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出来的科研究竟能跑多远?
清华大学教授、全国政协委员邢新会经常应邀担任科研基金项目的评委。有时,邢新会刚刚得知自己是某个项目的评审专家的当天,各种各样的“沟通电话”就随之而来。甚至,他还没有接到正式通知,有的项目申请人就给他打来了电话。更有甚者,如果到外地参加项目评审,各种名目的公关更是让人应接不暇。参评人拿着材料,恭恭敬敬地请他“指教”,带来的材料里经常夹着一定的“东西”。
诚如邢新会所言,“这是非常危险的信号。”当公关成了争取科研项目的潜规则,科研中便掺杂了“非道德血液”,而科研是纯粹靠实力说话的,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掺不得任何“杂质”,容不得半点猫腻,“杂质”和猫腻不仅无益于科研进步,反而会羁绊住科研的脚步。
靠公关支撑的科研项目分配属于典型的“劣币驱逐良币”,是一种科研领域的不正当竞争。科研项目的分配最应遵循公平原则,一个科研项目立项后,哪个团队最有实力,哪个团队最适合,项目的分配方就应该把项目给哪个团队,这样才真正符合科学精神,才有利于科研项目的最佳发展,而如果科研项目的分配要靠拉关系、走后门,那么,即便最优秀的团队不会公关也很难得到项目,其他的团队可能并不优秀,也不适合,但就是能“跑”,往往就能轻松地得到项目。
只有最优秀的、最适合的团队才最有机会探索出最佳的科研成果,当然,靠公关赢得科研项目的团队也可能会搞出成果,但是几率就会降低,质量也难以保证最佳,令人担忧的是,有些团队最终只是把科研基金花光了,却把科研项目糟蹋了。靠公关分配科研项目的潜规则伤害了不愿公关、不会公关团队的积极性,侵害了这些团队的发展权益,扰乱了科研发展的正常秩序。
公关科研项目实际也涉嫌腐败犯罪。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唐安国教授曾表示,争取来的科研经费有可能成为向官员、专家行贿的来源。这包括:第一,送回扣。有的项目经费至少拿10%打点关节。一般一个专家的回扣为项目申请费用的2%至5%;其次,送项目。专家评审通过了总课题,科研人员就拿子课题贿赂对方。(2010年10月8日《中国青年报》)国家拨付科研资金的目的是为了推动科技进步,但是当科研利益被个人利益所绑架和支配,当科研项目分配沦为个人的分钱游戏,当由纳税人给予的科研资金流入了个人的腰包,公关已经不是不正之风,而是一种赤裸裸的犯罪。
令人痛心的是,不仅科研项目的分配过程中存在公关现象,在科技评奖、博士点的设立、科研人才培养选拔等环节也存在着公关现象,公关已经渗透到了学术科研界的很多领域,“公关病毒”正在贪婪地啃噬着学术科研的肌体。
科研要靠真功夫、硬实力,靠拉关系、走后门乃至行贿“跑”来的科研只能在探索的道路上跑出气喘吁吁的假象,但却终究难以跑快跑远,难以跑出科研的希望和未来,我们必须要下决心狠刹学术科研领域的公关歪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