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对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各方面政策作出规定。其中提出,北京、上海应制定相关户口迁移政策。至此,回国工作、为国服务和回国创业“三位一体”的留学回国工作政策体系初步形成。
海归回国创业可获“安家费”
根据《意见》,规定“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是指海外留学人员以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回国创办企业。留学人员企业一般要由留学人员担任企业法人代表,或者留学人员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及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总投资的30%以上。
《意见》指出,国家将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留学人员企业,在创办初始启动阶段予以重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为留学人员回国创办企业提供一定数量的创业启动资金,并为领军型回国创业留学人员及其创业团队成员提供一定数额的安家费或租房补贴。
北京上海有望制定落户政策
就回国创业留学人员本人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政策,《意见》中明确,经本地人力社保部门和公安部门审核后,可在创业地或其本人原籍户口所在地落户,也可在其本人原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
其中还提出,北京市、上海市应当结合本地对人才的需求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综合承受能力,制定对非在本地注销户口或原籍不在本地的回国创业留学人员的户口迁移政策。
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企业可以按规定参与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项目等,对进入各类园区孵化或转化的科研项目给予减免场地租金等优惠。同时,还可享受各项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申报职称可免试外语计算机
回国创业留学人员在国内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比照国内同等资历人员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免试外语和计算机。对其在国外取得的与国内相对应的技术职务或执业资格,经验证后,在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确认手续。
此外,对于夫妻双方在国外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持中国护照的留学人员,按政策生育或在国外期间生育及在国外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要按照国家及本地区有关规定在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其子女回国,可按照国家及本地区的有关法律政策规定,随父母在当地落户。
反馈:中国海归创业户籍政策出台 华裔学子叫好 (张凯)
中国日前下发《关于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意见》,规定回国创业人员者配偶子女可在创业地或原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在皇后区学习与居住的中国留学生纷纷表示,这是中国户籍改革和人才政策的又一重大进展,必将鼓励更多中国留学人才回国创业,发挥才干,报效祖国。
纽约市立大学皇后学院教员马先生认为,此次中国户籍改革和人才政策有利于归国的留学人才免除后顾之忧,回国创业可大展拳脚,人尽其才。马先生说,尽管留学人才历来受到中国政府的重视,但户籍问题一直困扰着他们回国后的创业历程,因为户籍问题直接关系到留学人才家庭的社会福利待遇,如果处理不好会严重影响创业者的心情和精力,成为他们事业成功的羁绊。他表示,中国人重视家庭,而且特别注重子女教育问题,此次户籍与人才措施的出台对这些问题的关切细致入微,而且是从国家层面明确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措施,必将让归国创业人员更加安心创业,大展拳脚。
来美后已经攻读第二个学位的华裔金女士表示,美国经济不断滑坡,繁盛景象一去不返,社会福利也不断削减,而和平崛起的中国爱惜人才,对回国创业人才出台了如此周到的户籍政策,创业还是在中国好。金女士说,自己读完第一个学位时美国就业市场已经衰落,之所以攻读第二个学位是为了更加方便在美求职,不料美国经济的滑坡至今没有停止,而且大量企业濒临破产,社会福利严重削减,“连让人工作的吸引力都没有了”,遑论在此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