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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剑鸣||​美国建国者关于“世界”的认知和想象(二)
作者:史学月刊 | 2024/3/30 11:13:41 | 浏览:724 | 评论:0

李剑鸣||​美国建国者关于“世界”的认知和想象(二)

李剑鸣||​美国建国者关于“世界”的认知和想象(二)


共和国与非共和的世界

美国建国一代所处的外部环境,其实是一个极为不利乃至十分凶险的世界。按照他们自己的说法,这是一个为“奴役”所主导的世界,一个君主制和贵族制占支配地位的世界;而美国作为仅存的“自由的避难所”,作为唯一一个“现代真正的共和制国家”,在这样一个世界如何自处,如何与不“自由”、非共和的世界交往,自然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严峻问题。毫不意外的是,美国建国者对此早有自己的思考,并大体上形成了共识性的方案。一般来说,美国建国时期有两份重要的历史文件,一份是1776年9月大陆会议通过的《条约计划》,另一份是1796年9月华盛顿发表的《告别辞》,都集中表达了当时政治领导人关于美国与世界关系的见解和主张。

在宣布独立的同时,美国建国者就在考虑如何同外部世界交往的问题。大陆会议最初的关切可能带有更为实际而紧迫的考量,即美国应以何种方式从国外获得援助。约翰·亚当斯等人受命起草《条约计划》,草拟同法国谈判缔约的原则性框架。作为大陆会议代表,亚当斯早已想到,在对法关系中应当遵循以下三条原则:第一,不建立政治联系,即不听命于法国的权威;第二,不建立军事联系,包括不接受法国派兵;第三,仅仅建立贸易关系,即订立通商条约。由他执笔起草的《条约计划》,自然体现了这些基本理念:美国应与法国缔结友好通商条约,而不建立政治-军事同盟,以此获取法国对独立战争的支持和援助。不过,在随后与法国的缔约谈判中,《条约计划》并没有得到遵循,美国除了与法国签订“友好通商条约”,还缔结了军事同盟条约。美国建国者大多对此耿耿于怀,视作不可仿效的特例。与此同时,他们十分看重《条约计划》所揭橥的两个基本外交原则,即战争时期以中立国身份通过商业贸易与外国平等而公正地交往,欧洲强国不得谋求在美洲大陆建立新的殖民体系。在此后较长一个时期,这两条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美国对外(主要是欧洲)政策的指南。

乔治·华盛顿在决定彻底退出政坛之际,特意发表一篇《告别辞》,以建国元勋和首任总统的身份,就美国未来的发展做了一番叮嘱。在交待维护宪法、捍卫联盟、加强团结、尊重政府、克服地方偏见以求取安全和自由的国内方略之后,他专门阐述了在对外事务方面须注意的要点。他提出的总体原则是,美国要“对所有国家保持信用和公正”,与所有国家发展“和平而和谐”的关系。具体来说,美国应对所有国家都保持“公正而和睦的感情”,以避免陷入纠纷,卷入战争,损害自己国家的和平与自由,并让“外国势力的影响”有机可趁;美国与外国交往的“伟大的行为规则”,乃是大力发展“商业关系”而尽可能少地建立“政治联系”,尤其不可牵扯进欧洲国家之间的冲突和纠纷。对于美国来说,既要有能力粉碎来自外部的“物质伤害”,又要采取中立的态度以获得他国的尊重。他强调,“和谐、公允地与各国交往,乃是合乎策略、人性和利益之举”;即便在商业政策上,也应“平等和不偏不倚”。

这两个文件的问世前后相距整整20年,但在对外政策的原则上却有一脉相通之处,即都主张以和平、中立和通商来同外部世界交往。一方面,这两个文件都具有官方性质,表达了美国政府处理对外事务的政策理念,带有当今所谓“国家战略”的意味,其重要性和历史意义自是不可低估的。另一方面,这两个文件所包含的原则和主张,同样体现了美国建国一代的基本共识。在这两个文件产生之间的20年里,许多人在不同的场合阐述了与这两个文件的观点相近或相同的看法,其言辞固然零星分散,且各有侧重,但在核心理念上则有一以贯之的地方,这就是要公平、友好地与各国交往,谋求和平,避免战争,在防范国外势力的影响和渗透的同时,通过商业贸易往来求取美国与各国的相互理解及和平共处。美国建国一代普遍反对把地球当作各国勾心斗角、交战厮杀、征服劫掠的丛林,而希望和倡导各国人民和平相处,友好往来,通商互惠。以往论者大多把从《条约计划》到《告别词》所包含的美国早期外交理念,概括为“孤立主义”,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偏颇而狭隘的理解。美国建国者的外交理念与其说是务实的“孤立主义”,不如说是乌托邦式的“世界主义”,即以中立谋求和平,以贸易达成互利,从而实现各国共同的自由、安宁与繁荣。

美国建国者在探究如何处理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时,通常有一个前提性的预设,即美国实行“自由的共和制”,而身处一个由君主制乃至专制政体所主导的世界,完全是一个“另类的”国家,其外部环境就必然是至为凶险莫测的。汉密尔顿指出,虽然美国在地理位置和地缘政治方面拥有优势,但其安全并非高枕无忧;而且,美国作为美洲一个稳固而兴旺的联盟式国家,也必然成为欧洲多国猜忌和戒备的对象;外国势力的各种颠覆行动难免接踵而至,而且受到许多国家的鼓励和赞助。约翰·杰伊也谈到,美国与英法等欧洲国家在捕鱼、航运、贸易等许多方面,还存在着许多实际的利益冲突。这就意味着,不论美国如何热爱和平,也不可能远离战争的危险。更何况,君主制总是意味着战争,尤其是绝对君主,即便在国家毫无所得的情况下,也会以纯粹的私人动机和利益而发动非正义的战争。此外,美国还须面对另一种特殊的战争风险:各州若不团结,又没有全国性政府的管制与协调,就必然发生内战,导致外国势力趁虚而入,最终颠覆美国的安全与和平。欧洲的“美国之友”对此也深感担忧,因为各州一旦陷入内战,美国非但不能成为“世界的希望和避难所”,反而会是“世界的恐怖”。尽管如此,美国建国者最大、最迫切的愿望,仍然是力求与各国友好相处,争取和维护一个和平的世界,因为这不仅最符合美国的眼前利益,而且还关系到共和实验能否获得成功。

