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机关将建立案件问责制度,尝试对当事人长期缠访缠诉得不到有效解决、负面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实行问责。昨日,北京市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会透露了该消息。
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
案件问责制度是指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重影响检察机关形象的案件、影响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案件进行调查分析,查明责任,作出处理,防止检察权滥用。
北京市检察院表示,今年检察机关就将主要尝试对当事人长期缠访缠诉得不到有效解决、负面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等实行问责。
同时,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对违纪违法问题持“零容忍”态度,着重查处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检规定的案件,包括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利用检察权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以及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
加强信访举报线索排查
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信访举报线索排查筛选和信访监督工作,做到每信必查、每查必反馈,对查证构成违纪违法的要严肃处理。
摸排干部配偶子女移居国外
各级检察机关将开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入股分红问题专项清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的有关情况等摸排工作。
检察机关还将出台规定,制止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收受下级赠送的土特产,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等活动安排,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十二五”期间,北京市检察机关将全力推进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预计到2015年,实现新增各类检察业务人才11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