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官员参与内幕交易,当局还需加速推进官员及其亲属财产申报制度,通过监督财产来遏制某些官员更为隐蔽的腐败行为。
大陆媒体近日报道,江苏无锡市的一名女教师炒股三年,获利达6384万元人民币,回报率让许多基金公司的经理也难以望其项背。媒体记者惊讶之余,一调查才发现这位女教师的丈夫原来是某家银行的支行行长,炒股的背后涉嫌内幕交易。
内幕交易的猖獗已引起大陆纪检机构的重视。北京的官媒《瞭望》新闻周刊报道说,官员正在成为内幕交易的重要主体,通过参与内幕交易敛财已成为一些官员腐败的新方式。
所谓内幕交易,就是指内幕人员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泄露内幕信息,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证券建议的行为。这一行为违反了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大陆股民对此早已深恶痛绝,并形象地称之为“老鼠仓”。
权力对资本市场信息的“攫取”,或者说资本对官员的“信息贿赂”不但暴露出大陆金融监管的“真空地带”,更破坏了市场的公平投资秩序,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影响证券市场的公信力。
近年来披露的官员参与内幕交易现象并不为少。有南京市经委原主任刘春宝、广东韶关市原副市长李健、中国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长兼证券犯罪侦查局北京直属总队队长相怀珠等。其中广东中山市已经落马的女市长李启红案件影响最大,不仅她个人参与,而是丈夫、弟弟、弟媳等一家人上阵。他们不再满足于简单的权钱交易,而是在通过这种隐秘交易实现资本的原始积累,以及将利益最大化和合法化。
官员接受“信息贿赂”案件频发,说到底还是在监管上存在漏失。依照大陆现行的《证券法》,监管主要侧重于对证券公司、上市公司的高管以及证券监管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并未明确提出对相关官员的监管。另外,对“信息贿赂”的举报和取证也非一般民众所能做到。换言之,对于一般贿赂,社会公众和舆论很容易帮助监督,但对于“信息贿赂”,社会力量常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去年底就表态说,要继续保持对内幕交易的高压态势。笔者以为,除此之外,当局还需加速推进官员及其亲属财产申报制度,通过监督财产来遏制某些官员更为隐蔽的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