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日前批轉了發展改革委《關於2011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意見》要求,以更大決心和勇氣推進重點領域改革,著力解決深層次矛盾和化解潛在風險,促進“十二五”開好局、起好步。
在圍繞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深化改革方面,《意見》要求,積極推進成品油價格市場化改革,加快輸配電價改革,擇機實施居民用電階梯電價,建立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市場供求關係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擴大資源稅改革實施範圍;研究將部分大量消耗資源、嚴重污染環境的商品納入消費稅徵收範圍;完善房地產相關稅收政策;推進電力體制改革;穩步推進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試點;研究建立國際板市場,深入推進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加快推出存款保險制度。
在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改革方面,《意見》要求,統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在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加快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全面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全面推進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和非時政類報刊轉企改制;提高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準,合理調整稅率結構,降低中低收入者稅負,加大對高收入的調節;穩步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開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擴大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範圍,出臺職業年金試行辦法;強化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責任。
在圍繞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深化改革方面,《意見》提出,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制定出臺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及相關配套文件;進一步細化公開中央財政總預算和總決算,加快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公務接待等“三公”經費和行政經費支出情況公開,保障公民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研究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機關後勤服務社會化等政府機關事務管理體制改革;在有條件的地方開展省直管縣(市)改革試點,進一步理順省、市、縣(市)政府間財政分配關係。
在圍繞完善農村發展體制機制深化改革方面,《意見》指出,要以徵地制度改革為核心,研究修訂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完善城鄉平等的要素交換關係,促進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於農業農村。推進國有林場和國有林區改革,研究提出改革指導意見,選擇部分基礎好、有代表性的地區開展國有林場改革試點。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和城市綜合承載能力,把有穩定勞動關係並在城鎮居住一定年限的農民工及其家屬逐步轉為城鎮居民。切實保護農民承包地、宅基地等合法權益,充分尊重農民在進城和留鄉問題上的自主選擇權。
《意見》強調,要確保2011年各項重點改革取得實質性突破。對“十二五”規劃提出的深化鐵路石油等行業改革、理順各級政府間財力事權關係、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推進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等中長期重大改革任務,要抓緊制訂方案,儘快啟動實施。