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80后成“蜗婚”主力军
多年前,如果某对夫妻离婚了,但不离家,原因或许是为了瞒着孩子,不想让孩子受到伤害;或者是夫妻二人一时冲动离了婚,还抱有复婚的念头,同住一个屋檐下。如今,在80后的离婚群中也出现了这样一个现象:他们有的离婚不离家,原因只是迫于高房价,都不愿意放弃现有的这套住房,有网友称此为“蜗婚族”。在某论坛中,有网友发帖称《俺是比“蜗居族”更惨的80后“蜗婚族”》,帖子主人公称虽然两人离婚了,但是仍然“蜗居”在一起,仍旧一起还贷款。并且,把房子平均分成两部分,卧室一人一间。基本上可以说是和男女“合租”一个性质了,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们共有房子的产权!此帖引起更多80后的感叹,有人感言,在高房价的压力下,离婚也离得不彻底。也有人感叹:我们不怕做“蚁族”,不怕“蜗居”,怕的是不清不白的“蜗婚”。
案例:“蜗婚”后,“三人同行”尴尬多
27岁的崔静和吴华本是令大家羡慕的一对。大学时,两人就相恋,毕业后双双来到广州,一个在政府机关上班,一个在外企工作。前年结婚时,本身并不富裕的四位老人为他们凑齐首付在越秀区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小日子本来过得还挺舒服,没多久,崔静怀孕了,可是在为谁带孩子的问题上产生了矛盾。崔静主张请保姆带,省去婆媳麻烦,吴华却想让自己的父母来帮忙,因为带孙子是两位老人盼望已久的事情,在意见没达到一致的情况下,崔静一怒之下去医院做了流产,这下,吴华愤怒了,两人矛盾升级,最终以离婚收场。
可是,面对这套总价120万元的房子,两人最终无法协调。“我们两个谁也没有多余的钱去买一套新的,也没有付给对方一半房款的能力,也不愿意去租房,因此我们选择了离婚不离家。”两个房间,一人住一间,吴华基本在外面吃饭,厨房大多数时间归崔静使用,刚离婚时,两人基本相安无事地过了一段时间。
“没想到有一天我下班回来,有个女人在我家厨房做饭,一刹那,我的无名之火涌上来,尽管我知道我们已离婚,我无权干涉他的私生活,可是,在属于我的房子里见到这样的事,我还是失控了,找我的‘前夫’大吵了一次。”问题并没有解决,吴华照样带那个女人回家,出于报复,崔静下班后也常常带朋友来家里,家里时常弥漫着挑衅、激战的气氛。“我也不想再这样尴尬下去了,可是,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这样的生活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呢?” 崔静向记者道出了心中的苦恼。
情感专家:定好规则,避免新矛盾
广州市微酸婚姻首席指导师王子夜指出:离婚没离家,双方还在同一屋檐下,衣食住行有诸多连接,可能会导致在经济上、生活空间上有很多瓜葛。这种状态,同样会导致在感情上的“不完全离婚”状态,尤其是对被动离婚、感情上还没完全走出来的那一方,这种状态会让他(或她)久久进入不了已离婚的状态,还停留在妻子或者丈夫的角色里。
“我认为蜗婚带来的最大问题就是对双方再恋再婚都造成了影响,在这种复杂的状态下,新的恋爱的信任关系不容易建立。而看到前妻或者前夫有新的异性伴侣,一方也可能会有不平衡的心态和举动。”
如何解决“蜗婚”中这些问题?她建议道:“首先,除非万不得已,否则尽量不要蜗婚。双方若不得已选择了‘蜗婚’,最好在以上的问题上都订好规则和公约,比如:经济上的承担约定,空间使用上的约定,对对方新的情感关系的态度的约定等等,双方用客观冷静理性的态度对待新的关系形态,适应和转换到新的身份当中去。如果再恋爱的话,和对方讲清楚你的真实情况,真诚沟通,获得对方的理解和信任。”
律师建议:经济账,有法算
“最好在离婚前把双方的所有经济联系做个公道裁断,如果双方对于住房的分配不能协商解决,可以诉诸法律。” 广东太平洋联合律师事务所曾祥明律师建议道。他指出,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房子是婚前买的,房产证上谁是所有人,即使离婚后,房子也是属于所有人,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是双方所有,则可以按照当初承担的比例来分;如果是婚后的,无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夫妻双方均享有一半的权益。有时可能是男方女方父母付的首付,从婚姻法的角度讲,这种属于赠与关系,可从总房款中取出当初的数额还给父母,剩下的平分。
“从本案例来说,他们当初以120万买下的这套房子,到现在肯定升值不少,如果双方确实已没感情,也没有复婚的可能,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协商把房子卖掉,按照当初承担的债务享受应有的利益。具体来说,当初各自父母承担了多少,现在归还多少,然后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双方平分。还可以考虑双方都搬出去住,将现有的房子出租,双方共同收租,但这个过程中也会产生很多麻烦,比如,租客将租金交给谁,房子有问题谁来维修、承担责任等等,所有细节双方必须制定一个详细的解决方案。也可以考虑一方搬出去住,另一方付给其房租,直到新的协议成立为止。” 曾祥明律师建议道。
谁来为“蜗婚”负责?