战争固然无法避免,但美国万不可卷入与自己无关的战争,决不能涉足不正义的战争,更应小心避免给他国提供对美国发动战争的“正当原因”。按照杰伊的说法,战争的“正当原因”不外两条,一是对条约的违背,二是受到“直接暴力”的攻击。这样简短的一句话,十分清楚地揭示了美国建国者对战争的态度,反映了美国早期对于“正义战争”的理解。只有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诉诸战争,才是为“福音”所允许的“防卫战争”,否则就是非正义的屠杀。在独立战争结束后,美国相继同若干个国家签订条约,并与不少国家保持贸易关系。建国者意识到,美国对这些国家必须遵守“万国法”(laws of nations),这对维护美国的和平至关重要,因为这些国家都具有“骚扰和伤害”美国的实力,一旦美国违反国际条约,也就会给它们制造发动战争的“正当原因”。与此同时,美国也必须具备防止或打退外国侵略的能力;如果国家虚弱,缺乏防御和反击的能力,那么人民的财产和自由就会变成任由外国侵略者蹂躏、劫掠的猎物。

美国建国者不仅希望为美国赢得和平,而且也盼望整个世界都能享有和平,这样美国的和平才有根本的保障。他们宣称,和平是人享有一切快乐而美好的事物的前提,应当着力予以维护;“马基雅维里式的政治绝无必要,只能用以实施非正义的计划”;美国若要在国外赢得和平,必须尊重外国,公正对待它们,不能与任何国家结成进攻性的同盟,也决不能以征服战争来获取利益,因为征服战争非但不正义,而且极不明智,会给社会和人民带来多方面的危害,破坏平等,甚至造成奴役。这显然是从共和主义原则出发来重新定义国与国的关系,要摆脱欧洲国家之间长期盛行的“丛林法则”,扫除猜忌、算计、角力、厮杀和瓜分带给世界的阴霾。那些饱受传统的国与国关系模式之苦的欧洲人,也看到了美国可能带来的新的希望。用法国人奥诺雷·米拉波的话说:“感谢上天,这个时代终于到来,爱国主义不再是对人类的仇恨,一个自由国家的繁荣不再建立在帝国的贪欲之上——比如罗马;也不再建立在对战争的热爱之上——比如斯巴达。”另一位法国人孔多塞也乐观地看到,在美国,广大人民抱有爱好和平的想法,对于“任何为扩充势力或征服而发动侵略战争的念头,人道而和平的人民必以冷静的判断来加以谴责”。

而且,美国建国者所期盼的和平,并不仅只是一种暂时状态,而是某种“永久和平”。1782年,就在结束独立战争的《巴黎条约》即将订立之际,有一位佚名作者以“美国人”的名义,谴责乔治三世和英国给美国送来“火与剑”,称美国热爱和平,希望早日结束战争。这位作者写道:“和平是人类的愿望,是明智而善良的人们一直追求的目标;它始终是美国强烈的心愿,她所有的想法都集中于它;……她不仅意在独立、自主(sovereign)和自由,而且要尽其所能把她自己所享有的最高福佑传递给整个人类。由于她有意把自己订立的条约永远维持下去,以此确立永久和平(perpetual peace)··· ···”他还表示,美国 “有意保持各国的平衡,成为受压迫者的朋友,不做任何国家的敌人,除非是和平的敌人。”十余年后,另一位美国人也发出了类似的呼吁:“让我们虔诚地祈求上帝,让‘战争止息于地球’的时代早日到来,只向人们吹送善意的基督耶稣的和平王国,将普遍兴起于各地。”1795年,康德写成《永久和平论》,系统而凝练地阐述了止息战争、实现和巩固和平的哲学理念,盼望各国均采用共和制,建立自由国家的联盟,实现普遍的友好。从上文所述来看,在康德的文章问世以前若干年,“永久和平”的基本理念和内在逻辑,就已依稀浮现于美国建国者的思想和愿望之中。

以往论者大多认为,美国建国者在对外关系中谋求中立与和平,主要是由于国力微弱,不足以同当时的欧洲强国正面抗衡。事实上,对美国建国者来说,与欧洲强国正面抗衡从来不是他们对外交往的首要选项。他们对历史的经验教训加以总结和消化,发现古代“各共和国”(包括共和时期的罗马)都因不断的战争而受到损害,以致最终造成共和政体的覆亡;历史上的和现存的各个帝国,也因战争和征服而给本国及他国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因此,美国作为一个开创历史新纪元的共和国,必须超越历史上所有国家的行为模式,摈弃以战争和征服来谋取国家伟大的传统,而通过和平外交来保障国家的安全,维护共和国的特性,保证共和实验取得成功。他们深切地意识到:“自由的维护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和平状态。战争会带来常备军,增加依附于政府的人,积累公共债务,而大量的国债必然导向专制。”这就是说,对于一个共和制国家来说,和平外交并不是权宜之策,而是基于其国家特性而做出的理性选择。建国一代大多懂得,美国的最大利益在于巩固共和政体,开发国内资源,沟通外部市场,以有利于美国人谋取幸福和繁荣;而要追求和实现这样的目标,美国既不能孤立自处,与非共和的世界完全隔离,也不可自恃价值优越和体制先进,对非共和世界摆出仇视和攻击的姿态,一意向外传播和推广自己的价值与制度,这样也难免招致普遍的恐惧和敌意,从而使自己受害于永无宁日的国际环境。这就是大陆会议何以要郑重地向外界作出如下表态:“通过熟悉不同国家的宗教、习俗、法律、智慧、美德乃至愚行和偏见,我们将受到教导而懂得珍视普遍仁善的原则。我们将学会把所有人看成我们的兄弟,同样是宇宙之父的孩子。”

