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议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民富优先的发展方针。国富、民富都十分重要。问题在于,实行政府主导型的增长模式,带有国富优先发展的特征。这在集中力量办大事、扩大经济总量、反贫困中都取得了重大历史成效。“十一五”时期,国家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国有资本扩张速度、土地出让金增长速度均远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国富优先的发展特征仍然突出。从相关数字看,政府收入占GDP比重2009年为34.2%,2010年为34.5%。国富优先的增长,使国家生产力优先并快于社会消费能力的增长,使城乡差距、贫富差距不断拉大。为此,“十二五”确立民富优先是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选择;是释放社会总需求、培育经济内生增长动力的重大选择;是缓解并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重大选择;是改善民生、实现公平发展的重大选择。
2、建议“十二五”收入分配改革要提出相关的约束性指标。第一,建议“十二五”要把“两个同步”具体化,确保城乡居民收入的实际增长不低于8%;劳动者报酬年均增长不应低于10%。第二,建议“十二五”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目前的3.3∶1控制在3∶1以内。建议国务院尽快出台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为“十二五”民富优先的发展起好步、开好头。
3、建议“十二五”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农民工”已成为城乡差距、贫富差距的焦点所在。“十二五”农民工市民化问题解决得好一些,将加快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解决的不好,可能为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埋下重大隐患。为此,应当把“有条件的农民工市民化”作为“十二五”约束性目标。建议国务院进一步出台农民工市民化的新政策,采取包括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实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城市保障房和廉租房等综合性措施,以在“十二五”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努力使“农民工”成为历史。
4、建议“十二五”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回过头来看,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形成的财税体制在激励做大经济总量上的效应明显,在调节收入分配上的作用不足。实施民富优先的发展,需要使财税体制在收入分配调节中扮演重要角色。建议,“十二五”前两年,应尽快出台并启动新一轮以民富优先为目标的财税体制改革。要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调整中央地方的财税关系,“十二五”时期基本实现各级政府事权与财力的基本平衡。
5、建议将政府转型作为“十二五”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和重点。进入新阶段,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政府转型的依赖性全面增强。“十一五”规划把加快行政体制改革作为改革攻坚的重点。五年过去了,虽有一定进展,但没有大的突破。由此,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性障碍仍十分突出。建议明确把以政府转型为主线的行政体制改革作为“十二五”改革攻坚的关键和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