个人自尊抵不过残酷现实
在我看来,如果两人确实感情已尽,而选择离婚不离家,做个“蜗婚族”实属无奈,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只能将个人自尊收起来。试想,两个分道扬镳的人,彼此或许已经非常厌恶对方,恨不得马上离开,可现实不允许他潇洒地离开,只能“蜗”在这个令自己不舒服的地方,慢慢地熬,“蜗婚族”其实挺悲哀的。
——广告业 蓝生
纯爷们少了,情分不敌金钱
去年姚晨的离婚案引起了大家的热议,宁财神对此有一句评论:“离婚时,凡是净身出户的都是纯爷们”,我很赞同这句话,现如今这社会,金钱味太浓,很多大男人在金钱面前也变得小女人了,斤斤计较,不愿让步。做“蜗婚族”是高房价惹的祸,这纯粹是借口,只能说,在当前社会中,有一部分人确实已变成金钱的奴隶,丝毫没有感情了。
——行政人员 李爱岩
不妨将“蜗婚”变“复婚”
出于现实无奈,“蜗婚”会为离婚者带来很多不便和烦恼,可是,如果两人的离婚是出于一时冲动,或者没什么大的原则问题,感情基础依然存在,这种离婚不离家的状态或许有助于两人“复婚”。同住一个屋檐下,冷静下来想想对方的好,回忆往昔的甜蜜生活,或许,真的还会“破镜重圆”。
——会计 池雅雅
评中评
“蜗婚”考验情商
——柯倩婷
下得了决心离婚,情感不是冰天雪地,也接近零度了。离了婚还能住在同一屋檐下,共用客厅厨厕,情商一定是非常高的,抗压能力也得特别强。谁不想拥有独立的空间、自由的作息和隐私保障?更何况独生子女一代,早早就享受过这一切的。作为理性的经济人,选择离婚不离家,必然做了一番衡量的——空间、隐私和自由的不便,小于卖掉房子的损失。
蜗婚者,大抵只有一套房子,还在供楼。换言之,房子是他们唯一的投资项目。拜房价猛涨之赐,这是个赚钱的项目。小市民一生能有几次投资赚钱的机会,怎能放弃!
现在大概很少人说风凉话,没有地方搬,离什么婚啊!平心而论,蜗婚者挺勇敢的,蜗婚的生活都敢尝试。这也是疯狂攀升的房价催生出的新合居模式吧。经济基础决定生活方式,既然不得不蜗婚,就把蜗婚的生活过好,路是人走出来的。
离婚之后合居,家庭关系转变成合作关系,就不应再在情感上纠结。婚姻期间的是非对错,能够用财产分割来弥补平衡就最好;无法弥补的,也得放下。藏着掖着,时不时放个暗箭,对彼此都是伤害。合居就像合伙开公司,应以公正、理性的原则来处理。能够白纸黑字说清楚的,不要停留在口头协议;能够公证的,不要相信牙齿当金使。
蜗婚是阶段性的,最终目标是公平顺利地分开。同在一个屋檐,也不要盯着对方的一举一动不放,把精力放在能实现目标的事情上,才能潇洒地走出围城。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身在监牢,心思要放在监牢外,自由美好的生活才有盼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