美国建国者同样也意识到,对于美国这个“孤独的”共和国来说,来自外部世界的危险并不仅只是、甚至主要不是外国发动的侵略战争,更大威胁在于外国势力的渗透和收买,以及君主制、贵族制对共和制的污染和败坏。在很大程度上,后者乃是他们国家安全意识中的敏感点,是他们殚精竭虑地予以处理的难题。对于外国势力向美国政府的渗透和干预,美国建国者自是十分警惕,构想出多种措施予以防范。汉密尔顿谈到,共和政体在对外事务方面有一根软肋,就是其领导人容易受到外国的收买,出卖自己的国家以捞取私利。汉密尔顿还说,共和政体有一个致命的死敌,即外国政权试图在美国的政府商议中发挥不正当的影响,而取得这一效果的最便捷方式,就是扶植一个傀儡担任联盟的行政首脑;美国宪法所设计的总统选举方式,则有助于防范这方面的危险。另外,来自“旧世界”的体制、习惯和风气的不利影响,也给美国的共和实验带来深层的危害。杰斐逊谈到,1776年12月,当弗吉尼亚的形势进入“至暗时刻”之际,州议会就有人提议采用古罗马的独裁官体制;而到了1780年,弗吉尼亚的形势再度危急,此议再起,甚至只差几票就得以通过。对杰斐逊这样坚定的共和主义者来说,听到这些“多数人”想要建立一个人的独裁统治,不免深感绝望。他认为,只要有放弃共和原则和共和政体的念头,就是对人民、对整个人类的背叛;无论形势多么危急,所需要做的工作也仅只是修改宪法,完善共和政体。这个事例表明,一旦共和实验陷入危机,就有人习惯性地向“旧世界”寻求“灵丹妙药”,足见来自欧洲的传统和习惯对共和制具有极大的腐蚀性。另据诺亚·韦伯斯特的说法,共和政体若要巩固,就离不开每个公民的美德和行为习惯所提供的足够的支持;但是,共和政体所需要的美德和行为习惯不仅相当脆弱,而且容易受到非共和主义文化的败坏,因而美国必须小心防范欧洲的不利影响。

另一个与此相关的问题,源自不断涌入的外国移民。在理论上,美国建国者表示要对各国“受压迫的不幸的人们”敞开国门;而在实际上,他们对来自不同文化、尤其是非共和制社会的移民却深为戒备,担心其宗教、习俗和政体偏好不利于共和实验。在费城制宪会议上,当论及参议员的任职资格时,有好几位与会者要求延长在美国的居住年限(最长可达14年),理由是让“陌生人”进入国会是有危险的,那些来自国外的移民在美国居住时间不长,不仅会对外国保持热爱和忠诚,而且还抱有不同于美国人的政府观念。关于众议员的公民年限要求,同样的考虑再度被提及,有人还谈到了欧洲向美国派出间谍的可能性。美国宪法的定稿规定,参议员的公民年限资格为9年,众议员为7年,这显然包含防范外国不利影响的考虑。在这个问题上,杰斐逊也许说得更为透彻:“每一种类的政府都有其具体的原则。我们的可能比宇宙间任何政府的原则都要独特。它由英国宪法中最为自由的原则所构成,还有一部分则来自自然权利和自然理性。对此最大的对立面莫过于绝对君主制的信条。”由于外国移民自小受到母国政府原则的熏陶,其原则和语言还会传给后代,让他们一起参与立法,难免把他们的精神注入其中,扭曲立法的方向,把法律变成“一种混杂不纯、矛盾冲突、怪异错乱的大杂烩”。华盛顿在总统任内,针对移民问题也表达过类似的意见。他认为,除技工和特定行业或专业的人员之外,对其他移民不宜大加鼓励,因为这些移民会保留其语言、习惯和原则。

前文谈到,美国建国者普遍反对在政治上与其他国家纠缠不清,决不赞成与欧洲国家结成政治或军事联盟,极力避免卷入欧洲的纠纷和战争。但这并不单纯是由于国力弱小,害怕吃亏,也不是自恃优越的地理位置而觉得没有与外国结盟的必要,而是主要是出于维护共和制的谨慎考量。他们最大的担忧在于,共和国若与非共和制国家结盟,或者卷入其他国家之间的纠纷和战争,就容易带来损害共和政体的严重后果。从1776年《条约计划》可知,即便在独立战争形势至为严峻而急需外国援助的情况下,革命领导人也不愿与外国订立政治-军事同盟;对于不得已而订立的美法同盟条约,他们始终如鲠在喉,最终还是顶住巨大的压力予以废止。他们对欧洲历史了解甚多,对于欧洲各国的政治和外交方式也有观察乃至亲身体验,深知君主制国家在与他国的交往中会采用何种“险恶而狡诈的伎俩”,而这对共和实验又是何等的危险。汉密尔顿曾提醒他的公民同胞,如果美国各州不能结成一个紧密的联盟而陷于分裂,那就难免掉进“欧洲政治和战争的险恶的迷宫”,或者“成为大国阴谋诡计(artifices and machinations)的牺牲品”。华盛顿对此也保持清醒的意识,很早就提醒美国人,决不可沦为“欧洲政治的玩物”(sport of European politics)。其实,在华盛顿发表《告别辞》之前三四年,就有人提出了相近的对欧洲外交的主张:

我们居住在世界遥远的一角,远离任何同盟,与欧洲政治也扯不上什么利害关系。··· ···我们的国家还年轻,承担不起人员的损失,而这乃是战争的必然后果。它是自由的,也不希望其公民与欧洲的奴隶们混在一起,沾染他们奴颜婢膝的习气。它崇奉宗教,如果它的人民与那些蔑视宗教、践踏所有神意法的人一起办事,也得不到任何好处。··· ···上帝以其神意把我们置于世界遥远的一角,如果我们别国的兄弟们‘争吵失和’,我们会努力调和他们,但我们不会成为他们纠纷中的伙伴。他们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政府,处理自己的事务,不受我们的干涉。

诺亚·韦伯斯特在谈到应如何对待英国时,也流露出类似的策略考量:“他们整个的政治情况都与我们迥然不同,我们在任何场合都不能把他们作为我们的标准。”这些话都包含一个核心观点,即美国须基于共和主义的价值和利益关切来对待外部世界,一方面绝不与外国发生政治上的纠缠,小心防范非共和制文化的腐蚀性影响,另一方面又不介入他国的内部事务,与之保持互不干涉的局面。

