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苏组通〔2011〕37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为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以人才集聚引领高新产业集聚,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现就做好2011年度“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省“双创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引进重点
1、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决策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2、能够对我省产业结构优化、技术水平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产业和现代农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从事研发和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高层次人才;
3、实施省级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创建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和技术服务平台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4、地方、部门、企业及社会资金重点支持的高层次人才;
5、创新在高校院所、创业在园区的高层次人才。
大力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影响、拥有重大成果的创新创业团队,除给予个人经费资助外,还将给予团队持续3年的科技经费支持,申报通知另行下发。
支持一批由高校、科研、三级甲等医疗和省级疾病控制机构引进的,能提升我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研发平台科研创新水平和临床医疗技术水平的领军人才,申报通知另行下发。
二、自主创业人才(A类)申报条件
自主创业人才是指符合支持重点,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来我省投资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
1、申报个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3)为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
(4)2010年1月1日以后来我省创业,主要工作精力应为所创(领)办企业服务,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创(领)办的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或现代服务企业,2011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2)创(领)办企业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大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3)企业位于省级以上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创新载体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三、企业引进人才(B类)申报条件
企业引进人才是指我省各类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引进的,符合支持重点、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研究开发和管理人才。
1、申报个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5年以上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3)2010年1月1日后到我省工作,或尚未到我省工作、但已与相关企业在2011年5月31日前完成引进手续;
(4)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企业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
2、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资助对象创(领)办的;
(2)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培育对象、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产业教授”创(领)办的;
(3)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4)承担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
(5)列为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企业类基地的;
(6)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的;
(7)民营科技企业。
优先支持本人参与项目投资、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企业引进人才。
以上两类人才特别优秀的,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特别优秀的具体条件另行通知)。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1、受理申报。省人才办、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面向海内外发布引进人才公告,各市人才办根据本通知精神,受理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江苏人才工作网(http://www.jsrcgz.gov.cn)申报。获得过省“双创计划”资助的人才,获得过国家“千人计划”、“江苏省科技创新团队”、“企业博士集聚计划”资助又异地申报的人才,获得过我省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又异地申报的人才,不予受理。
2、审查推荐。各市人才办会同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按分配名额进行推荐排序(分配名额另行通知)。市科技局负责核实引进人才拥有科技成果、专利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核实引进人才的身份、年龄、护照、国籍、学历、经历和业绩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
3、资格审核。省人才办会同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4、技术评审。省人才办会同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并按照择优资助原则,确定进入综合评审和实地考察人选。
5、综合评审和实地考察。省人才办会同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入围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和实地考察,择优确定拟资助人选。
6、社会公示。拟资助人选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示。
7、确定资助对象。根据公示结果,按程序确定资助对象。
五、资助名额和支持政策
2011年度省“双创计划”拟资助引进人才400名。支持政策包括:
1、按综合评分,前200名左右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每人100万元的资助,其余的给予每人50万元的资助。已获得过省“企业博士集聚计划”资助资金的,给予每人85万元或35万元的资助;
2、优先推荐进入省“产业教授”、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省“333工程”和“六大人才高峰”培养资助对象,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优先推荐申报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推荐融资项目,享受我省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3、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条件、签证、落户、执业资格、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驾照转换等方面的问题。
申报截止日期:201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