的热闹场面。1930年凯恩斯对英国经济的长程进展有精准的预测(百年增长4至8倍,截止2010年已在6倍以上),但他对富足后英国人生活形态的预测却错的离谱:人们不但没把用于物质生产的时间缩减到每周15小时日均3小时,以便腾挪出精力来追求更高层次的生活——美和智性的享受,反而在竞取钱财上愈饥愈渴! 凯恩斯预测精准和失准的有趣反差,促使我转而来写市场似是而非的“怪现状”,名之以“青铜法则”系列。
读者也许看出,“万类霜天竞市场”乃套用毛泽东的诗句“万类霜天竞自由”,两者确也关系密切。市场经济的益处在于“自由市场经济”,其中“自由”是关键,缺了充分展开的交易自由,市场经济的优势在理论上无从证实,在实践更常遭证伪。有不少学派试图证明,所谓交易自由,首先是交易个体不受政府干预的自由。摆脱了公权力的干预,个人的理性就能充分施展,最优的资源分配及其收益分配就能达成。因此有了“私有财产权神圣”的立法要求,要求私有物权无论如何都不得拘束。
不过悖论随即而来,产权的保障,乃至任何细小交易合同的履行及其违背的惩戒都需要公权力的介入。在现代文明的框架里,依规则组成的政府是唯一合法的公权力的代表和来源,私有产权的保有和处置乃建立其上,作为法定权力的财产权本身是以市场之外的制度权威为依存的。这个难题的答案,恐怕还得从一个字——“税”,找到其“穴眼”,否则徒然看到各种势力集体各个派别学说的纷争,而不得要领。
从交易的安排到收益的获取和保有,既然都需要按照规则而行,而规则的法定权威来自政府,缴税——向政府的服务付费就绝对少不了,多寡而已。政府中人和市场中人是同样的理性人,其自利的追求是同样强烈。在民选的体制下,政府官员倾向于服务多数选民,是他们给了官员饭碗、服务职岗,还有寻租的机遇。
在收入贫富明显——市场竞争的必然趋势——的情况下,多数民众自然会要求政府多征富人的税,转移分配给自己或对己有利的公共服务项目,从而抬高了政府的权威并促其扩张权限。富人的税率孰高孰低,是个永恒的辩论,北欧国家似乎解决得较为妥帖,美英等崇尚市场自由的国家则摩擦频繁,周而复始地耗。不过有一点须搞明白,(富人)对小政府的奢想,离现代化文明将越行越远,一如先前小国寡民的形态。
有了对大题目的这层简略铺垫,让我们还是回到个人如何应对市场的讨论——“青铜法则”系列的既定主旨。笔者以为有必要亮明他自己对市场经济的基本取向:市场交易纵有“诸般不是”,就像我们前几篇所讲述的,但总体而言,它比起迄今为止人类曾经有过的任何其他的经济体制显然要强,则是毋庸置疑的。丘吉尔曾撂下名言,“民主是很差劲的制度安排,只是到现在为止,任何别的体制都更其糟糕!”笔者深以为然。同样,本系列似在诉说市场的种种不是,用意则在说明它还大有改进之余地,绝非企图证明其他的丑女可以装扮得比市场还要漂亮。
资本主义经济在本质上是不稳定的,从好的方面说,在始终动态地变化着:受着市场的驱策,每个角色都静不下来,他(她)必须不停顿地证明自己的价值。在以往的体制下,等级和名号一旦形成,就长久有效,祖上勤俭、打拼、或机运取得成功,靠着他们的庇荫,子孙得以长久占据同样的地位。或是拥有薄田数十百亩,即可终身吃用无虞,这类稳定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不复有效。正如台湾人的一句俗话,钱财像四只脚的野兽,窜溜得飞快,人两只脚很难追得上。别说有钱传给孩子,娇生惯养的孩子缺乏“狼性”而多的是“孔雀性”,在市场的围攻下他们很难守得住;就是许多在市场颠簸的江湖老手,一生里从没钱变得很有钱,然后又回归到困乏的实例,也是司空见惯的。在市场的逼迫之下,人们需要不懈努力,不但要在市场里挣得温饱,而且通过市场才能获得“身份”的认定。在身份的确定上,收入和钱财的多少(很不幸地)被公认为最有效的身份指标。
如此,市场交易不单是人们的生产方式,更是他们生活方式的全部。与之相应,商品的效用不单有满足生理需求的物理元素,还有满足心理需要(证明比同类优越)的地位元素。而在物质丰裕的社会里,地位元素的重要性正与日俱增。凯恩斯原本以为,生理需要得到充分满足的物理元素足够丰富之后,人们就会有更高的精神追求,殊不知人们对商品和钱财的追求就是他们在市场中的精神追求,马不停蹄地,藉此证明谁比谁更成功!其实,凯恩斯不会不知道商品消费的身份认定效用,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就明白强调,身份的出人头地(personal distinction)是人们在市场追求的最为强韧的驱动力之一。可能是出身名门的缘故,凯恩斯认为在物质营求之上理应有更高雅的追求的精英思维,干扰了他对众生在市场中的驱动动机的清晰眼光。
在《国富论》问世的一百年后,美国的一位经济学家凡伯伦开始研究以“显摆”为核心的消费行为(T.Veblen, 1899),世人把那类商品称之为“凡伯伦商品”(Veblen goods)。这类商品的特征属性就是越贵越值得消费,地位元素占其主导。 再一百年过后,“地位商品”(positional good)这个词才被创造出来 (F. Hirsch, 1976)。通俗讲,地位商品是“不求最好,但求最贵。”以身份认定的效用来解析,“若要好,便须贵;惟有贵,方是好”,并不奇怪,更不好笑,惟其有能力消费它们,你的身份方能卓然凸显。
对于“地位商品”及其影响日益扩大的“外部性”,我们下期来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