美国与外部世界的交往有如此之多的禁忌和限制,那么,一个共和国究竟应当如何与非共和的世界发生关系呢?如前文所述,美国建国者找到的答案是“贸易”。作为一个刚独立的新国家,美国迫切需要扩大与外国的通商渠道,争取独立自主的贸易权利,打破英国对美国经济的限制,同时促进与不同国家之间的往来和了解,争取和维护和平的局面。当时的大西洋世界可谓是一个云谲波诡、弱肉强食的世界,美国不过是一个国力弱小的共和制国家,周边为欧洲的殖民体系所包围,而且缺乏与外国交往的经验。但是,美国建国者从未设想以封闭自锁来摆脱来自国外的纷扰,而是努力在贸易、技术和移民等方面对外打开国门,并让越来越多的美国商船驶向世界各地。在当时通行的战争、和平、通商这三种国与国的交往方式中,他们选择的是和平与贸易。

自18世纪初以降,北美就已经深度卷入大西洋贸易网络,贸易不仅使殖民地人享用来自世界各地的商品,而且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美国建国一代自然十分重视对外贸易,对于商业与共和实验的关系也能抱务实的态度。大陆会议和邦联国会曾频繁地商议贸易问题,对与欧洲各国的通商谈判及订约也相当用心。大陆会议宣布,美国要“扩大商贸的事业,将使她友好的旗帜在至为遥远地域的波涛上飘扬”。当“中国皇后”号从广州成功返航后,不少国会代表为之欢欣鼓舞,奔走相告。理查德·亨利·李甚至兴奋地说,“中国皇后号”的成功乃是“美国冒险事业”的标志,对“我们的老压迫者”英国则是一种侮辱和伤害。的确,在当时人心目中,作为独立后美国首次跨洋贸易的“探路”之举,“中国皇后”号往返广州的航行,对于美国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具有显著的象征意义:其一,打破了英国对“远东”贸易的垄断,并宣示美国作为新国家的贸易自由;其二,表明一个新生的共和国可以用贸易的方式与一个遥远的古老帝国发生联系,美国建国者所设想的与外部世界的交往方式是可行的。

当时的公共舆论也是这样看待贸易问题的。早在1775年就有人表示:“欢迎所有的国家到我们的港口,参与我们的贸易,但(我们)不会与任何国家结成同盟;这样我们就可以享有与所有国家的商贸往来,而不必跟任何国家的纠纷扯上关系。”1781年,在波士顿印制的一本历书上有一幅插画,把美国的独立描绘成“自由的胜利”,美国作为一个和平与自由的国度,愿与各国开展商贸往来,而其他国家的船只也正忙于在美国的海湾装运各种货物。1783年,耶鲁学院校长埃兹拉·斯泰尔斯写道:“我们的贸易向全世界开放”,大西洋和所有海洋都应自由航行,“利益将会在所有国家同我们海岸之间、我们同所有国家之间建立自由的通道”,而“武装中立”也有助于消除战争对贸易的损害。他进而展望“一种宽宏的真正开明的国家交往体系”,相信终有消灭战争的那一天。

对外贸易之所以重要,自然离不开它在经济方面的裨益。当时有人谈到,“就商业而言,大自然给予了我们所有想望的优越条件。我们拥有漫长的海岸,便利的港口,利于航行的海湾与河流,各种可供船运的物产,丰富而不会枯竭的渔业,多种可用于出口的产品,可以换取其他地带的财富”。美国虽然是一个农业国,但若是离了商业和贸易,农业就会受到严重损害;而美国的港口愈开放,竞争愈激烈,美国人就愈有可能买到便宜的商品,其农产品也能卖出愈好的价格。汉密尔顿也强调说,“商业的繁荣乃是国家财富最具生产性、也最有用的源泉”;美国各州组成一个紧密的联盟,拥有一个强大有力的全国政府,这将有利于发展商业,建设海军,打破欧洲大国对水上贸易的管控,提升美国在经济、政治和文化上的国际竞争力。

然则在共和主义的语境中,贸易在政治和文化上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关注时务的牧师们看来,贸易对于推进基督教事业十分有利,因为“自由的精神可以随商贸而散播和流传,从小小的火星变成明亮而不灭的火焰,在那里,在地球上的其他王国,熊熊燃起”,直到“上帝那受折磨的教会得到完全而光荣的拯救”。斯泰尔斯也觉得,贸易关乎美国的发展、繁荣和强盛;“我们将以超出此前世界所知的任何方式,同所有国家在商业、风习和科学方面进行交往。制造者、工匠和各色人等将有可能来到并定居于我们中间”;“从欧洲和亚洲移植来的各种艺术,将在美国带着更大的光彩而兴旺发达起来”。还有人诉诸古代迦太基的往事,称商业精神对于自由的延续至关重要,因为商业“满足共同的需求,维护财产的权利,产生互惠性的依赖,使得整个体制和谐而有力量”;美国也要大力鼓励商业精神,而越自由的国家商业也越活跃。本杰明·拉什在论及教育对共和政体的意义时则说,要在学校开设商业课程,因为商业不仅关乎国家财富的增殖,而且有助于促进共和主义。一方面,商业是抑制土地世袭性垄断的势力的最佳保障,有利于防范贵族制;另一方面,商业也是团结世界不同国家的一种方式,它可以提供共同的需求和共同的义务。美国建国者的贸易理念还指向一种新的国际贸易格局,不同于17世纪末以来欧洲国家所营造的重商主义贸易模式,即把商业视作同外交和战争一样重要的进行征服和构建帝国的方式。孔多塞曾诚恳而殷切地表示,希望美国能树立一个“完全而不受限制的自由贸易的榜样”,并给欧洲带来好处。

尽管美国建国者热切地希望以贸易方式同非共和的世界进行和平的交往,但是他们对实际出现的局面却倍感失望,因为“全世界的自由商业并未出现,相反,我们的贸易受到种种限制和强征的束缚,受到外国利益的支配;财富并没有涌入我们国家,相反,当前的情况是,商人和公众都变得更穷了”。杰斐逊在就任联邦国务卿的前夕就预感到,虽然美国有意避开欧洲的纠纷,愿意与所有国家发展和平和商业关系,但是这些国家的专制政府中总是包含战争的根源,其他一些原因也使得美国难以摆脱战争的困扰,因之美国中立的自由贸易理想必然遇到挑战。果不其然,在法国革命发生后,欧洲多国陷入二十余年迁延不已的战争,大西洋世界处于极度动荡和不安全的状态;美国也大受牵累,建国者的对欧洲外交主张遇到考验,美国的对外贸易则遭受了尤为严重的冲击和损害。



未来世界的图景



当前越来越多的学者从跨国史和全球史的视角审视美国历史,其中有一个经常触及的话题,即“世界中的美国和美国中的世界”。其实,这并不是学术界新近的发明,自美国建立以来就一直有人在讨论类似的问题。以往关于美国的历史书写,大多看重美国在地理上与外部世界隔开的地缘政治优势,把“孤立主义”看成20世纪以前美国处理与世界关系的指导原则。这样理解美国与世界的关系,即便置于美国建国时期的语境中,也带有明显的片面性。实际上,当时美国许多拥有表达能力和话语权的人,通常以“世界主义”的眼光来看待美国与世界的关系,认为美国需依托世界方能发展,而美国的发展又可以改变世界的面貌。显然,这种观点中既包含“例外主义”的意涵,也带有“普遍主义”的关怀;而且,正是这两者之间的张力,为那一代美国人描绘未来世界的图景提供了画笔和颜料。

北美殖民地反抗母国而争取独立,最初看起来颇有“以卵击石”的意味;而在《巴黎条约》签字以后,美国的前景反而显得更加晦暗起来。不少人对美国的共和实验并不看好,甚至有人预言,美国若不转向君主制,就会陷入内战。1786年,约翰·杰伊在给华盛顿的一封信中,也表达了同样深切的担忧:“我们的事态看来正走向某种转折点,或某种革命——某种我无法预知或推测的局面。我为此感到不安和忧惧,其程度甚于战争年代。”不过,这毕竟只是少数人一时情绪的流露。从总体上说,美国建国者大多是乐观主义者,他们相信美国的事业必定成功,美国的未来必然伟大而辉煌。关于美国的未来,当时有一种充满诗意而鼓舞人心的说法:“美利坚冉冉升起的荣耀。”这句话最早出自诗人菲利普·弗里诺的笔下。他在1771年就预言,在铲除暴政以后,北美将变成一个“新耶路撒冷”,一个超过“老迦南”的“新迦南”,一个“千年至福”时代的“新天堂”。另有一篇佚名作者的讽刺文章,借魔鬼与乔治三世的对话,抨击英国的暴政,颂扬美国自由的事业。其中一段话借魔鬼之口,用一种诙谐、幽默的语调,从反面阐述了美国革命的意义和影响:

乔治,我要悄悄告诉你一个秘密,这一叛乱威胁到我的统治,对你则会带来毁灭的危险。美国这片辽阔的大陆,自然的储藏极为丰富,居住着勇敢而进取的人民;他们对宗教和自由富于热忱,并为两者的永存奠定了基础;··· ···我要说,这一人民已激发并将促使人类歆羡和效仿他们。在他们的公开写作、演说和协议当中,他们为宗教和自由打上荣耀的印记,并一心要使两者永存。如果他们取得成功,我和你就会永远得不到他们的惠顾,对于他们的成功我们有一万个理由害怕,因为现在整个旧大陆都带着羡慕的眼光盯着新大陆。

在这里,乔治三世代表践踏自由的专制君主制,魔鬼则象征反基督的邪恶,而两者在美国都为革命所扫荡;目前两者虽仍盛行于“旧大陆”,却也受到了美国革命的冲击,那里的人民有望效法美国的榜样,争取自由,信仰真正的宗教。这样,美国人就有充分的理由乐观地展望未来:“在美洲建立了一个新的帝国,而且建立在至为公允的方案之上”;“这个年轻的帝国在成长,在崛起,在扩大”;因此,“自由与和平福佑人类的日子正在到来”。

美国建国者这种饱满而乐观的信念,来自他们对于时代趋势的判断。他们身处启蒙风气的熏染中,对于理性、进步、科学和人类改善的可能性,都怀有强烈的信心。斯泰尔斯对他所处时代的判断是:“各国人民燃起热情,竞相追逐自由和科学,在这一科学的时代,这一理性帝国的时期,无疑将产生极为开明、极为光荣的事物。”华盛顿也有类似的看法:“我们帝国的基础不是奠定于一个愚昧和迷信的阴暗时代,而是一个人类的权利较此前任何时期都得到更好理解、更清晰界定的时代。··· ···学问的自由培育,商业的无限扩展,风习的不断改良,情感的持续宽仁,还有最为重要的纯洁而祥和的神启之光,一直在促进人类的改善,增加社会的福佑。”这无疑是一个不断进步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希望的时代;这样一个时代,无疑极其有利于美国走向自由、繁荣和强盛。在《巴黎条约》签订的当年,斯泰尔斯就信心满满地宣称:美国的航船将出现在全球各个地方,美国将与遥远的印度和中国进行交往,带回东方的货物,还有那里的智慧和文学;不同地方的往来会促进知识的增加,而美国人则把各地的知识带回来,加以消化和完善,再从美国输送到欧洲、亚洲和非洲,“用真理和自由照亮整个世界”。及至1800年,思想保守的神学家约翰·斯莫利用“例外论”的语调宣称,一个伟大的时代已然降临于美国:

大多数其他国家深陷至为狂暴的战争,饱受蹂躏,而且其暴烈的程度还有可能加倍地增强,此时我们却享有不可估量的和平的福佑。大多数其他国家为世袭国王和贵族所掌控,这些人只因出身和教育的机缘巧合,无论有德无德,也不管是聪明人还是傻子,都掌握着统治权;而我们的统治者,从最高到最低,都出于我们自己的选举。另外还有一个国家,伟大而高度文明,在血海中扑腾了八年,经过许多次革命,为自由与平等进行暴烈的斗争,可到了最后,两者都只剩下一个空名;然而我们却实实在在地拥有两者,只要它们与秩序或安全相一致。

在这样一个时代,美国谋求光荣和伟大的方式,较之历史上的任何帝国,尤其是同期的欧洲诸强国,当有截然相反、判然分明的差别。以往强国大多崇尚武力和征服,依靠物质实力而实现崛起;美国建国一代则厌恶常备军,憎恨殖民帝国,反对征服,希望消灭战争,倡导用知识、宗教和互通有无的商业往来,营造一个自由、和平与繁荣的世界。1786年,一位牧师对一群独立战争的退伍军人阐述国家的繁荣之道,半句也没有提及军队、武备、征服和扩张对美国未来的重要性,而把维护和平、增益知识、发展经济、改进技术和提升道德,作为通向富强和伟大的道路。用这位牧师自己的话说:“倘若联合诸州当前的居民拥有足够的智慧,着力培育和平的艺术,鼓励勤劳、简朴和节俭,促进农业、机械技艺和商业,培育学识、道德和宗教,至为严格地关注公共和私人正义,他们就有至为确定的希望看到美国未来的宏伟和辉煌。”有个“反联邦主义者”也说,政府的首要目的在于维护“国内的和平与良好秩序”,公平实施法律,以有助于人民获得幸福,而不是“以辉煌的军事成就”来赢取“荣誉和敬意”;因此,“我们应当给世界提供一个伟大人民的榜样,他们把自身获得美德和幸福作为其社会制度的主要考虑”,而不能像那些欧洲的君主们一样杀戮本国无辜的人民,残酷处置私人纠纷,为私情而大行惩罚,并以此为荣。这种观点在华盛顿的《告别辞》中得到了呼应,他提出,美国作为一个“自由的、已启蒙的、在并不遥远的将来会变得伟大的国家”,“值得为人类提供一个始终由崇高的正义和仁爱所指引的人民的高尚而至为新奇的榜样”。默西·沃伦也顺着同样的思路说:“美国各政府的明智和公正,居民的美德——如果他们在促进自己的利益中并不缺乏这些——将会使得美利坚合众国成为一个值得全世界羡慕的和平、自由、正义和真理的榜样。”归根结底,美国决不可走历代强国的老路;一旦美国建成贵族制或寡头制的政府,以强大的军队在国外大行征伐而令各国敬畏,在国内滥施淫威而使人民臣服,树立一种超越古代亚述、波斯、马其顿和罗马的“辉煌伟业”,这对世界、对美国都是巨大的灾难;那时美国人难免沦为“仆人”“臣属”和“奴隶”,所有人都会失去“自由的福佑”和“自由的裨益”。

他们这些看法都包含这样一种信念,即美国不可也不必以武力和财富来征服世界,而应凭借美国革命所揭橥的政治价值(自由、平等、对权利的尊重)、所建立的政府体制(共和制、法治),以及美国人民的美德(重视知识、信教、勤劳、节俭),为人类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并让其他国家分享美国的自由、繁荣与幸福。当时无论是美国人,还是欧洲那些对美国寄予希望的人,大都看到美国拥有三方面的优势,即优越的自然条件,自由、平等而有美德的人民,以及自由的政府体制。他们相信,三者兼具而得天独厚的国家,在当时的世界唯有美国。

关于美国在上述各方面所拥有的优势,美国建国者很少掩饰自己的欣悦和自豪。华盛顿在1783年6月14日的公开信中宣称:“美国的公民被置于一个令人至为羡慕的境况中,成为一大片辽阔大陆唯一的主人和业主,这里有世界上所有种类的土壤和气候,富有生活所需的各种必需品和便利;现在,通过最近令人心悦的和平结局,他们所拥有的绝对的自由和独立也得到了承认。从此,他们就被看成是一个最引人注目的舞台上的演员,这个舞台似乎是由上帝所特意设计的,以供演示人类的伟大和幸福。”伊诺斯·希契柯克则用反问的语气来表达类似的意见:“地球上有哪个国家可以夸口拥有这样一片领土,具有这样广阔而肥沃的土壤,这样的环境和多样性的气候?”美国的土地出产丰富,商业便利,其土壤和气候利于几乎一切物种的生长,以满足“人的需要或便利”;其海岸和河流则适合国内外商业贸易;土地在居民中的分配和占有方式,不仅有利于开发利用,而且也为“自由政府”(即共和政体)提供了保障。美国社会盛行平等,唯一的差别仅在于“美德和勤劳、才干和知识”。在一个“平等的政府”中,“人民受到他们自己制定的法律保护,不可能遭受压迫”;而且,美国居民主要由“独立而吃苦耐劳的约曼农构成”,懂得使用武器,了解自己的权利,能享受自己劳动的成果。总之,“处在这样一种状态的人民是幸福的!”更何况,美国还具有难得的地缘政治条件。它与欧洲相距遥远,欧洲在美洲的殖民地也不足以构成大的威胁,因之美国也不必依靠强大的军事力量来保障安全,这对维护自由的身份是有利的。一言以蔽之,美国拥有丰富的资源,建立了自由的政府,无异于上帝的“恩许之地”;美国人民又具有美德和智慧,善于改进这些优越条件,必能在这片“美好的土地上”获得幸福。

关于美国在自然、社会和政治等方面的状况,欧洲知识界也有不少人持正面而乐观的看法。格思里在1770年版的《地理入门》中,称美洲“既未得到科学的教化,也没有受到腐败的污染”。该书1785年推出的第九版中,有一处把美国称作“一个新共和国”,美国人则是“自由、独立和有美德的人民”。1789年出版的《新地理入门》甚至做出这样的预言:美国将成为“巨大帝国的基地,其城市将像罗马一样广大,像雅典一样富于学识,像巴尔米拉(Palmyra)一样美丽,并以此而出类拔萃”。孔多塞对美国人和美国社会的特性也多有肯定,称美国居民因其所受的教育而得以摆脱偏见,喜好学习和思考;这里也没有社会差别,没有什么“引诱性的野心”使人们误入歧途,放弃其完善心灵、探求知识和发现新事物的“天然欲望”;也没有什么把一部分人禁锢在“愚昧和贫困的卑贱状态”。他由此预言,用不了几代人的时间,美国就会产生和整个欧洲一样多的致力于增益知识的人才,由此至少能以两倍的程度实现启蒙的进步,并以两倍的速度把它向前推进,美国也就能在技艺和思辨科学方面取得进步。他认为,这乃是美国革命所产生的裨益,如果在英国的统治下,这种局面是不可能出现的。

正是出于对美国光明未来的信心,不时有人自信而自夸地宣称,美国正在成为世界历史的中心。大觉醒运动时期,爱德华兹曾以宗教信仰来划分不同的世界,并把新英格兰视作“正义”世界的中心。他提到,“正义的太阳”不同于自然界的太阳,它不是从东方、而是从西方升起;“长久以来,正义的太阳从东向西降落”,然后“光明将在西方升起,并最终像光亮全盛的太阳一样照亮整个世界”。稍后,新英格兰地区以制作年历闻名的纳撒尼尔·埃姆斯(Nathaniel Ames)说过:“人类文学的进步(就像太阳一样)自东而西;它旅行的轨迹就这样穿过亚洲和欧洲,现在抵达了美洲的东海岸··· ···”富兰克林对这种说法深表赞同。约翰·威瑟斯庞(John Witherspoon)在普林斯顿布道时也说:“有些人评论道,真正的宗教以及与之伴随的支配地位、财富、文学和艺术,自大洪水后地球上有人定居以来,采取缓慢而渐进的方式,从东向西行进,并由此预示美洲未来的光荣。”克雷弗克接过这一说法,直截了当地宣称:“美利坚人是西方的朝圣者,他们随身携带着大量很久以前肇始于东方的艺术、科学、活力和勤劳精神;他们将完成这一伟大的循环。”1781年12月,约翰·亚当斯从阿姆斯特丹给妻子写信,其中有一句话的含义,与前文所引爱德华兹的观点可谓别无二致:“上帝的伟大计划必须要完成。的确伟大得很啊!这次革命将使社会进步的速度加快好几个世纪。··· ···光明从西方的黎明传播开来,祝愿它越来越光辉,直到至善之日的到来!”这样一封家书中的私密之语,两年后却出现在斯泰尔斯的布道词中。他一字不易地引述亚当斯的原话,以佐证自己对美国革命意义的看法,并称亚当斯为“伟大的平民”,毫不掩饰自己的激赏之情。到了1795年,有一个从欧洲流亡美国的百科全书编者在旅途写下诗句,借世界翻转、日从西升、万物更始、黄金时代降临的古代传说,歌颂美洲的“发现”所开启的“太阳西升”的时代。他在诗中盛赞,在这个时代,人类从“愚昧与黑暗”中醒来,逐步摆脱迷信、奴役和暴政,不断走向自由;美国的独立不仅开启了西方的黎明,而且激励欧洲其他国家争取自由的斗争;全世界都在羡慕“哥伦比亚之子”(美国人的别称——引者)的美名,“让奴役、迷信统统灭亡”。这首诗的主标题就是“太阳从西方升起”,副标题则为“自由的起源和进步”。

不妨说,在这里美国人先于黑格尔描画了世界历史“自东而西”的运行轨迹图;只不过他们所说的“西方”不在“旧世界”,更不是普鲁士,而是美国。而且,在他们的运行轨迹图中,历史不是走向“终点”,而是到达了一个新的“起点”,即旧世界的历史自东而西终结于欧洲,而美国(西方)则“让世界从头开始”,并将以自由和智慧之光照亮整个世界。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还提到,美洲是“明日的国土”(the land of future),因为它没有历史,所发生的一切都不过是“旧世界的一种回声”。美国建国者虽然也把美国视作“面向未来的国家”(a nation of futurity),但绝不认为这是由于它还没有进入世界历史的缘故,而恰恰是因为它已经成为世界历史新方向的引领者。

毫无疑问,美国建国者所憧憬的未来,仅只属于欧洲裔美国人。他们非但未把印第安人和黑人放置在他们的未来蓝图上,反而希望他们最终从美国消失。早在1751年,富兰克林就曾谈到各国和北美人口的变化,预言殖民地英格兰人的数目只需25年就可以翻一番,再过一百年,大西洋这一边的英格兰人将超过英国本土。他进而阐述说,以英格兰人为主体的纯正白人,在地球上还只占少数,因而其人数应有极大的增长;他们在美洲更应成为人口的主体,压倒黑色(非洲裔)和黄褐色(美洲裔和其他非盎格鲁-萨克逊裔)人种,以“擦亮我们的星球”,让火星或金星的居民也能看到“地球这一侧的灿烂光明”。斯泰尔斯甚至比富兰克林更为大胆和乐观。他在1783年谈到,美洲的印欧语系居民(即雅弗的后裔)增长极快,将会大大多于欧亚大陆的人口;其中英裔人口的增加将会更为显著,超过其他族裔的人口;美国人散布北美大陆,将构成美洲人口的主体。与此同时,印第安人和非洲裔人口则快速减少,以至于最终消亡。他还预计,美国在独立100年之时,其人口将达到5000万,相当于其时欧洲人口的一半;再过不到一千年,美洲的英裔人口就会大大超过全球最大的国家,即“中华帝国”。这表明,“上帝将使他的美利坚以色列(his American Israel)在人数、口碑、名声和荣誉各方面,都高于他所创造的所有国家”。

综上可见,当时人所展望的未来美国,可以说是一个“例外主义”的美国,它因享有并懂得如何维护自由而不同于世界上任何国家,并比它们都要优越得多。不过,美国建国者并没有因此而孤芳自赏,闭门自乐,而是明确表示:“我们要坚持做一个对全世界有吸引力的榜样,一个自由政府顺利运行的榜样;我们要在全球鼓励和推动理性与自由的进步。”这也正是欧洲一些开明人士寄予美国的期望。理查德·普莱斯曾说,美国革命的发生,大大有利于“传播关于人类权利和正当政府性质的公正看法”;而美国革命的结束,则使一种“比世界上已知的任何政府都要更公正、更开明的政府形式”免于毁灭,表明一个“可以作为自由、美德和科学的基地的帝国”已然奠基。他还满怀希望地预卜,随着美国革命“神圣福佑”的扩散,暴政和压迫终将消亡,一直肆虐于世界的“可耻的奴役”也会终结。

美国建国者的这种“世界主义”情怀,与他们惯有的思维方式和思想逻辑有着莫大的关系。作为走在“启蒙”前列的一代人,他们很自然地接受当时盛行的自然和人类社会均有“合目的性”的观念,并对普遍的人性抱有充分的信心,深信“对每一个仁善而有美德的生物而言,人类的自由和幸福乃是最令人欣悦的事情”。与此同时,他们作为边缘地带的“反叛者”,为增强自己行动的道德势能,也需要采取某种普遍主义的话语来表述革命的目标。英国人通常不从普遍主义的角度看待宪法权利,而是仅把自由视作英格兰人的特权。然则从抗议帝国征税政策开始,北美反英派便把英格兰人的自由“普遍化”,以此高扬抗争行动的正当性。马萨诸塞殖民地议会众议院有一份决议,首先明确宣布,“英国政府宪制有某些根本权利,建立在上帝和自然之法的基础上,乃是人类的共同权利”;接下来则说,北美居民享有“所有人共有的权利”,任何符合上帝和自然之法的“社会之法”,都不可能剥夺这些根本的权利。这种普遍主义的“自由话语”,显然有助于把“忤逆”母国的“叛乱”正当化和合理化。独立战争爆发后,大陆会议在向外界阐述美国革命的起因、性质和意义时,也采用了完全一样的普遍主义的话语逻辑:“人天生自由”是一条伟大的原则,美国人的先辈为了寻求自由,飘洋越海,在大西洋另一岸创建了一系列自由的“独立国家”;可是英国却要把它们重新置于专制统治之下,剥夺其居民的自由,而自由的人民自然不肯屈服于任何“任意专断的权力”。因此,美国人“以武力对抗武力”,其目的不过是回击英国的“野蛮”进攻,以争取“和平、自由和安全的福佑”。

不独如此,当时许多人还采用“普遍主义”和“未来主义”的语言,以宣扬美国革命的意义,把他们的事业与世界、与人类、与后代联系在一起。独立战争初期,富兰克林等人出使法国,发现欧洲人对美国的事变颇有兴趣,于是给国内同人写信说:“暴政在世界其他地方已是如此普遍地确立,以致美国将成为那些热爱自由的人的避难所这一前景,激发了普遍的欣悦,我们的事业被认为是全人类的事业。··· ···我们正在为人性的尊严和幸福而战斗。”与富兰克林同时的其他许多人也相信,摆脱奴役,捍卫权利,促进自由,不仅体现了美国革命的核心意义,而且顺应“神意”,合乎人性,表达了人类共同的愿望和诉求。换言之,美国人反抗英国统治者的事业,不仅是“人的共同事业”(the common cause of Man),也是“上帝的事业”;美国人“在为人类的权利而战斗,为当前活着的数百万人的福祉而战斗,为尚未出生的数百万人的幸福而战斗”。因此,美国革命开启了通向“幸福时代”的大门,“那时暴政、压迫和苦难都已从地球上消失;到处盛行普遍的爱和自由、和平与正义;不再有愤怒的斗争,战争也将停止”。这也意味着,美国革命乃是“人类历史上所发生的最伟大的革命”;其意义“不仅只是以战斗来决定美国的自由,而且决定整个世界的自由”。华盛顿并不是一个喜欢就抽象问题发表意见的人,但当谈及美国的联盟能否巩固、美国革命能否最终成功这一严峻的问题时,他也忍不住说,“整个世界的眼光”都落在美国人身上,这一事业的成败不仅影响到当前这一代人,而且关乎“尚未出生的千百万人的命运”。这样一套普遍主义和未来主义的话语,在欧洲的激进主义者中间也不乏知音。理查德·普莱斯就把美国革命称作“有利于普遍自由的革命”,它为“人类事务”开启“新前景”,为“人类历史”开辟“新纪元”。

这种普遍主义和未来主义相结合的思维及语言,在革命时期的美国几乎成为一种习惯,可见于各式各样的场合。马萨诸塞州政府1777年发布感恩节公告,祈祷上帝继续支持“我们正义的事业”,加速为“我们的独立、和平与幸福”确立稳固的基础,并祝愿美国以其“公正的公民政府、纯洁的道德和对基督教的奉行”,成为“所有地方的光荣和令整个地球欣悦的对象”,而“各色各样的暴政都从世界上消失”,全人类都因信奉“正义而和平的宗教”而获得幸福。有些“反联邦主义者”也用这一套话语逻辑来论述是否接受新宪法的意义,称这是天底下任何人民都未曾面临过的重要选择:如果新宪法有利于“维护自由的无价赐福”,“保障人类难以估量的权利”,以及“促进人的幸福”,那么批准这一宪法就会为子孙后代奠定“幸福的基础”,美国也将是一个到处都是“自由人”的地方,美国社会将快速走向完善,人类的心灵随着知识和美德而得到拓展,所谓的“黄金时代”就会变成现实;如果新宪法“包含将会导致自由遭到颠覆的原则”,也即倾向于“建立专制体制”或更坏的“暴虐的贵族制”,采纳这一宪法就会葬送“自由这一仅存的避难所”。

美国建国者反复宣称,他们的事业前无古人,后启来者,美国的发展和繁荣必将造福于全世界。他们认为,独立的美国立足于万国之中,打开了与世界“自由交往”的大门,这样不仅能够“改善商贸”和“获取财富”,而且有助于“培育至为有用的知识”,消除“玷污人性”、使人类深受其害的“奴役屈从”(servility)和“消沉风气”,“解放和拓展人类的心灵”,培育美德,传布科学。而且,美国的政治创举也将给世界的未来带来巨大的裨益。根据麦迪逊的说法,美国革命领导人没有拘泥于历史和习惯,而是听从自己的认识和经验,在既无先例也无现存模式的情况下,创立了一种同时“有利于私人权利和公共幸福”的政府体制;他们所完成的政治创新,也为世界提供了榜样,将改变人类的命运。

1791年,有个叫做伊斯雷尔·伊凡斯的牧师满怀激情地写道:

我们所生活的行将结束的18世纪,将教导人类如何获得真正的自由。··· ···从今往后,人将受到教导而懂得,真正的伟大不在于毁灭,而在于拯救人的生命;不在于征服,而在于使他们自由;不在于发动战争,而在于缔造和平;不在于使人愚昧,而在于使他们聪慧;不在于激发他们野兽般的怒火,而在于使他们变得人道;不在于满怀野心,而在于善良、公正和有美德。

揆诸美国建国者的“世界观”,伊凡斯在这里所描绘的未来世界,无疑是“自由的世界”,而不再是由“暴君”和“奴隶”所主导的世界。不过,这更有可能是一个乌托邦式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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